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5)(1 / 2)
谢彦辰晚上喝的有点多,安然把他带回来的时候走路还有些不稳。
谢彦辰躺在床上,虽然他喝的有些多,但是离醉还远,他只是享受着安然照顾他的感觉。
他能感觉到安然把他放到床上,帮他脱了鞋子,还帮他擦了脸。
当他以为自己就要睡过去的时候,安然突然趴在他耳边,小声的说话。
老公,你要是睡着了,那生日礼物就只能明天了哦。
谢彦辰原本还想装下去,这下彻底的醒了。
嗯?
安然亲了他一下,生日快乐。
想不想看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
谢彦辰此时都不知道自己有多惊喜,你,你有准备生日礼物。
安然点了点头,嗯,就是有些丑,但是不许说不好看。
好。
安然从兜里拿出一个东西攥在手心,然后慢慢打开。
手心里躺着的是一个晶莹剔透的吊坠,吊坠上镶着的是一只鸟。
根据谢彦辰的猜测那应该是一只金丝雀的样子,就是被主人雕的不伦不类。
他拿起那个坠子道,你亲手做的。
安然也道,嗯,费了好长时间,是不是有些丑,我太笨了,这还是我做的最好的一个了。
谢彦辰把他攥在手心,觉得他是无比的珍贵。
不丑,所以你前几天出去就是做这个去了。
嗯。
这是我收到最好的礼物。
说完之后他又看着安然的眼睛道,可是我还想要别的礼物。
安然呆呆的道,啊,什么?
谢彦辰指着他的胸口道,你。
我,我怎么当礼物。
谢彦辰靠近他的耳朵,亲了一下,你给我吃了。
安然的瞳孔一瞬间放大,有些怕怕的道,你要把我吃了我不就死了吗?
傻,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想不想尝试一下。
安然敏锐的觉得他不想尝试。
不想。
谢彦辰有些难过的道,可是我今天生日,你忍心拒绝我吗。
安然抿唇想了半天,那,那好吧,可是不会死吧。
放心,不会死的。
那会疼吗。
可能会有点疼,但是我会温柔的。
那你一定要轻点。
好。
谢彦辰推掉了自己的衣服,慢慢解开了安然衬衣的扣子,转身把他压在了身下,他顺着安然的耳朵一路吻了下去。
谢彦辰低低诱惑道,我是谁,宝贝儿。
安然低喘着道,谢彦辰。
谢彦辰吻着他的脖颈,谢彦辰又是谁。
安然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来,老,老公。
对,你要记住。
谢彦辰抬起他的腰,安然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微微发抖。
怕吗?
怕。
谢彦辰低喘了一下,又把他放下了,好了,别怕,今天放过你,睡吧。
安然有些懵,这就完事了。
哦,好。
谢彦辰自己下床然后洗了个冷水澡,在窗台站了会儿,拿出安然亲手做的吊坠,拍了张照片,发了条微博。
【今天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忍不住秀一下。】
很快底下便有了无数的评论。
【生日快乐。】
【谢总生日快乐。】
【请问今天买装备能打折吗。】
【终于等到你了谢总。】
【看这个样子就知道不是买的,丑成这样谁敢卖。】
【礼物的好坏主要来自送礼的人,大家都懂。】
【妈呀,看来谢总这是谈恋爱了呀,是谁,是谁,有人认领吗。】
【谢总你知不知道你一个秀恩爱会让我们都睡不着的。】
林一阳也在下面评论道。
【辰哥,什么意思,我送的那一串金链子不值得你秀一秀,说不定能排上用场。】
谢彦彦突然想起来前几天收到的快递,上面署名写的是林一阳,里面装的可都是少儿不宜的东西。
他冷冷的回了一个字。
【滚】
回完之后他关了手机转身回到了床上,抱着安然入睡了,这是他过的最好的一个生日。
第四十五章 杀青
时间过的很快,这边剧的拍摄也接近了尾声。
在这段时间里,安然已经完完全全的把自己融入了剧里的角色。
这个故事算是一个be的结局,最后的最后,陆思昱解开了封印,穆西也彻底恢复了自由,只是这件事情引起的后果就是安然再也看不到他了。
一道强烈的光袭来,陆思昱晕了过去,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自己正躺在地上,他环顾了一周,脑海里有一丝疑惑。
他所在的地方还是那个佛堂,地上躺着的还是那个被他摔坏的香炉。
地上香灰撒了满地,只是那里再也没有那面出现的镜子了。
陆思昱看着这一切,好想他所经历的一切放佛是一场大梦。
他起身踏出佛堂,看着庭院里那颗千年古树之下正在跟大师交谈的父母,一切都与他刚进来的时候一摸一样。
看着看着突然之间他感觉好像有什么不同,猛的从寺庙内跑了出去,他父母回头看过去的时候门口早已没了他的身影。
寺外蝉鸣声刺耳,数木繁茂,他走进层层树林之中,除了那片缓缓流动的溪水,什么都看不到,看不到那些会突然从林子里钻出来的怪物,看不到在他身后吓人的鬼魅。
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是的,他看不到了,他也再也看不到那个傲娇却会保护他的少年了。
穆西,你还在吗?
穆西,穆大妖怪,大妖王。
丛林中除了阵阵的风声什么都没有。
不知道为何一道眼泪从眼眶中落下来。
我为什么要哭,这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吗,再也看不到妖怪了,再也不会被穆西骂了,我要高兴,对,我是高兴的。
他伸手擦着自己源源不断流出的眼泪,越擦眼泪越多。
我不哭,我不哭,可是为什么还是忍不住,该死的别哭了。
安然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这段原本就是没有的剧情,是安然在不自觉之间加上了自己的情绪,但是加的又恰到好处,没有人比安然更懂陆思昱的情绪。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