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2)
其实他没有什么恶意,只是随便调侃一下,不过廖梦溪的眼神却盯在了程晓雪的身上。
她也没想到这么巧的事情就发生了,前一个是自己,后一个就轮到程晓雪表演。
不过她一点都不介意,因为他自信自己刚才那首童年,是征服了全场观众的心,而程晓雪再厉害也不会有自己这样经过专业训练的好。
这个暑假,她专门叫她爸爸请来了声乐老师,训练自己的发声。
她知道进入一中是一片广阔的天地,成绩只是一部分,要想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必须要有多才多艺才行。
而书法这种才艺不太适合随时展示,唱歌跳舞是更容易出彩的选择,只是跳舞要立刻抓起来不容易,他很多年没练了,韧带筋骨都拉不开,干脆就从唱歌着手。
对啊,她所做的一切都是要成为学校同学们提起来就知道的那种人,学校的校花女神,全校男生的暗恋对象。
对,这就是廖梦溪要的。
“她也是我们音乐社的。”廖梦溪轻轻松松的开口,“应该也是要唱歌吧。”
“哇,都是音乐社的,都是班长,都长得挺好看的!”其他人听到这话就赶紧起哄,“有看头,有看头!”
“比比看,到底谁唱得更好啊!”
“肯定是我们班长最好,我们的廖梦溪是我们的骄傲!”
“我们班长才是最好的!”
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一个个的都是……
看着这帮已经争论起来的热血沸腾的学生们,尤其是一班和二班一个个面红脖子粗,一联想到第一天发生的争执,好像都会在此刻爆发。
“我唱歌。”为了避免他们继续争执下去,程晓雪大声说道。
“你也唱歌吗?”伍思杰从来没有听过程晓雪唱歌,不知道她是什么路数,但他知道刚才那位廖梦溪是唱得极好了。怕程晓雪被比下去。
“我唱一首英文歌。”程晓雪微微一笑,“we will rock you!”
来自皇后乐队的最经典的摇滚歌曲之一,更被评为滚石500首最具影响力的歌曲其中的一首。
“英文歌!”
“这首歌我知道是一首摇滚歌曲!超级好听,超级燃!”
“什么叫摇滚歌?”
“听了你就知道了,就是特别带感的,哇,我有点兴奋了!”
“不知道她能不能唱好英文歌呢,毕竟还是很有难度的,我就只会铃儿响叮当那首英文歌。”
程晓雪在说出自己要唱的歌之后,整体又陷入了新一轮的讨论,有知道摇滚的已经有不少人站了起来,摆出了摇滚的传统之势,冲到程晓雪挥手。
虽然摇滚在此时还没有普及和流行,但是已经被不少人所接受,而且被深深的喜欢。
微风在吹,日头正烈,周围渐渐的安静下来,程晓雪看了看天空,亮开了嗓门。
“buddy you are a boy make a big noise……”
第一句就让全场震惊,程晓雪虽然没有经历过专业的训练,但是英文对她来说是信手拈来的事情,而这首歌在ktv里面还真是唱过不少次了。
每一次都能带动全场燃烧全场,不夸张的说这是程晓雪的拿手歌之一。
说好了锋芒毕露就要锋芒毕露给你看,一首童年确实不错,不过我这英文歌已经从语言上显得更有难度,而唱腔上绝对比你更能带动全场。
随着歌曲的不断进行,随着程晓雪到位的节奏感,在场的同学们都不由自主的随之鼓掌跺脚。
“we will we will rock you!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重复着高潮部分,全场几乎都沸腾了,更有会唱的同学是跟着一起在唱,歌词到这部分是比较简单的,就算是不会唱的也能嚷嚷两句。
从程晓雪一个人独唱变成了带领大家一起合唱,气势磅礴,感染力比那首童年不知强了多少倍。
就连其他连队的也好奇的望过来,甚至是直接过来围观了。
一曲完毕,所有人意犹未尽,脑袋里面好像都回响着这首洗脑的歌曲,嘴里面还在念念叨叨,也还在挥舞着自己的手。
“太棒了!”伍思杰是第一个大声喊出来的,“会唱英文歌怎么不早点说呀!早知道之前休息时间,我都点你出来表演节目!”
程晓雪只是笑了笑,冲着大家行礼之后,也退回了自己的位置。
虽然她是退回来了,但是这议论却是没有断过,所有人都在讨论着刚才那首引爆全场的歌。
“这首歌太好听了,叫什么皇后乐队吗?是一首摇滚歌。”
“就听你们说什么摇滚摇滚的,这第一次听到现场,真的感觉好喜欢,我整个人都要沸腾了呢!”
“一班的班长叫程晓雪是吧?唱歌唱得好厉害,而且好有带动力,爬了一上午的山,我这么累,都随着她的节奏摇摆!”
“程晓雪,我亲爱的班长,你真的是多才多艺啊,这首歌,简直神了!”皮丹恨不得把程晓雪夸上天。
“太棒了,给我们班争光了,没有输给那个什么廖梦溪,比她强多了。”
“廖梦溪那软绵绵的,和我们班长唱的,哪里有什么可比性啊!”
“我们班长还比她更好看!”
之前程晓雪那么努力的为班上跑上跑下,也没有得到这么多的赞扬,一首歌的功夫就让这些人对她五体投地。
唉,天真的学子。
不过总体结论是好的,程晓雪也算舒了一口气,现在这嗓门还不错,甚至比成年后,因为陪酒而伤了的嗓子要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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