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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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这么累了,那就放手啊亲!你没看到你的助理那副都快哭出来的表情吗……

———

打破这一无声寂静的,是一只小犬的鸣叫。

我怀里的小鹿犬、或者是小杜宾,终于在半小时的路途中,咬到了自己的尾巴;然而它明显是用力太大,结果被自己的牙齿给咬痛了,先是朝我委屈地“嗷呜?”了一声,像是怀疑人生,见我不理它,便四处张望,然后“啾”地突然竖起短尾——因为它看到了自己的主人。

“汪汪汪汪汪!”见到了亲爱的主人,它雀跃地从我怀里跳下去,毫无同理心地踏过那串原本就被浇得不成花形的玉兰,然后快快乐乐地扒到了它主人的衣摆边缘,试图跳上去撒娇——把原来就落了一堆泥土的白色衣衫,彻底染上了狗爪的痕迹。

我、我莫名有些同情那个跪地不起的笑面虎了怎么办……

在狗狗欢快的叫声衬托之中,是一阵清风拂过花园的动向——没人愿意错过这一刻:被风坠落的楹花飘然而起;风姿绰约、形容秀美的白衣青年站在遍地落花的樱树前,不理会调皮跃起的小狗,神情若有所思;而半跪在濒死碎花身前的男人,也奇妙地突显出有些伤感的诗意——这一副仿佛画卷般、或者说只要有遥月在场,什么都能成画的景象,让人有些禁不住想拍一张留作纪念。

我想,不光是我,其余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默不作声的人,估计也是这个念头。

在无人想要第一个当打破这番美景的情景下,青年浇水、添水、捶背、发呆这一循环重复了好几次;等到最后一株桃花被他浇透,笑面虎大概已经心凉到懒得吱声时,遥月大佬终于停下了繁忙的脚步,屈尊降贵地看了我们这堆陌生人一眼,视线仿若掠过了我,又好像根本没有在意。

停顿了些许后,他收回目光,又开始静静地……大概是走神中。

难不成搞艺术的大佬,都很爱走神?

过了好一会,他突然俯身,搭理还在不停扒拉自己的小狗狗;我就那么看着,他用那双修若骨竹,漂亮有力的手,又一次、还一次、再一再二甚至再三地,掰开了小犬的下巴——

观察了起来。

我:“………”

大佬,这位大佬!!!

——我什么都没喂好吗……

你能不能不要太执着了——这真的过分了哦_(:3)∠)_

第84章

虽然心里觉得无fuck可说, 但看着那张让人说不出话的颜, 我还是闭上了嘴巴。

………

总体而言,长相耀眼夺目的人,即便在性格上有些许瑕疵和傲慢;但向来, 也会被人类——这种浅肤又只看外表的存在所偏爱。

漂亮的人在社会上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特权, 人们对其的忍耐程度相较起来、也比寻常人要高得多。

不说如鱼得水,在方方面面, 也会活得轻松不少。

——这是我自小就十分明白、也算作比较习惯的一件事。

可再细化比较一下, 漂亮的女性, 其实要比同样出众的男性更占便宜些。

比方说, 我和我的表哥, 就是典型的例子。

记得在我们都只是个幼稚儿童的时候, 那时的付息城长得比我还要秀气, 他就像是一个精致的立体洋娃娃;抱出门时无人不夸,回来整张小脸蛋时常被各色大妈揪得白里透红, 人气自然比我高上许多。

然而,当我俩因为某件玩具产生了纠纷、各自抹眼泪去和家长告状之时……

作为被大人派来监管我们的付玥老哥,他的审判之手, 却总是在蹲下来给我擦干眼泪后,毫不留情地挥向又把妹妹惹哭的笨蛋弟弟的屁股,啪啪啪地直揍好几下,直到付息城“不再哭哭啼啼的”, 才抱起我, 又牵着弟弟, 带我俩去买糖吃。

虽然按照概率来算,十次里,可能有一半都是我嫉妒付息城有毛绒玩具——而我因为过敏,妈妈不给买,所以抢来抢去造成的纠纷;但只要我一哭,付玥就一定会偏心到我身上。

这样的做法呢,既有优势、也有缺点——优势是我的童年很幸福,想要什么都有哥哥给买;而缺点,就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对于种种不符合自己心意的事态发展,解决的办法都是一个字,哭。

直到后来,付玥见我动不动就抹眼泪哭鼻子,想了好久,才拿出一个“哭多了会变丑”的事例吓唬我,还指着已经开始变声公鸭嗓的付息城,煞有其事地说你看他就是因为哭得太多,残了……这才真真切切地让我改掉了这个毛病。

不过,即使没有哥哥,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也有很多数不尽的好心人——打工偶尔迟到也笑眯眯说没关系的咖啡店老板、去食堂总会比别人高出好几厘米的饭菜、买东西总会有正好想要的那个赠品、十几岁走在街上就能得到兼职模特儿的零工、朋友总是宠着我、有时候除了差错,同事上司从不会发太久的火……而且我不偷奸耍滑、也从来不欺骗他人的水晶少男心,没有落到过感情渣女之类的称号,比那些人渣哥哥要正直一千倍,所以人缘一向不赖。

但同时,尽管长得很不错,我的生活也没有常人想象的太多“特殊性”;像是那些总裁小说里的巧取豪夺,被富二代看上不给啪就不让走的狗血经历——只是普普通通的、正常人的生活,然后得到旁人更多的善意和微笑而已。

所以当我抱着在怀里乱蹭的小狗,躲在墙角看着前面的那派贵圈乱相时,心里不禁感慨——看来狗血还是会时有发生,没发生在我身上,肯定是因为,我大概,还完全没有够着女装大佬的风姿?

………

那天的见面之后,我着实没想到,那竟然是我最后一次,看到遥月大佬男装的样子。

毫无疑问的,即使只是出于“爱犬很喜欢我”的这个因素,手不能提也不能作为被淘汰的理由,我自然地被留了下来,至于平时的工作,那就是……

帮他养狗。

小杜宾很好养,或者说,它太好养了——活泼可爱、而且听话还懂事。没两天和我混熟之后,我指东它绝不往西,让趴着就趴、让撒娇立刻摇尾巴,我喂什么就老实吃什么,从不挑食;叫他乖儿子的时候,也不像那只臭猫一样冷冰冰的,而是用真-乖儿子的眼神望着我,就差叫妈妈,那副依恋的神态,完全能融化绿野仙踪里铁皮人的心脏!

而不光是听话,学东西,小杜宾也是犬界一流的聪明。恭喜发财祝你新年好之类的,人家学得可像了,几乎是教什么就会什么。被那双臻黑的纯真眸子盯着,连和我视频聊天的老妈都被它可爱的作揖姿态给酥得缓不过神,想让我抱回家摸一摸;被我义正言辞地拒绝说这是老板家的狗,然后关上视频,满意地继续下一个。

因为它很小只,大概只有我两个手掌合起来那么大点,所以我特意缝了个布袋子,把狗狗装在里面,像袋鼠妈妈一样安心呵护;最让人惊喜的是,它从来不为了占地盘而随地大小便——这对狗狗来说,可是件比让人类男性亲手阉了自己还要不可思议和艰难的事情,为此,我更喜欢这只小杜宾了。

除了过分的好奇心外,它几乎没有缺点,也难怪平时日程匆忙到连小憩都没空的遥月大佬偶尔想起来,就会要求看一眼;也因此,我有了跟着他团队到处走的正当理由。我想,既然谢菲先生特意借此机会,混进了亚历山大-埃利奥特顿,那个腥红集团的执行董事长的助理中,承当了应付大boos的艰难工作,那我最好也不要太落后。

于是,我平时没事就仔细观察,看看是谁和十六夜遥月的关系比较接近;然而这一观察,我就发现……

太厉害了!这人的圈子实在是太厉害了!!!

众所周知,女装大佬在某种程度,比异性更加吸引同性的目光;当初看到竞争对手里十个有八个都是男人的时候,我就做好了这份觉悟——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不过是一周多……你知道办公室每天要清理出去多少束的空运鲜花吗?!——而且居然泰半都是男粉丝举着花、热情地跑过来,亲自跪地送的!

除了无处不在、找遍了各种方式和缝隙孜孜不倦地骚扰他,日常围成圈、等遥月出现的名牌跑车、粉丝俱乐部大手笔在他出演舞剧时抱下整个a座会场、堆满了仓库的礼物、追机从头等舱追到vip通道外……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深感这位大明星的面瘫不是没有理由的;如果你在和合作公司正经严肃会面时,被对方的老总莫名其妙地握住手死死不放,眼神狂热地说“我是您的戏迷,我憧憬您很久了”、然后怎么提意见和分成,对方都是一个“好!”字;无论走到哪儿都有大票的买账,作客节目,主持人问着问着就开始靠过来,话题从艺术发展变成了私人倾诉会;连助理都不得不月把一换,不然很快就做些利用职务便利、偷窥痴汉的行径……想想都不容易,这个人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活体的杰克苏,行走的荷尔蒙,当艺术品从幻想搬到现实里之后,我却有种对遥月女神的深切同情——连去外面出差,酒店里坐过的马桶盖都会被人撬下来拿到网上拍卖出高价,还上了《经济月刊》的头条;他知道的时候,真的不会对此有心理阴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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