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1 / 2)
半下午工夫,毓秀选了好多糕点,以及两包糖果,随后郝新明就带她去离郝家最近的一个邮局,趁着年关未至,赶紧先寄出去。不过,毓秀还是留下了一包糖果,除了给郝妹的,她还要预留一些给郝新明大姐家的孩子。
郝家是三姐弟组合,郝新明上头有个大姐,没能考上大学,因此好几年就嫁出去了,自然也有孩子了。中间就是郝新明,最小的老幺则是郝妹了。至于其他的近亲却不算多,据郝新明所说,他爸这边只有两个姑姑,大姑嫁到了邻省,只有二姑家里跟他们家关系比较亲近。
“早先我拿给你的那些外语字典和材料,就是我二姑家的表哥表嫂给的。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表嫂也是京大毕业的。”郝新明特地提起这个,主要是因为年后要去爷奶那边拜年,到时候他大姑会不会特地赶回来拜年还是个未知数,但他二姑一家子肯定会来的。还不止这个,说不定他还得挨家挨户上门拜年,毕竟毓秀头一次来郝家,肯定要认真对待,也好让亲朋好友明白他对毓秀是很认真的。
毓秀听得一脸认真。
假如说,郝新明科普的是别的事情,她还真不一定放在心上。可对于郝新明那位表嫂,她却已经是屡次听说了,毕竟人家帮了她不止一次,哪怕就冲着那些极难搜集的学习资料,她也应该特地上门感谢。
“我爷奶、我外公外婆,还有就是我二姑他们一家。”这是重点,别的反而可以落往后一些。
换个人来就应该意识到了,毕竟郝新明并没有特别遮掩什么。就好比,他提过他妈有好几个兄弟姐妹,也就是他的舅舅们和阿姨们,却并未着重介绍,人精就该想到郝妈是高嫁了的,可毓秀真没意识到这一点,她还代入自己想了想,舅舅阿姨……老何家嘛,没必要特别放在心上。
郝家祖祖辈辈都是在京市生活的,旁的亲戚当然也有。就算郝爸没有亲兄弟,可他也是有堂兄弟的,更别提还有郝妈那边的亲戚,林林总总算在一起,恐怕至少也得有上百人了。
幸好,郝新明很清楚毓秀是什么性子的人,生怕说多了吓到毓秀,只强调了祖辈们以及他二姑家,连他大姐都没怎么说,横竖到了正月里,他大姐一家子会回来拜年的。
等毓秀跟着郝新明再度回到了郝家时,毓秀心里已经有谱了。
而此时,郝妹的灾难剧也正式拉开了序幕。
郝爸是略晚些时候才到家的,他工作忙,京市冬天又天黑得特别早,基本上郝爸到家时,外头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了。
相较于郝妈,郝爸对毓秀的印象还不错。
这就不得不提到一点,毓秀的长相性子本来就特别对长辈的胃口,郝妈是因为早先就在心里存了偏见,才会怎么看怎么不舒坦的。假如毓秀不是她未来的儿媳妇,她老早就喜欢上了。郝爸就公平多了,他也意识到毓秀不擅长人际关系,可说实话,假如儿子真就找了个长袖善舞的交际花回家,他才要头疼呢。
“听小明说,苗同学是京大的高材生?不错不错,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吗?”
兴趣爱好嘛……
“我喜欢爱书学习。”毓秀非常诚实的回答道。
换个人说这话,很有一种到别人家来装逼的感觉。可偏生,毓秀长了一张好学生的脸,一看就是个乖乖牌,尤其郝爸遇人遇事多了,只一瞬间就能判断出这姑娘说的就是大实话。
“看书学习好啊!挺好的,这个兴趣爱好值得推崇。小文啊,你也得向苗同学好好学学,别一天到晚的就知道跟小姐妹逛街买衣服鞋子包包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你也可以多读书陶冶情操,从气质上提升自己。”
郝妹:……
不是,我做了什么让你这么拉踩?
平心而论,郝妹虽然不笨但也没有那么优秀,她没能考上最好的那几所大学,读的是略差一些的普通大学。可那也是大学生啊!这年头又不是后世大学生泛滥的年代,反正是个大学生就都是天之骄子。郝家仨姐弟,大姐的成绩也不错的,可离大学终究还是差了一些,郝妹打小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反正同个圈子里年龄相仿的女孩子里,她是其中的佼佼者。
是比不上她哥能耐,可她也不差了!!
结果呢?在收获了审美奇特的羽绒服后,又在同学朋友跟前丢了人,回家居然还被实力拉踩了?
郝妹突然觉得,她妈是对的。
晚饭是郝妹和着悲伤吃的,好不容易吃完晚饭,毓秀笑盈盈的表示要回房看书去,郝新明十分狗腿的领着她上了三楼:“这是我大姐出嫁前住的房间,都收拾好了,你的东西也在房里,有什么需要找我,我就在你楼下。”
郝家是三层的小楼,一楼主要用于待客,二楼是郝爸郝妈的卧房、书房,以及郝新明的房间,三楼原本是郝家姐妹俩的卧室,在郝新明大姐出嫁后,那间卧室基本上就成了郝妹的衣帽间。这也是为什么,郝爸平常不关心家里也知道郝妹装备太多了的根本原因。郝妹啊,先前为了腾出房间,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安顿好她的衣服。
毓秀在经过了学校集体生活的洗礼后,对于生活方面的要求是急剧降低。因此,看着房内这些摆设布置,她还是很高兴的,能自己住一屋,肯定不愿意住集体宿舍,被迫适应是一回事儿,但真的没办法强迫自己喜欢上宿舍。
最让毓秀高兴的是,这屋的斜窗下还摆了一张书桌,眼下因为外头天色全黑了,能看到的也就是没多少星光的天空。可想想就知道了,等天亮以后,坐在窗下书桌前,晒着太阳看着书,那简直就是极致享受。
哪怕晚上也不怕,书桌一角摆着台灯呢,一拧就亮了,毓秀满脸欣喜的看着台灯。她早先在叶辅导员的办公室看到过这样的台灯,可她自己却没有。因为平常多数时候她都是在图书馆或者自习教室看书学习的,留在宿舍里的时间比较短,因此也没想过要买。
她是无所谓的,可郝新明看着她那欢喜的样子,却是心痛得不得了。
在最初,郝新明还不知道毓秀来自于偏远农村时,他其实更多的是出于对美丽的向往,哪怕毓秀长得并非那种绽放到极致的美丽,他也无可救药的沉沦了。等后来,他从甄卓凡口中听说了毓秀家里真实的情况后,欣赏变成了心疼,只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捧到毓秀面前,让她收下。
结果当然是被拒收了。在没确定恋爱关系之前,毓秀才不会收下他的礼物。
事实上,能有现在这个局面,郝新明已经感谢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李桂芳一百遍。他对于毓秀说的,希望在工作以后接奶奶来京市这个想法,给予了绝对的支持。
这么好的老人,他将来一定会好好孝顺的!
得亏郝奶奶不知道这个事儿,不然能抽死这个孙子。要知道,郝奶奶对自家唯一的大孙子,那是掏心掏肺的,恨不得捧上天的那种宠爱,都能称之为溺爱了。不过话说回来,郝新明会养成这种性子,跟每一个溺爱他的人都脱不了关系。
等郝新明安顿好毓秀后,就高高兴兴的下楼了。
而楼下,郝妹很绝望的看着她妈,她妈回给她一个更绝望的眼神。
碍于打小养成的不在公共场合说别人坏话的习惯,哪怕严格来说,家里的饭厅不属于公共场合,郝家母女俩也还是忍住了,等郝爸去客厅里看电视时,母女俩就去了二楼的书房里说话。
“妈,我错了,我不该说杨妮坏话的。我以为是咋看她都不顺眼,可……”郝妹真心觉得她可以改名为郝崩溃了,先前毓秀没带伴手礼就上门拜访,还能说是她哥没提醒,可后来发生的事情就由不得她不多想了。尤其是刚才吃过饭,毓秀把碗一推就走了,说是回房间看书学习……
不是啊,您这不都放假了吗?大学又没有假期作业的,怎么就非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用于看书学习?
郝妹没郝爸那种阅历,她看不出来毓秀到底是说的真话还是假话,所以她认为那只是一个借口。最气人的是,这个借口太绝了,配上毓秀京大学生的身份,简直绝上加绝。别说郝爸了,连郝妈都没办法说什么,只能干巴巴的表示爱看书很好,看学习更好,还让郝妹跟人家学学。
就很烦了。
“算了,我再努力一次吧,反正我看我哥是认真的,明个儿我试试看约她出去逛街,妈你记得把我哥留下。”郝妹叹着气决定做出最后的努力。
是啊,她是没有足够的阅历看清楚一个人,可她了解她哥啊!既然没可能换个嫂子,那就只能跟嫂子好好相处,免得她哥夹在中间为难。
郝妈头疼死了,只说明个儿让郝新明跟她去一趟舅舅家,先把年货送过去。
就这样,次日一早,郝新明就跟郝妈一起出门了。
而郝妹则瞅着毓秀吃完了早饭后,立刻提出出门逛逛。
“还是算了吧。我想留在房里看书,妹妹你自己去吧。”毓秀想都不想的拒绝道。
这就很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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