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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他想出人头地,为了带他逃亡的阿姐,也为了在灾年挣出一条命的自己。

在狗蛋的勤奋读书中,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方立安眼看着就要二十岁了。而在外人看来,她却是即将二十二岁的大龄剩男。

二十二岁是个什么概念?

按照古人十六岁成亲,三十出头便能做祖父的惯例,二十二岁未成亲的方立安在大家眼里无异于奇葩本葩。

慢慢的,大家开始猜测她是不是有什么隐疾,才一直坚持不娶妻生子。

说直白点,就是小兄弟不能,不行,不可以。

面对各种复杂隐晦的打量,方立安始终淡定自若,那毫不在意的态度,就差明着说了——对,我就是不能,不行,不可以。

不过,本朝女子,二十未嫁,须得向朝廷缴纳未婚税,每人每年十两银子。

在这个府城人一年也花不到十两银子的当下,这个税不可谓不重。但最初了解到这方面律法的方立安开心极了,怎么讲呢,罚款总比被官府强制婚配的好。

缴税这天,也是巧了,狗蛋在衙门口遇上了青柳巷的赵婶子。赵婶子跟方立安没有深仇大恨,但这些年过去,她依然惦记着当街丢脸之丑。

狗蛋根本没瞧见赵婶子,等他交完钱,拿了纳税契证,赵婶子简直要高兴疯了,那样子,若不是她溜得快,怕是要被治个扰乱府衙办公之罪。

狗蛋万万没想到,他还没到家,他兄长是个女人的事情就传遍了大街小巷。等他怀揣契证回来的时候,家门口已经被街坊邻居家的婶子们团团包围了。

“二郎!原来你兄长是你阿姐!”

“二郎,你兄长真的是女人吗!那也太丑了!”

“二郎,快把你阿姐嫁出去,一年十两银子,家里再多钱财也经不住败!”

狗蛋突破重围,在前后左右的重重夹击下,终于来到自家门前。

方立安透过门缝看见他,大门开后即合,那几个还欲拉扯狗蛋的大婶被她夹了个正着。

下一秒,叫骂声不绝于耳。

“呸!难怪嫁不出去,比西街的张寡妇还要凶悍!”

“做死的小娼妇,我的手呦!疼死老娘了!”

“整天混在男人堆里,劲大着呢!”

“……”

门内,狗蛋浑身狼狈,发髻被蹭歪了,最外层的套衫也被扯坏了袖子,甚至连脚上的鞋都被踩掉了一只。

他脸上的落寞不比身上少,大约是觉得办砸了方立安交代的事,陷入一种“我真没用”的自我唾弃。

方立安也没想过会出这样的纰漏,自从狗蛋年满十岁,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培养他的家庭责任感。

今天这事,确实是他的疏忽,但事已至此,如何解决眼下的困境比追究责任更为重要。

各朝各代都不乏女扮男装之人,每一次都伴随着各种香艳事迹流传于市井。

但这一次,方立安估摸着没戏,原因无二,她长得太像糙汉子,无法给任何男人任何遐想。总而言之,香艳不起来。

即便如此,方立安还是生出了搬家的心思,不单纯是因为不想被人当猴看,还因为她想继续逍遥自在。

抄书也好,卖烧饼也好,她不想被流言蜚语束缚,虽然流言蜚语根本束缚不了她,但有那个条件,谁愿意生活在麻烦堆里?

第354章

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

六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也为了多攒点钱,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

冬天还好,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春秋只能算将就,至于夏天……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

闷热的天气里,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手臂要伸到火炉里,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等火候到了,再用火钳取出来。三伏天前后,那汗都是论斤淌的,整的人差点脱水。

也就是这段时间,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眉眼间,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

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天天窝在家里抄书,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做烧饼苦是苦了点,但方立安惯会苦中作乐,自称李大郎,又一天到晚琢磨着是不是给狗蛋改个名儿,觉得叫李松也未尝不可。习武的话,她自个儿就是现成的老师,说起来,她还可以教他打虎呢。

这个不算好笑的笑话,陪伴她度过了两个火炉中的盛夏。

至于狗蛋,可能前面几年过的太艰辛,其中以来到府城前的那段时光为最,以致于在府城的每一天,狗蛋都觉得幸福的无与伦比。

每一天都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阿姐给他做了红烧肉。

阿姐给他炖了冬瓜排骨汤。

阿姐给他两文钱去街上买冰糖葫芦。

阿姐送他去府学读书认字。

学会了写“阿姐”两个字,阿姐奖励了他一套文房四宝。

阿姐买了红纸让他写对联,歪歪扭扭的字贴在门上,不好看,但他真心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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