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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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门官接令离去。

李强看到了颜毅脸上的笑意,不由得问道:“将军为何高兴呢?”

颜毅道:“我当郑王头一仗会差崔明远或许其他的边将出来叫阵,哪知道他却派出一头猪来!”

“一头猪?”众人更是不解。

王伦道:“那尉迟礼可是尉迟义的四哥,我听闻他的武艺也是不错的。”

颜毅点着头,道:“他的武艺还算是可以的,但是却是个没有头脑家伙,连一个女人都能够将他打败!”

王伦和李强都不由得一愣,忽然会意一笑,他们也听了尉迟礼被许云起打昏,把衣服都扒光了,赤条条地丢在大路上的事情。

…………

尉迟礼威风凛凛地骑在马上,披着金盔,戴着金甲,手里紧握着一把亮银枪,腥红的战袍在风中猎猎飞舞着,便是站在城墙之上观望的郑王和诸边将,也不由得大为羡慕。

尉迟家就是有钱,尉迟礼的这身盔甲,可是掺着真金打制的,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穿得起。

尉迟俭为尉迟家的三员武将打造了三身金甲,除了尉迟礼之外,尉迟良和尉迟义每人都有一件,只是尉迟义觉得这身盔甲太过显眼,真得在大军交战之时,很容易会成为敌人乱箭齐发的标靶,所以在上战场的时候,从来就没有穿过,也只有在检阅部队,或者参加什么仪式的时候,才穿了那么两三次。

从保州的城墙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前面的一片平地上,两支军队正对峙着,除了尉迟礼之外,金刀寨的匪首也出现了,只是那个领兵之将却相比尉迟礼,要寒酸了许多,穿的还是皮甲,连铁甲都不是。

在大楚军中,盔甲只有将军才会披挂,而且都是由自己出钱打造;倒是皮甲,是由军器司制作,下发到每一个位士兵的手中,校尉以上的人,也会披挂盔甲,但是很多人因为没钱打造,所以还是穿着制式的皮甲。

只是,那位穿着皮甲的匪首,虽然穷酸,但是却一样威风,尤其是在气势上,更像是一个久经杀场的将军,反倒映衬着尉迟礼,像一个初出茅庐的。

只是,由于距离过远,城上的人们根本看不清楚敌将的模样。

其实,敌匪的营寨离城也有十里地,双方便是要通过城前的这片平地,作为战场,进行拼杀,这距离到城上,也有五里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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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4章保州(四)

第274章保州(四)

尉迟礼的确有骄傲的本钱,他的头脑虽然没有尉迟义那么灵活,但是本事却也不。

此时与他对阵的是王伦亲自带着儿王虎和偏将李强与之对垒,双方互相派了两员大将在阵前厮杀,以斗将来拉开保州之战的序幕。

先是王虎胜了捧日军中的一名偏将,然后李强又败给了捧日军的另一名偏将,于是尉迟礼直接点名王伦,要与他进行比试。

的确,对于尉迟礼来,斗将远比排兵布阵容易得多。

王伦应声而出,两个人便在保州城外的空地上,冲杀了十多个回合,虽然王伦年岁有些大了,已然五十岁了,但是凭着经验还是能够相持了这么久,已然是不易。便是躲在阵后的颜毅也看得心惊肉跳,不得不承认,若是不论领兵打仗之材,只论武艺的话,尉迟礼也算是一员虎将了,最少他要比祁东要强一点,与金崎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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