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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早日找到如意郎君,我们等着吃你的喜糖呢。”娉婷和季红私下里开着吴亚萍的玩笑,她们知道吴亚萍回家的主要目的,不过在这个当口,也不好大肆宣扬,被别人知道了总归不太好。

“行吧,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不成功便成仁啊!”带着如此的豪言壮语,吴亚萍踏上了返家的路。

第十三章

汇演后大家难得有了空闲,不再紧绷着练习、排练,团里也给他们放了一天假,彼此相熟的战友约起来准备出去逛逛。

“我想去做两身衣裳,天气开始热起来了,买点棉布料做两个短袖在宿舍里穿穿也不错。”

“我存了几张工业票,想买块表给我弟,他要结婚了,我这个做姐姐的总得表示表示才行,谁让我就这么一个弟弟。”

“上次在那家国营饭店吃的臊子面真香,我一直惦记着呢,这次出去我还要再点上一碗,哎,晓静,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告诉你,那面条是真的香,分量也足,你肯定喜欢吃。”

“要我说,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郊游,爬爬山,欣赏欣赏初夏景色,也舒缓舒缓筋骨。平常去的地方是不少,可能停下来认真看一看的机会不多,辜负了多少的大好时光?”

“也对,那我们就约起来一起郊游去。愿意去的先报个名,在一起合计一下路线,争取这一天玩得痛快,让大家都尽兴。”

从放假通知下来后,排练室里很是热闹,大家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后来在队长许在明的组织下,决定按个人意愿组织郊游,大家纷纷踊跃报名。

“娉婷,要不我们也一起去吧?难得这么热闹,总不能脱离‘广大群众’嘛。”季红出言游说娉婷,她是希望娉婷能和她一起去的。在文工团里,季红和吴亚萍,娉婷的关系最要好,如果吴亚萍没有回乡,那遇到这种活动的时候,吴亚萍肯定是最踊跃的那一个。而娉婷的个性偏文静些,不太喜欢人多的场合,季红怕娉婷不想去,才会出言劝说。

“那好吧,我们也一起去。”娉婷是个容易心软的,要说爬山的话,金陵的山她重生前就爬腻了,每次爬完后都发誓再也不去爬了,可是朋友一约最后还是会一起去。现在也一样,难得放假,不用排练也不用早起,她更想在宿舍里休息,看看书,写写信都好,不过季红开了口,希望她能一起去,她也就答应了下来。对于友情她还是很珍惜的,毕竟季红时她在团里,难得合得来的朋友。

“好,现在报名的人数已经有十七个了,大家先说说最想去哪里,想做什么,统计后再一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这样大家没意见吧?”许在明的组织能力挺强的,在团里负责大字报的宣传,组织郊游这种小事对他而言完全不在话下。

果然,他的话一出口,大家都表示同意,纷纷说了自己想去的地方。有人想去栖霞山,有人想去夫子庙,有人想去爬紫金山,还有人想去市里购物,再去吃点东西。

“班长,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说出来大家一起参考参考。”许在明一直注意着娉婷,看她带着笑容站在一边,看着大家热闹却一句话也不说,这让他有些气闷。他一直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漂亮又安静的姑娘,为她每一次成功的演出而欢呼,也为她的刻苦努力而心疼,他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光明正大的关心她,爱护她,把那颗爱恋她的心交给她。他含蓄地表露着爱意,她却全然不能领会,不管自己表现的多么出众,她好像都不放在心上,这让他的爱情变得苦涩无比。

许在明突然问了这么一句,娉婷还有些愣神,看到大家都转过来看她,她轻笑着说,“我随大流就行,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这么多人贡献出来的智慧肯定是好的。”

“班长说的对,这么多主意呢,大家少数服从多数,要是实在不能接受的,可以不和大家一起嘛,自己去不就行了?”娉婷说完话,肖云立刻接了嘴,脸上似笑非笑,话里也意有所指。

季红听了皱起眉头,侧头低声和娉婷说,“她这是什么意思?听着怎么这么不得劲?”

娉婷摇摇头没说话,另一边肖云说完后又若无其事地和大家说说笑笑起来,仿佛刚刚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许在明虽然心里着急,到底也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表露什么,看了娉婷一眼后,在大家的簇拥下做着统计。

“要不我们别和他们一起去了?怎么老觉着怪怪的。”季红这会儿有些内疚,要不是她怂恿,娉婷根本就不想出去的。

“没事儿,你等会儿看看他们要去的地方你想不想去,要是不想去我再陪你去其他地方。”娉婷不是木头人,肖云时不时的冷言冷语她早就有感觉了,而且为了什么她也大约清楚,只是一直没有当回事罢了。现在娉婷已经是团里的骨干,大小也是个班长,而肖云来团里也才一年多的时间。肖云之所以敢这么对娉婷,除了年轻无所畏惧外,还是因为她是有些背景的。

肖云的大伯是金陵军区的政委,家里条件不错,作为肖家小辈里唯一的女孩,肖云从小得到了全心全意的宠爱和悉心的培养。可惜她的能力比不上从前的陈雪丽,否则团里肯定会给她最好的机会。她之所以对娉婷有敌意,还是一个“情”字。肖云从进了文工团就偷偷喜欢上了开朗大方又有能力的许在明,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很准,她总觉得许在明喜欢娉婷,因为他对娉婷的关注实在是太多了。想她肖云从小被当作公主一样养大,怎么能容忍有人抢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使娉婷什么也没做,她也觉得娉婷抢了她的心上人,所以才会一直刻意针对娉婷。只不过她也知道许在明和娉婷并没有在一起,所以她对娉婷的敌意表现得也很隐晦,团里大多数人并不会多想,只当肖云个性就是如此,谁让她家里条件好,任性一点也不奇怪。

最后的统计结果是上午一起去爬山,各自带上干粮防备来不及吃午饭,下午坐车去市里逛逛,再找一家饭店吃个饭,傍晚时回部队。

季红到底还是决定不和大家一起去了,“想想看金陵的山我都爬过了,本来是想着和大家一起活动,免得我们不合群,现在看啊,那些年轻女孩的想法我是搞不懂,也不去凑热闹了。”

娉婷搂着她笑了,“还‘那些’年轻女孩,你年纪也不大啊,明明还是一枝花嘛!”

季红噗嗤一声笑了出了,伸手要去拧娉婷的嘴,“别说跟她们了,就是跟你比我都成了老姑娘,看把你得意的。”

第二天,两人睡到自然醒,磨磨蹭蹭收拾好后去了食堂,这会儿饭点早过了,仗着和炊事班关系好,她们过来蹭点儿吃的。

“哟,两位姑娘这是才起呐?再过两小时可就到了午饭时间了,要不姑娘们再等一等?”炊事班的班长王保平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他是北方人,有着北方人的爽朗和能侃。

“哎呀王师傅,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呗,这不是难得休息吗,我们也不要别的,有大馒头,肉包子的来两个。”她们也不怵,笑嘻嘻地冲着王保平说。

“看你说的,什么时候还让你饿着了?”王保平转身回厨房,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碗,碗里有馒头和鸡蛋。“热乎着呢,这会也没米粥,你们拿回宿舍就着水吃吧,吃完了把碗给我送过来。”

“谢谢王师傅,就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对我们好着呢。”接过王保平手里的碗,娉婷和季红笑容灿烂,最后还不忘捧他两句。

“行了,别灌迷魂汤了,赶紧去吃吧。”王保平笑呵呵地冲她们摆手。

“我那不是还有上次带的辣椒酱吗?沾着馒头吃味道肯定好。”想着干吃馒头有些不对味,季红想着之前从家里带了一罐辣椒酱,宿舍人多,分一分就没了,平常就很少拿出来。今天宿舍人大多不在,她就准备拿出来和娉婷一起沾馒头吃。也不能怪她小气,这年头什么都金贵,就那些辣椒也来的极不容易,家里为了辣椒味道好,又放了好些油下去熬,干吃一口都觉着口齿留香,就那么分给别人吃可不是浪费了。

“行啊,我那还有蜂蜜呢,用来沾馒头也不错,那样咸的甜的就都有了。”娉婷的蜂蜜是许桂兰专门找人弄的,现在计划经济,哪能轻易弄到这么好的东西?别看才一小罐,那也是许桂兰费了老大劲才得来的。家里留了一些给娉婷嫂子,剩下的全都寄给了娉婷,想着蜂蜜对女人好,养人,才巴巴地给娉婷邮了过来。

两人有说有笑地回了宿舍,这时候宿舍已经没人了。原本她们并不在一个宿舍住,后来团里人员变动,她们三人自己去找宿管申请,换到了一个房间。宿舍里一共六个人,另外三个女孩人也挺好相处的,在这个宿舍娉婷住的挺舒服自在。

两人泡两杯蜂蜜水,就着辣椒酱和蜂蜜吃好了早饭。

“食堂的馒头挺好吃的,等会儿把碗给他们送过去。”收拾好桌子把碗洗干净,季红问娉婷,“今天我们还出门吗?不出门我就顺便带着饭盒去食堂把午饭一起打回来。”

“你不是前两天还说想出门买点东西吗?要不我们送好碗一起出去?带上粮票,饿了就在外面吃。”娉婷记得季红说过她的月事戴要换了,想着季红为了她没和大家一起去郊游,反正也只剩半天时间,不如陪她出去逛逛。

“那行,那我们等会儿就出发。”季红果然高高兴兴的收拾挎包去了,看的娉婷直想发笑。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哦~文文发得匆忙,有很多bug,欢迎大家捉虫呐?(?e` )

第十四章

最后两人也没换衣服,穿着军装,背着挎包,一起高高兴兴地出了宿舍。

伟大领袖m主席写过一首诗: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一句“不爱红装爱武装”让整个国家都掀起了一股装军装的流行趋势。绿色的军装和军鞋,再带上一顶绿色军帽,斜挎一个军绿色背包,手拿一本m主席语录,就是现在最标志性的装扮。不说在部队当兵的,就是平常生活里大家也以穿一身军装为荣,再加上娉婷和季红两个女孩子出门,穿着军装更安全些。

“听李干事说,马上又有一批新兵要来了,我们团这次也收了好几个。”把碗还给炊事班后,两人边走边聊。“你有想过以后做什么吗?是一直留在部队,还是找个人嫁之后后退伍?”

“我还没想那么多,现在我在团里也挺好的,如果能提上干的话我应该会留下来,如果提不上干,以后不在团里了,那就找个地方文艺团,或者做点其他事情,总归没什么可发愁的。”娉婷说出了自己的内心话,“天无绝人之路”,只要肯吃苦哪里会活不下去,只是活得好与差罢了。

“你现在还小,再过两年可不是要考虑个人问题?你看以前陈雪丽和吕美在团里出风头吧?现在还不是嫁人了,不过她们命好,嫁了军官,以后是不用发愁了。”对于她们,季红是非常羡慕的,可是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和别人比。她的相貌、才艺都一般,当初能进文工团还是走的关系,进来后也是不温不火地混着,从来没有得到过领导的重用,所以她考虑问题难免会现实一些。对于自己未来的生活,她不想就那样认命,可又无力去和现实做什么斗争,在她看来,以后她无非是退伍回家再在家人的安排下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她知道钱群对她的心,说实在话,钱群条件不错,虽然算不上出类拔萃,那也是很多姑娘理想的对象,长得周正,人也老实,家里条件不差,还是城镇户口,只不过季红和她家人都想着能再挑个更好的,才一直没把这个事放在台面上说。要说她不愧疚那是骗人的,可是女人结婚自古就是第二次投胎,就算她自私想投个好胎这也不算什么罪过吧?

“女人嫁了好人家自然是好,可不管怎么说,自己也要努力才行。我一直认为,就算是女人也不要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现在是新社会了,主席都说了女人能顶半边天,哪能像以前一样当兔丝草依附于男人呢?我就想着自己强大起来,再找个对我好的男人,不要他有太大的出息,只要人肯上进,又有立身的本领就行,太优秀的男人我也不去想,倒不是说我配不上他们,只是优秀又对我好,还能一心一意的人太难得,不如实实在在的好。”这是娉婷第一次在婚姻问题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然这个时候她说这些话肯定会让人觉得有些“惊世骇俗”。可是她知道,社会再发展几十年,男女已经平等了,女人在社会上和家庭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甚至很多女人根本不想结婚,就有了很多传说中的“剩女”,“剩斗士”,“斗战剩佛”等。让她这个拥有现代思维的女性去像这个时代的女人一样,相信找个好男人结婚就会幸福一辈子,她根本做不到,这也是她一直对找对象无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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