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 第12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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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的,拖着长长的尾音从他们前头的方向传来。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再凝神静气地竖起耳朵,果然又是几声犬吠,看来不止一条狗。

“有狗就有人家……对了!布什!布什!”

宁小北把双手圈在嘴边,冲着前方大喊起来。

他记得闻老板说过,顾老师回家的时候是把狗给一块带走的。

“嗷呜……”

似乎是在回应宁小北似得,那密密丛丛的树林里传来一声兴奋的狗吠,然后又连续发出“汪汪”声。

“一定是‘布什’,是‘布什’快来,快来!”

范侠也跟着一起喊了起来。

这嗓子嚎得,不但把周围的雾气给嚎破了,方圆三五里的狗子都被他给激活了似得,一声连着一声,赛过大合唱。

就这大合唱里,范侠还是听出了“布什”的声音。

事后他说“布什”到底是从大上海过来的狗,比起乡村土狗来,叫声中带着几分洋气和骄矜,显得格外与众不同来——宁小北当他在放屁。

不一会儿,也就差不多三五分钟后,一条站起来比成年人都要高,黑黄黑黄的狗子从山上的小路冲了下来,几乎是飞扑进了范侠的怀抱。

范侠白色的羽绒衣上顿时落下了两个黑色的梅花点子,是“布什总统”的签字盖章。

不过范侠此时一点都不介意,他拉着布什的前爪子,一人一狗跟跳华尔兹似得原地转圈圈。布什伸出大舌头,在他的下巴一顿狂舔,看来对这个喂过它西蓝花的黑皮男子印象深刻。

“哎,还真是你们!”

打着手电,穿着绿色老棉袄的顾凯歌从小路施施然地往下走,在见到宁小北和范侠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你们再叫下去,全村的狗都要跟着布什跑下来啦。”

作者有话要说:

穿了,又好像没穿彻底,哈哈~

没错,老爸他活了!

但是宁小北被困在这个世界回不去了。这是为啥呢……恩请继续往下看

第93章 情到深处 一更

身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山间的云雾和曲折回环的小道遮挡了两人的视线,其实他们两个已经差不多站在了村口而不自知。

不过主要还和隔壁村今天摆酒,村里的老老少少都去吃喜酒有关系, 不然山里的人休息得再早,也不至于这个时候路上就彻底没了人烟。

跟在顾凯歌身后, 旁边环绕着兴奋的布什,两人又拐了几个弯,走过一口用大石块围起来的山泉井,终于来到了凯哥的家——一栋二层民宅。看的出来有些年头了, 一层的外墙和底墙都是用石块掺着三合土累得, 而不是普通的红砖。白墙青石,二楼是用木头搭建的,夜里看不清楚有没有雕花, 不过也总归是老物件。

“我们这个村, 屋子都是清朝民国时候的了。新建的屋子也有,不过少。年轻人都愿意去镇上,或者干脆去宁波买房子。”

顾凯歌打开院子的白铁皮门, 宁小北眯着眼睛, 看到门楣上贴着红纸,写着“吉星高照”四个字。

进了院子, 堂屋里的大灯把门口这一块地照的亮堂堂的, 终于也让他们看清了彼此。

凯哥明显黑了,虽然还达不到范侠这种程度, 但至少比在上海黑了两个色号。

不过他精神倒是不错,没有宁小北想象中失业男子的颓丧。脱下厚重的大军棉袄, 还嘚瑟地给范侠展示了一下这段时间干农活练出来的肱二头肌。说干活比撸铁有用, 这个是真把式, 健身饭里抡杠铃吃蛋□□那都是虚招,把范侠羡慕的忍不住摸了两把。

变化惊人的反倒是“布什”,刚才在山路上就着月光没看出来,现在到了灯光下一瞧——好家伙,眼前是个什么玩意儿!

“布什”在附中周围好歹也是出了名的“美男狗”,虽然是条串串,但是串得很有水平,来自金毛妈妈的优良血统让它自带一身朝阳似得灿烂毛发,配上来自它爹中华田园犬的灵性眼神。走在小镇上,是人都喜欢来摸一把。

凯哥对它的一身皮毛也极为上心,他自己用普普通通的二十元一瓶海飞丝三合洗发水都不用舍得用护发素,每个月却要带布什去镇上的宠物店洗澡做护理。一趟下来至少要五十元,养的布什那一个油光毛亮的。

再看看眼前这个黄黑黄黑的小怪物,身上的毛发别说光泽了,黑的都要打绺子了。右边后腿上还有伤,可能是和别的狗子打架后留下的,被人用一块白色的布缠了一下,那块白布脏得眼看也要变成黑布了。脖子上,背上,窸窸窣窣地布上各种屑屑,也不知道是植物的种子还是碎叶子。

总之,完全没有“魔都美男狗”的半点踪迹了,泯然于乡村,成为了“村狗”的一员了。

“乡下的狗都这么养,我倒是想给它做护理,我上哪儿去找宠物美容店啊?再说了,你们不觉得它虽然脏了些,但是现在精神特别好,特别快乐么?”

范侠低下头,掰起狗头一瞧,果然布什原本总是忧郁的眼神不见了,舌头一伸,嘴角一张,诗人的脸变成了笑脸蛋。

好吧,它原来不是自带太宰治气质,它就是缺乏运动。

三个人挤在灶披间,看凯哥给他们下烂糊面。

炒透了的大白菜铺底,加上几根肉丝勾芡,暖呼呼的一碗烂糊面是冬日里最大的慰藉。凯哥心疼学生,还各给他们加了一个荷包蛋,橙黄橙黄的,一圈边沿炸的焦香,咬在嘴里咔咔作响。

“好香啊……”

宁小北吃了两口,立马就发现了不同之处,“这是用了什么油,那么香?”

凯哥的手艺,他们在附中的时候也是尝过的,也就是能吃的程度吧,跟宁建国的水平差了十万八千里。

但是就这么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一碗烂糊肉丝面,居然吃出了一股清香。这肉就是普通的猪肉,这大白菜就算是农家自己的种的有机菜,那也翻不出什么花样,唯一的可能出彩的就是炒菜和炸荷包蛋用的油了。

“厉害啊,宁小北。油是用我们家自己榨的茶油,特别香。”

顾凯歌已经吃过晚饭了,所以就煮了两碗面。他指着放在土灶台边上的一个平平无奇的绿色玻璃瓶子说道,“等你们玩够了回上海,带两瓶回去。宁小北,听说你爸爸是二级厨师。用了我家的油做菜,那就是一级厨师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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