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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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他们带你进来这里,显然停止了给你供药,你又是如何恢复神智的?”

达弥举起胳膊:“他们用这个方法控制了我五百年,五百年,足够我想到应对的办法了。我偷存了一些药水放进一个特制的胶囊中,埋进皮肤下。只要他们抓我的手,挤压到皮下的胶囊,胶囊就会流出一点药融进我的血液里,让我恢复片刻的清醒,足以判断当前的处境,也不至于被他们发现。”

听到达弥这种闻所未闻的自保方法,众人目瞪口呆。看着他胳膊上那片微肿发红的皮肤,要不是他亲口说出,任谁也不会想到这肉里面还能藏着这样的心机。

西蒙道:“这五百多年,你就没有想过逃出去吗?”

达弥道:“当然,我怎么可能不想逃呢。可就算我逃出去了,一旦没有了圣药,我又变回痴呆的模样,被他们轻而易举的追回,我甚至想到了死,可是如果我死了,我就再也见不到涅安塞尔德了。在他身边陪伴的日子,虽然我神智不明,可与他生活的那些画面牢牢地存储进我的脑海里,我记得这个地下城的每一个角落,我记得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他看我时忧伤的眼神,记得他选择沉睡时的心灰意冷……”

达弥转头看向秦天:“直到你出现,我终于放下心来,他终于找到了陪伴他的人,一个完美的同类,所以我放你离开,希望你可以回到他身边,可是没想到他却……”

秦天咬了咬下唇:“对不起,我不知道……”

达弥眼眸低垂:“也许这就是他的命运吧。”

西蒙看到这两人共同追忆起了艾德里安,打断两人的对话:“你刚才称那十三个人为叛徒,他们背叛了谁?你明明是陪着艾德里安沉睡了,为何又落到他们手里?”

达弥深吸一口气,缓解一下情绪:“他们其实一共是十四个人,只是有一个人十几年前失踪下落不明,只剩下他们十三个。他们是卑贱的奴仆,无耻的叛徒,恶毒的窃贼,也是这世上最后存在的十四名——四代。”

“四代?”亨利瞪圆眼睛,“你开玩笑呢吧,四代,还全部都是?他们要是四代,我们刚才怎么可能趁乱逃出来!”

“没错他们是四代,是涅安塞尔德的后代,但是他们的力量在当时而言,连最底层的八代都不如。”

“什么意思?既然是涅安塞尔德的后代,怎么可能连八代都不如?”

达弥缓缓道:“涅安塞尔德选择了十四个发誓永生效忠他的人类成为他的后代,但是经历过三代与四代五代间那场惨烈的战争,他害怕遭到后代的反噬,所以将经过处理的血交换给了他们,弱化了他们的力量。这样他们虽然是他的后代,却不并能与他相抗,更无法背叛他……但是涅安塞尔德还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低估了人的欲望。这些人发誓效忠这世上最可怕也是最强大的血族,就是为了获得强大的力量,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力量!可是涅安塞尔德却让他们变成如此弱小的存在,他们的愤怒和不甘心可想而知。涅安塞尔德用圣杯创造出我后,心灰意冷地决定带着我沉睡,将装着圣杯的秘盒交给那十四人名奴仆保管。那十四人就趁着他沉睡的时候,秘密组建起了自己的势力,用虚妄荒诞的信念发展出大量的信徒。”

西蒙道:“就是五百多年前出现在欧洲的真祖教吗”

“是的,圣血教在历史上换过很多名字,真祖教,蔷薇教,十四人教,圣血教……都是他们。他们利用大量的信徒和势力做了各种实验,试图找到突破自身限制增强力量的办法,最终他们发明出了能增强体力的药,就是你们知道的圣药。然而他们还是不甘心,他们打起了圣杯的主意。可是他们无法打开秘盒,能打开秘盒的只有我和涅安塞尔德,他们不敢唤醒涅安塞尔德,所以决定将我偷偷带出沉睡之地。他们失败了,还惊醒了涅安塞尔德。知道他们所做所为的涅安塞尔德非常愤怒,但他还是手下留情没有杀掉他仅存的后代,只是在他们脸上刺下背叛奴隶的印记后,取回了盛放圣杯的秘盒。可就在他将秘盒送到其它地方秘密掩藏时,那些叛徒不死心地趁着他不在将我偷走,并唤醒了我。自次整整五百年,我再也无法回到他身边,也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听着达弥不急不缓地诉说出一段段惊人的真相,在场众人心绪万千、感慨不一,一时之间无人说话。

西蒙沉默了片刻,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该隐之杯里到底有什么力量,为什么能创造出你和秦天?”

达弥却不再说话,目光涣散开,动作也僵硬起来。

秦天看着他涣散的瞳孔:“他失去神智了。”

西蒙看着秦天要将他背起来,侧头道:“亨利。”

亨利立即明白他的意思,走到秦天身边:“我来我来,小公主你养会儿精神,我来背他吧。”将达弥抢过来背上了背。

西蒙走到秦天身边:“听达弥说了那么多,是不是心情非常复杂?”

秦天点点头:“我真的没想到会是这样,达弥居然跟我是一样的存在……艾德里安他……不,是涅安塞尔德……他原来是用那样的心情度过了数百年的孤独时光。”

“秦天,知道了这些真相,还是那个问题,如果艾德里安还活着,你会选择他还是我?”

秦天沉默了一下,这一次她没有逃避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知道这一切的真相后,如果他站在我面前,我会怎样选择。”秦天说完顿了一下,低头,“对不起,老大。”

“为什么又道歉。”

“因为我给的答案不是你想要的答案。”

“你能意识到这点,已经进步很大。”

说完这句话,西蒙不再开口。感觉到西蒙的沉默,秦天也不再说话。一行人沉默地沿着古老的城池道路向灰茫茫的前路走去。

两个小时后,众人看到了达弥所说的那个出口,那是一个螺旋状的石阶,石阶又宽又大,有水腐蚀的痕迹,不少石阶上都长出了青苔,微弱的光线从顶部直射下来。

亨利正要背着达弥踏上台阶,西蒙突然道:“慢着。”

所有人停下脚步看他,西蒙目光扫过这些人的面孔:“这一天之内在这地下发生的事,无论哪一件拿出去都是轰动整个全族的大事,特别是秦天和达弥三代的身份。”

亨利道:“老大,你放心好了,虽然小公主她……可是相处了这么久,我们都知道她的性格,她不是千年前极度残暴没有人性的三代,而且她还救了我们无数次,无论她的身世怎样,她永远是我们赤蝠团的小公主!”

黑狮子等人也纷纷附合。西蒙的目光落向并非赤蝠团众的另外三人,他们是玛若派下来的,除了一人在圣血教出现时在牲畜圈里被射杀了,其他三人跟在他们身后全都顽强地存活了下来。

扛着血蜂的比尔德最先开了口:“西蒙团长,我们三人是被派下来的死士,进入地下城的人全都死了,我们本来就没想能活着回去,跟着你们居然让我们活到了现在,也算是白捡了一条命。我们发誓,绝不将在这地下看到的听到的事说出去,如果你不相信我们,就杀了我们吧。”

迈洛、埃尔默两人同时附和比尔德的话。

西蒙道:“我若想杀你们,根本不需要等到现在,可我又实在放心不下不是自己人的人……”

西蒙故意拉长了语调,显出犹豫的模样:“不如这样,你们回到地面后立即退出玛若的侍卫队,加入进我的赤蝠团,成为我的团员,那我就能放心了。”

迈洛、埃尔默、比尔德三人互视一眼,顿了一下齐声道:“好,我们愿意!以后你就是我们的老大!”

西蒙欣慰地点头:“很好,问题解决了,上去吧。”

亨利凑到阿尔耳边道:“行啊,老大挖人墙角一套一套的,玛若没把你拐回去,先被老大撬走了三人。”

阿尔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

一旁的黑狮子道:“看到这画面,我突然想起当年我被老大拉进团的场景,真是怀念呢。”

说这话的时候,黑狮子发现秦天转过头看向他,冲她挤眼一笑:“小公主,想不想知道我当初是怎么被西蒙拉进团给他当了这副团长的?那还是是二战时期,我在某部队中当军官,他是我手下的一名大头兵。我就没见过像他这么桀骜不驯的大头兵,不服军队号令,不听长官训斥,还总擅自行动,那时他的头发比现在更短,活脱脱一个刺儿头。这小子是真是不怕死,上战场冲的最凶的永远是他,趟雷打前阵做诱饵这种要命的活都是他来做,所以他就算再狂妄,士兵都服他敬他,连我也不例外。想想也觉得好笑,那时我还好奇,这世上怎么有像他这么不怕死的,后来我才知道他压根就不是人。很久以后我问过他,你一个吸血鬼跑到人类的战争里去瞎凑什么热闹,他说,在城堡里呆得无聊就出去长长见识。话扯远了,他在我手底下当了半年的兵,后来在一次战役中,我军遭受到了敌人疯狂的火力攻击全军覆灭,我也身中数枪离死不远。那时我躺在一块泥洼地里,看着死神走到我面前,在我面前蹲了下来问我说,‘你人类的使命已经到此为止,要不以后跟我混吧’,我一听死神问我要不要跟他混,我哪敢不答应,当即就忙不迭地点头答应了,等我再醒来,我就已经变成吸血鬼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问我话的哪是什么死神,分明是西蒙那小兵崽子,他从战场尸堆里把我背了回去,让一个布鲁赫族的战士初拥了我,后来我就一直跟着他混了,他离开了威廉姆斯家族去外面拼闯,还创办了赤蝠团,我就给他当了副团长……这么一想,我们相识也快一百年了。好久没有回忆过去了,想想当年的战争岁月还真是感慨万分呢……不过说真的,亨利你真的不觉得西蒙比以前好像老了好几岁?我记得他刚来军营时,那一头小板寸精神抖擞的,就是一个楞头青,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你现在看看他,老成得像快三十岁的男人。”

亨利道:“你都说了,那是老成,100年前跟100年后能一样吗?穿着打扮精气神还有人生阅历都能影响一个人的外貌,你那时还顶着个大光头呢,现在不也留起了头发?他一个治下有方的大团长,当然要表现得稳重老成些。”

黑狮子皱眉:“不是,就最近几个月,他变化看上去特别大。”

“拉倒吧。”亨利嗤之以鼻,“我们吸血鬼进食前后都能有很大的变化,进食后皮肤光滑发质光泽,看上去能一下年轻个三四岁,老大他就是最近操心给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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