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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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父彻底心动了,要是能做个文化人,谁甘心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要是会写字,以后村里谁敢看低他?这字,他学了!

说干就干,何父问沈氏拿了五百文钱,又准备了两斤猪肉,二十个鸡蛋,一篮子新鲜菜蔬,便去了隔壁王家村。

因为何家村人口少,满打满算也只有不到六十户,三百多个人,整个村里只有村长是个老童生,并没有教书先生。

所以村民们若想送自家孩子去读书,就要去隔壁王家村。王家村李有个过了知命之年的王老秀才,考进士屡试不中,早就绝了科举的心思,安心地呆在村里教起书来。

何父提着一篮子束脩去拜访王秀才并说明了来意,王秀才听后,虽然有些惊讶,但还是收下了何父。左右也只是教些简单字,费不了多大功夫。

从那天起,何父便过上了每天上下学的日子。

第27章 教学

何父天天早出晚归的上学堂去了,沈氏还专门给他缝了个书袋,里边放了纸、笔、墨,又怕他读书读饿了,还多放了几个玉米饼子。

还别说,何父长衫一穿,书袋一背,到真不像个庄稼汉子了。

安哥儿看着何父这幅打扮,很是新奇,闹着也要去上学,拉着不让何父走,沈氏急忙温声软语地哄他,心里却开始盘算起来:清姐儿有能耐,不需要让他们多操心;而安哥儿还小,以后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儿,得给他早做打算,等到了四岁就送他读书去,若是读的进,怎么样也要供他读书,总好过以后做个庄稼汉子。

何父随王秀才进入书堂,一道道清脆的童声传进耳朵,声调拉得长长的。他微微用目光扫了一眼,学堂里大概坐着有二十多个学生,都是附近几个村里的孩子,他们的年纪有些参差不齐,似乎八岁到十二三岁的都有。

何父走了一路,学堂里的二十几双眼睛就跟了一路,都好奇的盯着何父看,似乎不明白他年龄那么大为什么出现在学堂?

何父黝黑的脸有些发红,他甚至还听到了有小孩子在“嗤嗤”的笑,顿时手足无措起来,他低着头双手接过王秀才给的书,轻声道了句:“谢谢先生。”便默默地坐到了位置上。

一拿到书,何父就打量了下左右的几个孩子,发现自己拿到的书与别人的不一样,他的书是用几十张纸缝起来的,没有封面,上面的字也比别人书上的要大,这让何父有些不解。

其实王秀才也是一番好意,虽然何父才交了五百多文的束脩,但他还是想好好教的,于是连夜写了几十张常用的大字,并将它们装订在一起给何父教学用。何父只要将这本书上面的字都会读会写了,就算学有所成了。

王秀才在众人面前简单地介绍了下何父,便开始授课,先是让这些学生拿出昨天布置的练习的字贴,然后开始挨个查看,没检查到的,就要继续背诵文章,一会儿要挨个提问。

王秀才授业比较严厉,一把戒尺从不离手,他拿着戒尺边走边看,若是见到写的马虎不好的学生也丝毫不留情面,直接用戒尺打手板,几张写得不好就打几下,力道还不小。几个不认真的学生被打得嗷嗷叫,手心都红了。

何父在一旁看着,突然感觉脊背一凉,缩了缩脖子,心道:他都一把年纪了,先生应该不会打他手板......吧?若是在这群小萝卜头面前被打手板了,那可丢人丢大发了!他可一定要好好学!

等王秀才全部检查完了,他就让这些孩子们继续背书,然后来到了何父旁边。正好何父的桌子是一个人坐,他便挨着何父坐下,拿起那本“大字书”,开始教何父认字儿。考虑到何父的年龄,他还特意放慢了速度。

何父一不想被打手板,二惦记着要回去教他们娘三儿,因此学得十分认真,短短半天就认了三十来个字,还全都会写了,虽然都写得歪歪扭扭的,王秀才戏称此为“狗爬字”。

这厢何父学得热火朝天,那厢沈氏却出现了点问题。

何逸清想着沈氏初学,便从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倒针绣教起,选得图案也是最基本的五瓣花。

可沈氏却学得并不顺利,她手上拿着绣花针,在一块废布料上穿针引线,两条黛眉微微一蹙,绣花针在拇指食指和拇指中指熟练与生涩中不住的交替穿针引线,左手上捏的布料上十余朵拇指大小的花朵歪歪斜斜,离远了看尚可,近看那是针脚凌乱,杂乱不堪。别说绣衣服上了,绣帕子上都不够格。

她忍不住看向了女儿手中的绣品,跟她绣的一模一样的花朵,却比她的要好了千百倍,巧妙精微,栩栩如生,针线细密,绣工精细匀整,这也差太多了!

略一分神,突然针尖一个错手狠狠地扎进了指尖,沈氏顿时吸了口冷气,涔涔的血珠从苍白的指腹冒出,她立刻将指尖放进口中吮/吸。

何逸清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娘,你没事吧?”

沈氏摇了摇头,“别担心,没事儿。”她将指尖从口中拿出,见还不止血,便用布将这根指头给包了起来。

何逸清见娘的食指上包裹着厚厚的布像只蚕蛹,虽然知道这是学刺绣的必经之路,她以前学时十根手指头都被扎过,最严重的一次针直接扎指缝里去了,血沿着指缝往下淌。但还是忍不住心疼娘,劝道:“娘,你手都受伤了,先缓一整子吧!过些日子再学。”

“不成!这点小伤算什么,也值得大惊小怪?”沈氏虽然性格温和,但偶尔也是固执的,她坚持继续,何逸清也只能顺着她。

傍晚,何父从王家村回来了,他自觉这一天收获满满,十分高兴。

沈氏手上的伤口在何父回来之前就不淌血了,只留下了芝麻粒大小的血痂,她便拆了止血的布条,还嘱咐何逸清不许跟何父讲,因此何父一时也没有察觉。

饭桌上,何父兴致勃勃地讲着自己一天的收获,骄傲地说今天一天会了三十几个字,沈氏点点头,眼里的温柔都快溢了出来。

饭后,何父开始教他们娘三儿写字。今儿一天他学了“家,村,镇,风,雨,日,月,星,云”等字,趁着还没忘,全都一股脑儿教给他们了。为了不浪费纸张,他们都是蘸清水写在光滑的石板上。

何逸清乘此机会表现起来,学的最快写的也最好,惹得何父直夸女儿聪明,沈氏次之,安哥儿是学得最慢。

他还小玩心重,忘性也大,学两个字再去玩一会儿,就全给忘了。不过对此沈氏和何父都不着急,左右安哥儿才两岁多,慢慢来,不着急。

第28章 机遇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儿就进入了六月,距离何逸清重生那天已经过了整整三个月了。

天渐渐热了起来,田里的秧苗慢慢长高了,出了绿穗,放眼望去,一片绿油油的稻田地随着清风而摆,加上强烈的阳光照射都绿的刺眼,轻风吹过时还带着很浓的青草味儿。

何逸清一家都换上了轻薄的夏装,安哥儿的衣服短了一截,沈氏一量才发现他比三个月前高了半个指头,话也说得很溜了。

何父的一本“大字书”已经学了一半,各种简单的字已经难不住他了,他整个人看起来比往常自信多了,走路生风,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沈氏这几个月吃得好,心情也好,盘桓在眉宇间的忧愁彻底散了,整个人都有了神采,连药也吃得少了,从往日的三日一贴变成了五日一贴。经过何逸清的精心教导,她已经会绣简单的花鸟鱼虫了,虽然不甚精细,但比起初学时,总归是有进步的。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何逸清和沈氏忙活了一个多月,才终于做完了十套衣裳。

这十套衣裳的款式都一样,为了让它们各有各的特点,更好卖一些,何逸清和沈氏可谓是绞尽脑汁,从细节处入手,颜色的混搭,不同的勾边,不同的图案,使得件件都是独一无二的。

何逸清估摸着这十套衣裳卖出去,五六十两银子总是有的,她心道:等做完这单生意,她可要好好休息休息,天天坐着不动可太累人了,而且对眼睛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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