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2 / 2)
医生在亓素穿衣服的时候,走到黄权身边,拿胳膊肘撞了下黄权。
医生圧着声音,小声询问:“这人是谁,你公司新招的员工?什么时候你这家伙也完全看脸了?”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个青年是医生这么几十年来,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的长得最为俊美的人了,那副身材更是,简直是老天最得意的工艺品,青年身上的每个部位,都精致漂亮的令人艳羡。
黄权低眸斜看朋友,面色幽沉:“不是。”
“……你还没说他叫什么,介绍一下啊。”医生眼里都是毫不掩饰的惊艳和好感,分明就是想认识亓素,最好能成为朋友什么。
黄权嘴唇抿着,看起来竟是不打算将亓素介绍给医生认识,他盯着亓素的眸凝沉而锋利,隐隐有点占有欲在里面。
医生眼尖,几乎是一瞬间就看清了可能黄权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问题。
如果是在这样的话,那么就好理解了。
医生其实对于黄权的感情生活还挺在意,这人的所有精力,好像都投入到工作中,有时候让医生担忧,黄权这辈子会不会真的就这样男女都不碰,现在好了,这人总算正常起来,虽然在意的对象是个男的,不过性别从来都不算什么,互相喜欢才是最重要。
短短的时间里,医生就脑补了许多,他扬起手,拍了拍黄权的肩膀,对黄权道:“先等下。”
说着医生去了里间,不一会就出来,只是手里多了一个小瓶子,医生将瓶子塞黄权手里,挤眉:“这东西你拿着,小心点别把人弄伤了。”
黄权举起手,看手掌里塞进来的瓶子,上面全英文,黄权拧紧了眉,旁边亓素将衣服扣子悉数扣好,转身往黄权这边走。
视线下意识往黄权的手里看,黄权像是惊到,快速将瓶子给踹进衣兜里。
“医生,谢谢了,走吧。”对医生道谢,亓素旋即看向黄权,黄权踹进兜里的东西,虽然只是瞟到一个边角,但亓素立马就知道那是什么了。
他心中笑了一下,没当面拆穿,只当什么都不知。
出了诊所,两人回到车上。
“去你家。”亓素拉过安全带往身上扣的同时,淡漠着音道。
黄权微转头看着亓素,有个问题一直在他心里,他想得到一个答案。
“蒋鹤那里……”
“先不管他,我肚子饿了,吃了饭再说。”亓素眸底毫无恨意,相反他其实是感激蒋鹤的,是对方助他完成的第三个炮灰任务,也是蒋鹤,让他开始隐隐知道,他目前拿在手里的剧本,极有可能,根本就不是他以为的什么炮灰剧本。
他感激蒋鹤。
黄权凝注着亓素,像是想从对方脸上看出点什么,亓素无有退却地由着黄权打量。
“我知道一家中餐馆……”又一次的,黄权的话还没说完,被亓素给当即打断。
“不太想在外面吃,你家里有菜吗,没有的话就去超市买,我会做菜。”亓素扬起只手臂,搁在自己后脑勺,他偏头,斜着眼看黄权。
不管是说话的语气,还是面上的神态,都好像和黄权不是才见过几面的人,而是见过很多面,而是他们间很熟悉。
黄权抿了下唇,发现在亓素面前,他似是完全强硬不起来,所有的思绪都被青年给牵着走,受他掌控。
他不是没喜欢过人,年少时有一段难忘的感情,到现在已忘了对方的面孔和长相,没有忘记喜欢对方时的那种心情,只要是从对方口里说出来的,无论是什么,都毫无条件地接纳。
现在的情感甚至比那时还要强烈,强烈到黄权几乎控制不住,想告诉青年,他喜欢他,希望对方能够和他在一起。
在今天之前,这份感情还不明朗,当看到亓素沉在水底的身体那会,当掌心碰触到的是冰冷的皮肤时,黄权瞬间明白,心中那股愤怒和悲伤,代表着什么。
幸而老天不舍他的爱恋就这么被埋葬,让青年活了过来。
无论缘由是什么,黄权确定就是,这人活着和自己坐在一起。
这就足够了。
汽车重新行驶上路,黄权家离诊所不远,二十多分钟的路程,房屋是单身公寓,到不是没钱,黄权自来就都是一个人,房子太大,空着也是浪费。
带着亓素乘电梯一路上到顶楼,上次亓素跟黄权去的是他保全公司,黄权的家到还是亓素第一次来。
进屋换了拖鞋,亓素就径直往正对面的落地窗走,来到窗口前,举目向外面眺望,几乎半个都城都尽收眼底,站在高处,视野宽广,似乎心绪都跟着放开不少。
“你衣服也都湿透了,先换了吧。”亓素听到身后靠近的脚步声,回头看黄权身上还穿着湿漉漉的衣服。
黄权回身往唯一的卧室走。
整个公寓的装修设计,都和他主人类似,没有多余累赘的地方,简单统一的冷色系。
厨房连着落地窗,冰箱就在旁边,就像是在自己家一样,亓素将袖口给卷了几圈,到冰箱前,拉开冰箱门,看里面有什么能做的菜。
肉和菜都有,大概能炒几个菜,亓素拿出菜,找到菜板和刀,开始忙碌起来。
黄权本来只是换衣服,低头嗅到衣服上都是河水的腥味,当即到浴室里去三两下冲了个淋浴。
等换好干净舒适的家居服,拉开卧室门到客厅时,听到的是菜刀落菜板上的剁剁剁声。
朝着发出声音的地方走过去,一个瘦高峻拔的背影映入眼帘,黄权本来前行的步伐陡然顿了下来,剁剁剁声还在继续,那一刻,黄权只觉得内心一片前所未有的平静,这么些年来,都是自己一个人,忽然老天就这么毫无征兆送了个人到他面前来,黄权清楚在亓素身上大概发生过什么,成钧曾将亓素带上游轮整整一周,之间发生过什么不言而喻,在黄权看来,无论在亓素身上发生过什么,他依旧和他最初见到时没有区别。
他喜欢他,有外表成分在里面,但那不是唯一的原因,更为重要的是,他在意的是亓素这个人。
如若对方没有这张漂亮的脸,他亦会一样喜欢上他。
他仿佛能看到那具皮囊下的灵魂,那么惑人和美丽,比他的皮囊更加具有吸引力。
亓素的速度很快,他喜欢自己做饭,曾经为了能做出好吃的饭菜,还专门去买书学习过,他学习事物的能力非常强,差不多看一两遍就能完全学会。
一个小时不到,就炒了三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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