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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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迟隐靠在车门上,整理一天下来的心绪。

陆远也没说话,他微微侧转头瞧着迟隐的侧脸。

夜晚的霓虹灯光忽明忽灭地映射在她莹白脸颊上,安静又迷幻,她瘦了,沉稳了,被他气着也知道隐藏自己脾气了,没了记忆中的幼稚青涩,也不再是他稍微逗逗就容易红脸的模样。

可他觉得她再怎么变,也还是那个迟隐。

迟隐抬眸间,猛然注意到车玻璃倒映着陆远的身影,那目光的所在是她,迟隐僵了一下,不自在地抿抿唇,心头涌上苦涩。

若没有那档事,现在她和陆远估计已经结婚了………

到了小区楼下,迟隐主动邀请他上楼去坐,陆远注视她几秒,手插在口袋里说,“带路吧。”

迟隐租的是五楼,没有电梯,徒步上楼,楼道间的灯自她搬进来就坏了,至今都没亮过。

迟隐打开手机的照明灯,在前面带路,一想到陆远就要进入她住的地方,她就有些慌张,脑子里一直回想着家里东西收拾了没,垃圾倒了没,衣服洗了没,会不会太乱。

没注意,左脚踩得不够高,身体歪向了一侧,以为自己就要摔倒时,胳膊就被稳稳扶住了,强悍的力道,让她心惊,又听他淡淡训斥,“走个路也能摔。”

迟隐抿唇,想抽回手,胳膊却挣动不了丝毫,她在昏暗的光线中抬头,正对上陆远深沉的双眸,“别倔。”

这句话,他以前常说。

迟隐差一点红了眼睛,赶紧低下头做认真看路状。

进了家门,迟隐低头换鞋,又从鞋柜中摸出一双拖鞋给他。

拖鞋是黑色的,还带着暗色的花纹,怎么看都不是女人的,竟然让他穿别的男人的鞋,她可真敢想,陆远看了一眼,颇为不屑地径直走进了客厅。

拿着拖鞋的迟隐,“……”

把鞋默默放进鞋柜里,迟隐进厨房倒水,发觉茶壶里没热水了,又开了天然气烧水。

陆远在客厅里站着,四处打量,茶几上摆了一串葡萄,还有一瓶塑料花,一张灰色的沙发,一对前几年流行的抱枕,他拿起来看了一眼,挺软和的,又放下。

原地打量了一会,陆远推开了卫生间的门。

卫生间很小,仅容两个人转身罢了。打扫得倒还干净,洗漱台上瓶瓶罐罐的化妆品、洗手液、陶瓷杯上仅立着一只蓝白色的牙刷。

看着都是一个人用的。

陆远阖上了门,又去了阳台,只见晾衣绳上挂着黑色的胸罩和长外套,阳台上晾着两双包着卫生纸的小白鞋。

心里有点痒,他又摸出一根烟,想起自己没带打火机,便返身折回厨房,就着升腾的火焰点了火。

迟隐看着他整个动作下来,行云流水,自在非常,不禁无语,上前紧走了几步,一把夺下他叼在嘴角的烟,皱眉道,“怎么又抽了。”

被她拿去了烟,他也没做反抗,只是嘴角勾起,吐出两个字,“高兴。”

“喝水吗?”迟隐端给他一个杯子。

杯壁绘着一朵灵秀的兰花,陆远摩挲着花朵,问她,“这杯子,谁用过。”

他这人一向不与人共用水杯,除了她的。

迟隐顿了下,轻声说,“没别人。”

他笑笑,眉间总算疏朗了许多。

第5章

“大壮去年结婚了,女方挺漂亮的,好像是十里河的,今年我过年回家,我看着好像都怀孕了。”迟隐絮絮地说着江水镇的琐事,她都不知道说这些干什么,只是觉得不能停嘴。

陆远散漫地盯着杯壁,对迟隐的话心不在焉,拇指摩挲着那朵兰花,他在旁边看到了两个字母。

cy。

是迟隐名字的缩写。

这是迟隐的习惯,在所有物刻上自己名字,标志着所属权。曾经他胳膊有幸也有此待遇,不过后来他打算去当兵,就把字母纹身给洗掉了。

当时迟隐还郁闷了一段时间。

关于迟隐和陆远的关系,还得从很久以前说起。

在1989年的一个雪天,才刚生下来仅两个月大的陆远被迟艳梅夫妇发现在江水镇杨树林旁的柴草垛里,在那个早就摆脱了吃不饱穿不暖的年头,一个孩子而且是男孩被丢掉,着实是一件稀罕事。

毕竟乡镇人都重视男孩,希望有男孩传宗接代。

迟艳梅当时三十五六了,和丈夫陆长鸣结婚近十七八年没有孩子,平白捡了个孩子又喜爱又心慌,向周围人打听谁家有丢孩子的没,过了一个月后杳无音信。这一个月来夫妻两喂小孩吃米糊糊、换尿布洗尿布,渐渐有了感情,心一横,就收养了这小孩,取名陆远。

好不容易有了个男孩,迟艳梅心里偏爱,钱也舍得花,寻常孩子吃不到的零食和玩具,她大把大把得买,镇里的孩子谁都没陆远过得滋润,而且他出手大方,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慢慢地他渐渐成了一帮孩子的小头目,一出门,身后就跟着一大帮孩子。

迟艳梅过度宠爱的后果就是陆远逐渐变得骄纵,说话做事在一群人中说一不二,一副唯我独尊的架势。

但是在陆远十岁时,他骄傲的日子就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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