第11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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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点头,目光落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朵拉也是我真心想一直陪在身边的人,我总是在想,要是朵拉肯嫁给我,我会很喜欢那个家,出差回家前,我会在我公文箱里放上能讨得女人欢心的小玩意,一个别针,一个指环,或者是一支我特意为她制作的干花。”

数个小时前,伦敦刚下一场雨,那阵风吹过,湿冷的空气从脚底灌入,林馥蓁结结实实打了一个冷颤。

在被誉为“法国没有冬天的天堂”的蔚蓝海岸区呆久了,她都忘了,这个世界还有冬天。

今年欧洲冬天来得比往年晚,秋冬交替的季节,上一秒还觉得冷飕飕的,下一秒太阳一出来,就迫不及待脱掉外套。

一件毛毯以披肩的形式盖在了她身上。

抬起头,林馥蓁触到那双眼眸。

片刻,脸别到别处,心里微微揪着。

现在,林馥蓁总算明白来伦敦前,黛西阿姨在电话里说的“我们在每个人生阶段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遇到时不要慌张也不要难过,那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没什么帮助。”

看着连钊诚嘴角处的笑意。

林馥蓁明白了为什么嘉澍最近一段时间总是频频在伦敦和吉隆坡之间跑了;也明白一个礼拜前,围绕着连氏实业那场被媒体誉为“七十二小时人事大变奏”;和连家人为什么说拿不到探望权了。

如何去守护祖辈留下的家业,给连钊诚的时间不多了。

家族的争权夺利对于大企业是一道催命符,这时刻,是到了当机立断的时间了。

老人唠叨他最近记性不好了。

“爷爷,我是兰朵拉的外孙女。”林馥蓁语气有一点点不高兴。

“我知道,你的名字叫做林馥蓁,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是在埃兹。”老人以一种小心翼翼的眼神看着她,像不大确定答案的孩子想通过老师的表情来确认自己答案是否正确。

林馥蓁笑开,笑容无任何敷衍成分,的确,她和连钊诚见面是在埃兹。

那时她在嘉澍的床上呼呼大睡,然后连嘉澍一句“爷爷来了,我爷爷想见你,林馥蓁,你得跟我去见爷爷,我爷爷讨厌花时间等人,特别是等一个小丫头。”就让她直接拿起搁在一边的眼镜,匆匆忙忙戴上。

那可是嘉澍的爷爷,也是嘉澍口中“唯一的亲人。”

“当时,你戴着土里土气的眼镜,呆头呆脑的。”老人这次语气自信多了。

“当时,您脸上表情写满了,那呆头呆脑的小丫头是兰朵拉的外孙女?”甜笑:“于是,嘉澍拿下我的眼镜。”

“然后,我看呆了,然后我就想,朵拉十几岁时应该也是这个样子。”老人沉浸在往日的回忆中。

循着逐渐模糊的时日,回到他们的青年时代。

彼时间,她未嫁,他已婚,在那场社交舞会上,他来到她面前朝她伸出手,她看了他无名指上的戒指一眼,把手交到同样把手伸到她眼前的青年手上。

那个青年后来成为她女儿的父亲。

在那一刻,她一定永远都想不到,她孩子的父亲是一个习惯把无名指上婚戒放进兜里,放进抽屉里的家伙。

情感是一片白纸的年轻女孩遇到这类人后果可想而知。

当真相被揭开时,兰朵拉刚拿到怀孕化验单。

兰朵拉公开宣布,孩子她会生下来,冠她姓氏,未来,她是孩子妈妈也是孩子的爸爸。

而连钊诚也倾情演绎了“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戏码,仅仅十天,他就让那个家伙身败名裂远走他乡。

之后,他和兰朵拉成为了好朋友。

脸贴在老人的手掌上,说是的,爷爷,我听妈妈说外婆十几岁时和我一模一样。

“爷爷,知道我当时为什么要戴眼镜吗?”她问他。

“为什么呢?”

“万一,我眼里的眼屎被发现了呢?要知道,我可是兰朵拉的外孙女,听说那个老头子年轻时暗恋过我外婆,我可不能让他发现我眼里有眼屎,兰朵拉的外孙女眼里有眼屎那像话吗?”

老人哈哈大笑。

“你性格比你外婆有趣多了,林……林……”

“林馥蓁。”迅速接上。

“我知道你叫林馥蓁。”老人语气不是很高兴,“林馥蓁,我跟你说,连家第三代的男孩们随便你挑,你看上谁就拿去。”

这番话连钊诚不仅一次说过,林馥蓁心里叹了一口气。

“谢谢连先生,”很是高兴的语气,抬头,“连先生可以给点意见吗?”

老人稍微做出思考状,片刻,问你觉得嘉澍怎么样。

嘉澍怎么样啊,让她想一想。

“别想了,就嘉澍了,嘉澍是连家最漂亮的孩子。”

是啊,嘉澍是连家最漂亮的孩子,嘉澍还是这个世界最漂亮的孩子。

笑着说,爷爷我会好好考虑的。

老人点头。

护工在和她打手势,提醒她老人休息时间到了。

站起来,唇触了触老人的额头。

“爷爷,我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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