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2 / 2)
盛明珠以为他要把那猫儿给她的,毕竟远远带回京城也不方便,而且不给她为什么要在她跟前晃荡。她脾气写在脸上,满脸的不乐意。管平看着那张挂起来的小脸,面上云淡风轻。
心里却转着各种心思,他本来打算给她的。但倘使真给了她,日后翻脸不认人,他可就什么都没了。
“咪呜~”盛明珠走了,过了许久那呆瓜猫儿才不知道从哪爬了出来。圆嘟嘟的脸,绒毛满满,轻手轻脚的从那古筝上踏过。管平身后,将它抱了下来,满手细腻柔软的毛发,轻飘飘的小团子,不过半个手掌大小。
“喜欢她吗?”
小猫儿低头舔着他的手,管平顺毛儿摸了摸她,猫儿整张脸便被人撸的变形。
——
“萍儿小姐搬到夫人那里去了。”吃饭的时候黄妈妈如是说。
芸娘垂头给灵珠夹菜,“随她去吧。”侄女本就是隔代,而且萍姐儿嘴里说的做的,在怎么亲戚关系芸娘也难不产生隔阂。
“她倒和爹一样,以为我那母亲是好人呢。”
盛明珠平日不爱念书,可也知道人的野心与欲望是倍增的。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平日再好性格的人入了魔障,十八匹马也追不回来。
芸娘没有再说话,灵珠在旁边在旁边吞了口饭,她人小,身子便不住往前倾,腰口里瞬间掉下一个金头的毛笔。
芸娘捡了起来,“灵珠——”
黄妈妈在旁边看着,笔头上似是刻了字,浑身精美。非鎏金的笔,芸娘自然看出其中细节,忙问女儿,“这笔怎么来的?”这小东西足顶的上四五个如今的盛府宅院了,她自然心慌,又怕是那头又给她设下的障。
灵珠小心翼翼的看了眼娘,“爹爹送我的。”
“你爹?”
灵珠挺起了小胸膛,有些自豪,“爹说文人高雅,却又被人说是穷酸书生。我有了这支金笔,可以阅万卷书,日后没钱吃饭拿着也能行万里路。”
盛明珠接过那支笔,她虽是盛家大小姐,可也没见过这样的天价笔。
毛病啊?谁家把笔做成这样写字?
“爹说的对,日后若真穷酸了,卖了也能行万里路。”她点头看着,一时又嫉恨的看着自家小团子,一朝对比间她就成了穷酸鬼。
“我才不卖,这是爹送我的。”灵珠将笔塞入自己的小包里,“夫子说,食君之禄,担君之忧。爹是官,每日吃穿取之于民,自然要做对得起百姓的事情。我是官家子弟,日后当以民为天,以笔画江山。”
盛明珠觉得胸口处备受重击,她这么说感觉每日只想吃喝玩乐的自己十分的胸无大志。
“我以后要做大魏最富贵的女人。”
灵珠听了姐姐的话,点了点头,又小心翼翼的拍了拍小包,怕它在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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