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2)
这样大嫂就不必管老的那一家子吃饭,让他们自己做去。
陆大嫂有些为难,“那我要是过去,孩子……”陆明良和欠儿倒是可以跟着她去医务室搭伙,那还有名善和饱儿。虽然俩孩子不亲她,可她却又不能不管。
林菀:“那你还要继续伺候一大家子?”
之前有二嫂帮衬,她不至于一个人劳累,现在二嫂分出去,跟别人搭伙,这一大家子的饭可都是大嫂一个人张罗呢。
林菀都不必和她说明良挨打的事儿,毕竟这孩子在家里挨打是家常便饭,陆大嫂也管不了。
陆大嫂脑子里一片空白,被吓得惊弓之鸟一样,只要不被挨打就谢天谢地,根本没有精力思考伺候这么多人有什么不对劲的。
陆老太和陆心莲在屋里叫唤,骂陆大嫂偷懒,让她赶紧做饭,要饿死了。
林菀:“饿死了自己做,现在是新社会,你们还想当地主婆子把别人当丫鬟不成?”
这时候陆老头从外面回来,倒背着手,驼着背,拉着脸,耷拉着眼皮,似是没看到他们一样,脚步却重重地踩着,鼻子里还哼哼着。
林菀就知道他早回来躲外面呢,听见她劝大嫂不管他们才进来。
那母女俩听见他回来,立刻告状,先是告林菀诅咒老太太早死,要提前给她摔盆子,又是陆大嫂挑唆孩子踩她脸,林菀挑唆陆正高把老大弄去抢收队,还让陆心莲上工等等。
陆老头被她们闹得头大,余光瞥着陆大嫂,有心让她赶紧做饭,可林菀在那里和她嘀咕什么。陆老头心里有气,却又不好使唤儿媳妇,只瓮声瓮气道:“别耽误过晌上工。”
说完他装了袋烟,又啪嗒啪嗒地踩着草鞋出去了。
他一走,陆正霆也给林菀示意,他先出去。
他怕自己在这里,林菀和陆大嫂说话,陆大嫂会害臊。
陆心莲又催,“爹说别耽误上工,赶紧做饭!”
陆大嫂就要赶紧去做饭。
林菀一把拉住她,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注视着陆大嫂。陆大嫂这个年纪,本应该是最成熟美丽的时候,如今却畏首畏尾,怯懦哀怨,加上她性格本身就敏感多思,如果继续这么下去,总有一天还是会重复旧路。
陆大嫂朝她挤出一丝笑容,“弟妹,谢谢你。他不在家,我松口气。我……”
“嫂子,他这会儿不在家,那过阵子回来呢?”
林菀目光凛然,看得陆大嫂心里有些慌。
陆大嫂本来就脑子里浑浑噩噩的,没工夫也没那个脑子仔细想一些问题,这会儿被林菀迫着,她就有些不知所措。
她犹豫了一下,叹了口气,“这就是我的命,我生来命苦。”
林菀:“什么命不命的,当皇帝的也有被打死的。人善被人欺,跟命没半点关系。你不想挨打,谁也不能日复一日打你。”
不是什么阶级敌人,只是夫妻,他能打一次打两次,怎么能日复一日想打就打?
就说原书里的陆明良和小明光俩,小时候被打,可等他们九岁,陆老太就不敢再打他们。十二岁,陆大哥都不敢再打他们。
陆大嫂还是有些茫然,“你们男人不打人,你们命好。”
她抹眼泪,她不想挨打啊,每天小心翼翼地伺候老太太和小姑,可她们还是挑唆男人打她,拿她撒气。
林菀笑起来,“大嫂,你觉得我命好吗?我刚嫁进来不是跑了男人吗?要是认命,是不是得找个没人的地方跳河拉倒?”
陆大嫂脑子里的混沌仿佛被什么拨了一把似的,她看着林菀,思路有点清楚起来,是啊,当时她还觉得三弟妹可怜,被老四抛弃了不得已嫁给残疾的老三。
要是她,嫁过来当天男人跑了,她羞愤得肯定得上吊拉倒。
现在看,人家林菀没认命,老四跑了人家嫁给老三,老三有钱,林菀又当了赤脚大夫,这会儿公社都夸。
她不由自主地又要觉得是林菀命好,能当大夫,却想到林菀去挖草药,回来和陆正霆研究,还拿着金大夫的笔记没日没夜地看,然后去参加考核,赢了陆正霞。
这是人家林菀自己努力得来的。
林菀看她脸色不再那么惶惶然,反而有些陷入思索的样子。
她又问:“大嫂,她们挑唆大哥打你,有没有挑唆二哥打二嫂?”
陆大嫂就想起二嫂刚嫁来的时候。
一开始老婆子也让二哥打陆二嫂,陆二哥虽然不真打,也会装样子给老娘看。可人家陆二嫂就不受欺负,直接把男人脖子上挠出三道红血印子,晚上不让他上炕,要和他拼命。
从此陆二哥再没敢跟她比划过。
二嫂泼辣些,自己太好面子、生性绵软,不够硬气。
要是自己当初和二嫂那么泼辣,陆大哥他敢一直欺负她吗?
她想起一些事儿来,有一次因为明良被打,她发狠了跟男人撕扯,也挠了他好几下,虽然他也打了她,可后来有好长一段时间没再打她。
后来,为什么他又开始打她了?
真的是自己命不好吗?
如果是二嫂或者林菀嫁给陆大哥这样的,她们也会像自己这样一直被欺负吗?
陆大嫂抬眼看着林菀,三弟妹生得漂亮,长眉大眼,高鼻菱唇,并不是泼辣面相,可她眉宇间却带着一股英气,让人不敢欺负她。
林菀:“大嫂,什么是好命?多少皇帝也做了古,多少有钱人也入了土。”
什么是命好?
陆大嫂不由得想起来,小时候她觉得地主家的小姐命好,不用干活,吃不完的白面,穿不尽的新衣。
可后来呢,地主家被打倒了,地主小姐成了狗崽子,她反而是又红又专的贫苦大众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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