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2)
看,现在他不过是昏迷的三个月。
离婚了。
让望舒生气的不是离婚,他老早就做好了小姨离婚的准备,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手头里的这些钱只要林红能安分点,足够他们惬意的生活。
可望舒知道,现在不能了,三个月时间,没有人管束,以林红的消费水平,能把他掏空。
“望舒,你没事吧?我去找大夫!”看望舒咳的凶,林红有些急了,起身要离开病房。
望舒是她的主心骨,两个人狼狈为奸多年,没了望舒,她过的也不好。
望舒一把握住她的手,拼命的压制住自己胸口的痒意,勉强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我问你,这三个月你怎么过的。”
林红知道他在问什么,只得老实交代,“我……拿了你家的存折,卖了股票,还有房子……不过你家那套房子和新东方的那套房子我都没动!”
“你有病吧!”望舒真的要吐血了,他松开自己的手,缓缓躺在床上,长长的睫毛止不住的轻颤,望舒深吸了口气,还算冷静的指使林红,“去,叫医生。”
不生气,他好不容易活下来,他的命很宝贵。
林红如获大赦,赶忙跑了出去,望舒听着急促的脚步声,生无可恋的看着白色天花板,不必再问林红,他已经清楚哪些钱去了何处。
他住的医院,vvip病房,林红离婚,为了维护在姐妹面前的脸面,花销只会比平时更甚。
望舒有些头疼,他不明白自己的人生怎么就这么坎坷。
没人知道,他昏迷的这三个月里到底经历了什么。
……
望舒只是一时气急,并没有什么大碍。
三天后,身体渐渐恢复的望舒出院了。
不出院他就得倾家荡产。
“望舒,要不你留在医院观察几天吧,我……我把车卖了,医药费还是能……”
“你别说话。”望舒裹着林红车上的毛毯窝在副驾驶,呆呆的看着窗外,繁华的城市让他感到陌生极了。
很快,车到了望舒家楼下,“望舒,你先上去吧,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嗯……”望舒很清楚,这顿饭又是不少钱,可他现在没心思管。
回到家,望舒看着一室狼藉,不由佩服林红。
得傻到什么程度找个存折能把家翻成这样。
望舒走到卧室,他的手机和充电器还扔在那里,三个月前,他躺在床上,一边充电一边看一本名为种田之地主的小说,结果因为手机漏电,穿进了那本小说里……
望舒昏迷的那三个月,其实是穿越。
种田之地主是一本男频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农民王大贵穿越到古代,奋发图强,种地产粮,一步一步脚踏实地,从家徒四壁开始,成为米面商人,用赚来的钱继续买耕地,增加粮食产粮,养活了半个国家的百姓,没几年就富可敌国,成为了古代大地主,还迎娶了公主。
望舒穿越成为那个和他长相一样的罪臣之子时,王大贵已经富可敌国了,国家已经非常富饶了,而他则被流放到荒芜之地,差点被饿死在国家给分配的那间茅草屋里。
准确的说,那个罪臣之子已经被饿死了。
罪臣之子要面子要尊严,哪怕被饿死他不吃嗟来之食,他可以吃,望舒冲着隔壁泼辣老妇人装乖卖笑,讨来一个馍馍,就着浑浊的井水,勉强填饱了肚子。
看着外面属于他的一亩三分地,望舒觉得他不该吃那个难吃至极的馍馍,左右都得饿死。
是老妇人和家中儿媳妇说的话激起了望舒的求生欲。
她们说,今年是永历十八年,王大贵要娶公主了。
望舒清楚的记得,小说结尾时,是永历二十一年春,公主生子。
他有种感觉,只要等到小说结尾的那一天,他就能回去,而在这三年时间里,生存才是关键。
望舒不会种地,也不愿意顶着大太阳东奔西走,在这个只有出力气才能吃上饭的鬼地方,他只能靠偷别人家的玉米土豆,厚着脸皮蹭吃蹭喝才能谋生,有王大贵这个粮食大亨在,哪怕是这种贫瘠的地方生活都好了不少,望舒长的俊,嘴又甜,家里宽裕点的也愿意给他个馍馍吃。
赖上杨砚是一个巧合。
谁让杨砚会打猎,谁让他家房檐上挂着兔子肉了。
望舒吃不到肉实在是太馋了,他一个没忍住,夜里偷偷溜到杨砚家院里偷兔子肉吃。
头一次被抓住。
一米九的汉子,单手把他拎起来,一下子抡到肩上,一言不发的往外走,要把他送到官府去。
望舒怕极了,他听说牢里都是耗子,半夜里咬人,像他这么瘦的,一晚上就能吃的只剩骨头。
望舒可以死,却不想死的太惨,他扒着杨砚的肩求饶,杨砚不理会,他觉得委屈,自己原本衣食无忧的,怎么就到了这样一个破地方,越想越伤心,把杨砚的肩头都哭湿了。
杨砚停下脚步,犹豫了一下,把他带回了家,给望舒做了一道青椒炒兔子肉,还给了他两个白面馒头。
这是什么好日子啊,望舒仗着他心软,一口一个哥,死皮赖脸的在他家住下了。
杨砚有好多钱,他攒下来要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十里八村的媒人给他寻摸了好几个黄花大闺女,他都没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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