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 / 2)
所以学点这方面的知识还是很重要的。
谢华香把信写好,带着沈丽华先去了一趟邮局,买了邮票和信封把信寄出去了,然后顺便看看有没有本大队的信件,有的话也帮他们带回去。
邮局的工作人员把一叠安吉大队的信件都递给了她,谢华香找了个地方仔细翻看着,算算时间,爸妈也该给她写信来了。
程立坤真是交游广阔,这一叠信件里,一大半都是他的,还有一些是大队里其他一些老知青的,奇怪的是,唐桂英居然连一封信都没有,谢华香自然不知道她离开的时候偷了家里一大笔钱,现在跟家里算是结上仇了,家里自然不会写信给她。
果然有爸妈写给她的信,谢华香喜滋滋地把信放在一边,顺手把剩下的几封看完,突然她的手一顿,信封上熟悉而刺眼的字体,写着“谢华香同志收”几个大字。
第101章
看到信封上的这几个字,谢华香的心重重地跳了一下, 许多她早已尘封在心底, 完全不愿意去面对的回忆又再次涌上心头, 让她就像吃花生的时候突然不小心咬到了一颗坏的,立刻败坏了所有的胃口, 满身心都不舒服了起来。
她知道这事儿没那么容易过去, 但没有想到, 他这么快就来了。
信封上的字迹谢华香很熟悉,是郑永成寄过来的。
谢华香紧紧地捏住了这封信, 让信封都皱了起来,这家伙阴魂不散,究竟想要做什么?
觉察到她的不对劲,沈丽华疑惑地拉了拉她的袖子:“谢姐姐,你怎么了?”
“哦, 没什么,收到了一封信,幺妹, 要不你先去那边等我?”
“哦, 好的。”沈丽华乖乖地走到另一边,抬头看着邮政局宣传栏上贴着的文件和报刊。
谢华香“唰”地撕开了信封, 抽出里面的信纸,压抑着内心的厌恶,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郑永华果然不认为谢华香是自愿去插队的, 他在信里向谢华香解释,他确实是让人撤了她插队的名额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会出了这样的岔子,他保证一定会好好调查一下看是谁做的手脚,保证不让那人好过,并且让谢华香放心,他一定会想办法让他快点回来的。
同时,郑永华还不要脸地在信中表达了对谢华香的思念之情,还抄了一些酸溜溜的诗歌啊什么的倾诉钟情,看得谢华香恶心透了,随手就把信撕成了四半,然后团成一团,扔进了旁边的垃圾箱里。
然后她还掏出手帕来擦了擦手,似乎要把那股恶心的感觉擦掉,最后才走过去找沈丽华:“咱们走吧!”
“现在回家了吗?”沈丽华问。
“还没到时间呢!”她们跟沈大队长约好的下午四点在桥头等的,现在才两点,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咱们先去百货大楼逛逛。”
谢华香原本最担心的,是她离开之后郑永成气不过去为难她的父母,不过现在看起来郑永成并不知道她是故意去下乡的,而且也没有要牵扯到她父母的意思。
也是,对郑永成来说,她不过是一个有点儿吸引他的兴趣的漂亮姑娘而已,又不是要结婚的对象,他才不会费心思去找她父母什么事呢,谢华香觉得,还是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反正她不理他,郑永成那个人本来就没什么长性,说不定过一段时间又遇上了更感兴趣的人,很快就把她抛之脑后了也说不定。
她们两人离开邮政局之后,一个高瘦的身影走到了谢华香刚才扔掉信件的地方……
“原来是这样,真不要脸!”彭月看着手中拼凑起来的皱巴巴的信纸,一脸鄙夷地说,原来庭生哥看上的居然是这么一个勾三搭四的女人,她看到手中的信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立刻把这封信拿去给沈庭生看,可是转念一想,又顿住了,仅有这么一封信,万一沈庭生不相信怎么办?
难道要她跟那样的一个女人去吵架、去争辩吗?简直就是自贬身份!彭月是绝不肯承认其实自己是吵不过厚脸皮什么都敢说的谢华香的。
彭月仔细地分析了一下,其实她最主要的并不是揭露这个女人的真面目,而是让她离开安吉大队,她一直认为,沈庭生之所以不喜欢自己,完全是因为出现了谢华香的缘故,只要这个女人离开了,他自然就会回心转意。
是的,哪怕到了现在,彭月也还是认为,沈庭生其实是喜欢过自己的。
彭月看了一眼信封上详细的寄信地址,嘴角勾起一抹笑,她就不信了,当回城的机会摆在眼前的时候,谁还会选择留在这里过这种拼死拼活地干活还吃不饱饭的日子。
到那时候,沈庭生自然就会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了。
谢华香自然不知道有人偷偷地捡起了她扔在垃圾桶里的信,还打算冒她的名义给来信的人回信,她努力把所有不开心的事情都抛之脑后,欢欢喜喜地跟沈丽华一起逛百货大楼。
说是百货大楼,其实也就两层楼而已,上次跟沈庭生一起来县城的时候没来得及进去细看,这次趁有时间,便好好地逛了一番。
一楼是日常用品区域,锅碗瓢盆、灯油火蜡,这些过日子的东西,应有尽有,还有一些不常见的副食品,比如说用漂亮的糖纸包装的水果糖,看起来香喷喷的核桃酥,散装的饼干什么的,用大大的透明玻璃罐子盛着,摆在柜台上面。
这些东西对于谢华香来说早就见惯不怪了,可绝大多数都是沈丽华从来没有见过的,这一路逛过来,她的嘴巴几乎就没合上过,一直不停地惊叹,不停地问谢华香那些是什么,用来干什么用的。
谢华香不由得有些埋怨沈庭生,这人怎么回事,自家妹子养这么大了,居然也没好好带她逛过百货公司?把一个女孩子培养得这么孤陋寡闻真的好吗?
百货公司的售货员们自然是爱理不理人的,她们有这个资本,能够来这里上班的,家里肯定是有一定关系的,再加上她们的职业特殊,什么新鲜紧俏的货品,都有内部优先购买的权利,接下来才是通知跟她们关系比较好的人过来买,剩下的那些,才会摆在柜台上,让普通群众选购。
所以她们也习惯了被人追捧着,看见谢华香她们没什么关系的普通顾客,自然不会放在眼里了,也就是她们穿着还算时髦,特别是这个长得白皙苗条的姑娘,看着就是出身良好的气质,所以在她们偶尔询问起什么货品的时候,才会耐着性子回答。
要是其他一脚黄泥的乡巴佬,她们才懒得理呢,反正都是买不起的,懒得浪费那个口水。
谢华香给沈丽华挑了一个结实的铝制饭盒,长方形带盖子还带一个把手的那种,盖子上还印着一只正在啃竹子的大熊猫,另外又配了一个铝勺子,放进饭盒里刚刚好。
还别说这个年代的东西质量就是好,虽然款式不怎么样,但东西是真的厚实,一看就能用好多年都不会坏的样子,沈丽华一边眼巴巴地看着这个饭盒,一边有些不安地说:“谢姐姐,还是不用买了吧,我带家里的陶碗去用也可以的。”
家里用的陶碗都是乡下烧的粗陶,只讲究实用性丝毫不讲究美观性的那种,他们家里用的,还大多数都是用了许多年,崩角缺口的,用是能用,可真要是带来学校,怕是不被那些县城的学生们笑掉大牙。
孩子嘲笑别人不一定有什么恶意,可是对被嘲笑者的影响,却恐怕是一生都难以磨灭的,谢华香怎么可能会让她有受到这种伤害的可能?最重要的,又不是买不起。
现在的人,都是很有攒钱的意识的,今日饱来不知明日饥,都是饿过肚子吃过苦头的人,家里有了余粮肯定是要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的。
可谢华香却完全不是这样,别说她知道沈庭生未来的人生发展轨迹,就算不是这样,对于经历过后来经济飞速发展时期的人来说,攒钱真的是件最没意义的事,现在很不容易才能攒下的十块钱,到了二十年后,也就不过是一顿早饭钱而已。
所以当然要趁手里的钱还最值钱的时候,尽量发挥它的最大功用了。
“那可不行。”谢华香反驳说,“这是给你蒸饭用的,家里的陶碗没有盖子,要是带了什么好菜去蒸,那还不得让人偷吃掉啊!”
沈丽华一听,这可不行,她现在还处于把好吃的看成天那么大的阶段,被人偷吃那是决不能容忍的:“那还是买吧,用刚才卖干木耳得的钱买。”她在谢华香的耳边小声说。
谢华香笑道:“用不着你出钱,你的钱还是留着上学以后自个儿零花吧,到时候离家在外,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说完,谢华香对售货员说:“我就要这个饭盒跟勺子,多少钱?”
售货员看了她一眼:“有工业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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