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2 / 2)
……
[那抢劫犯怎么还不来?老娘等得不耐烦了。等我抓到他,我非得让他好看!]
[李言蹊真可爱!比书里只出现在回忆里的她更软更温柔!所以杀千刀的抢劫犯还是死一千遍吧!]
[也不知道她的手机现在出现那个功能没。]
又一次听到明旌心声的李言蹊现在有些尴尬。因为明旌呆在她家里照看她的缘故,他们可谓是一个屋檐下生活。这些天下来,她也发现了一个规律。
每天她第一次见到明旌,她都能听到她的心声,一天只能一次。这能力目前仅限于明旌身上起效果,别人的心声她是听不到的。
李言蹊并不明白突然拥有这个超能力的缘由,难道是因为当时被明旌的自行车给撞到而产生的异常?她现在唯一能确定的是每次听到心声之前的心绞痛并非她生病了,而是一种提醒。
她有些苦恼,这能力她没法主动关闭,因此每天不可避免都会听到一次明旌的心声,让她有种侵犯到人隐私的感觉,而且就算她堵住了自己的耳朵,也没办法停止下来。
因此同时,明旌的那些心声也让她十分在意。
她怎么就能够确定抢劫犯真的会过来?是因为她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吗?她是为了救她,所以才会强硬地住在她这边吗?
以及她所提到的书又是怎么回事?难不成还有人写她的故事?
李言蹊心中积攒了不少的疑惑,但是她又不能直接开口询问明旌,只能憋在心中。再说了,明旌也不是每天的心声都同她有关。
她打开自己的手机,一个个功能按了个遍,毕竟明旌之前也提到过她的手机,让她十分在意。
李言蹊找了快一个小时,也没看到自己手机里有出现什么奇奇怪怪的功能,最后按到手机没电。她这手机用了五年,电池损耗比较厉害。
她琢磨着明天去医院看完脚后,顺便再去买个新手机,到时候再将这个手机小心收起来。
……
这天晚上,她不知为何,做了那个梦。
她被不认识的人捅了数十刀,慢慢死去,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家里值钱的东西也被那人给收罗一空。
在杀死她后,那人甚至还打了个电话,似乎在禀告什么,可惜李言蹊没有听清楚。
醒来的时候,李言蹊背上都是汗。梦里的画面太过真实,那一幕幕像是真是发生过一样,让她稍微一回想,手臂就起了鸡皮疙瘩。
房间里的窗帘没拉紧,窗外的阳光从缝隙中投射进来,有点刺眼,刺得她眼睛不由渗出一滴眼泪。
李言蹊用手背抹了抹眼睛,看了一下闹钟,已经七点了。她没有睡个回笼觉的想法,直接坐了起来。
吃早饭的时候,明旌看她脸色苍白,忍不住关切问道:“怎么了?没睡好吗?”
李言蹊抿了抿唇,“嗯,昨天做了一个噩梦。我梦到自己被杀了,捅了好多刀。”她原本想要微笑一下,表示自己并不在意这件事,却只扯出一抹惨然的笑。
砰地一声,却是明旌不小心把碗给打翻了,在那一瞬间,她的脸色比李言蹊还难看。
她结结巴巴道:“梦、梦都是和现实相反的!所以你不会有事的。”
李言蹊看她拿筷子的手都有些不稳,感觉她说这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打滚,新文很冷清,求评论qaq
第3章
李言蹊原本因做噩梦而低沉的心情,在看到明旌紧张的模样后,便上扬了几分。她突然油然而生一种因为试探明旌的愧疚感。
不管明旌是不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她对她的确是一片纯然好心。
明旌很快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神来,调整好心情,开始安慰起了李言蹊,“都是我不好,先前不该同你提起那抢劫犯,你这肯定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你若是不放心的话,干脆住我那边好了!”她说到这个提议,眼睛亮了起来。
李言蹊摇摇头,“不用,只是一个梦而已。”
尽管明旌的提议能够让她更安全,但李言蹊却做不到当做无事一般地全盘接受。倘若明旌当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知道她会死,她这一走,会不会反而害得周围街坊邻居成为目标而受累?那抢劫犯如此凶残,这次没逮住的话,还不知道将来会有多少人受害。
其次,她也想验证一下明旌心声的真实性。
明旌重重点头,做了一个握拳的姿势,秀出自己的二头肌,“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我可是跆拳道黑带,一个人打两个男人都不在话下。”
李言蹊唇角勾起,“嗯,我相信你,谢谢!”
她笑起来时眼睛是半月牙,盛满了星光点点,看人的时候,让人有被全心全意注视着的感觉。明旌有些不好意思地咳嗽一声,“小事一桩啦。”
明旌收拾好刚才不小心被自己弄倒了的碗筷,重新盛了一份的鸡肉粥。鸡肉粥是昨晚应褚过来煮的,在陶瓷锅里熬了一个晚上,早上加点调味料后,鲜美得能让人将舌头吞下去。
吃饱了后两人收拾了一下碗筷,然后一通出发去市医院里检查脚情况。
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补得挺好的,李言蹊脚踝的恢复情况不错,按照医生的说法,继续下去,下周就能拆石膏了。
李言蹊心中一喜,因为打石膏的缘故,她洗澡都不能淋浴,只能擦拭身子。若不是平时不出门,在屋里吹空调,简直难以忍受。
检查完脚后,李言蹊便说要去商场买新手机,医院附近正好有一个大的电器商场,她可以在那边挑选自己喜欢的幸好。
说来也巧,商场今日正好在做活动,人不是一般的多,摩肩接踵的。
明旌推着李言蹊的轮椅,尽量往人少的地方走,但这个人少,也只是相对其他路线而言。幸好别人看她们这边有做轮椅的人,都会照顾一点。
两人挑选着几家看手机,最后李言蹊选了两款今年新出的手机。明旌对于电器一类的还挺了解的,在一旁当起了解说。
在她的建议下,李言蹊选了名为恒星的手机,颜色是她喜欢的银灰色,有种低调的奢华感。她略一沉吟,对销售员道:“粉色的那款也帮我一起打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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