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炮灰男后[穿书]_38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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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潜仗着个头高,一踮脚就看清了,人群里头是个舞刀弄枪的戏班子。

这让陆潜想到了一个办法,旋即快步走到街市中间路段,一气儿买下十多盏花灯,飞身挂到对街一家首饰铺子屋顶上。

周围逛街的老百姓很快被陆潜飞上飞下的身影吸引了,纷纷走到首饰铺子前,仰头张望。

首饰铺子的掌柜看见店外围了这么多客官,欣喜地出门迎接,却发现大家并不是来逛首饰,而是都仰头看着他家店铺屋顶。

掌柜地也好奇,转身仰头一看,就见一个身穿暗紫色描金滚边长衫的身影,正在他家店铺房顶上……摆弄灯笼?

“喂!”掌柜的弄不清这人想干什么,慌忙吼道:“你是何人!这是要干什么!”

屋顶上的陆潜并不回应,蹲在屋顶将十多盏灯笼摆放成一个圈,背影缓缓站直,原来是个身形修长悦目的公子哥。

屋檐下围观的人愈发好奇起来。

陆潜利落地拔出佩剑,一个侧空翻,轻盈的用剑尖挑起一盏花灯,转身单足点地,横剑缓缓将花灯移开,对屋檐下的围观人群微一颔首。

屋檐下仰头围观的姑娘们顿时倒吸一口气,被灯光后映照出的那张俊美面容惊呆了。

这登台动作,其实是汐妃的水秀花团舞。

父皇从前最爱看他母妃跳这个舞,陆潜认为跳这个舞肯定比那些卖艺的更引人注目。

主要是想在“嘿嘿”发生前,引小伴读主动找上门。

所以每挑一段舞,陆潜就会一个转身,用犀利的目光仔细扫过屋檐下每一张如痴如醉的脸。

确定小伴读没有出现,就继续舞剑挑灯。

大齐的皇子是不会专门学舞的,这是男伶做的事,有损颜面,但汐妃舞蹈天赋大概毫不吝啬地都遗传给了儿子,陆潜只凭记忆的初次模仿,竟然毫不逊色。

虽然缺乏些水袖舞本身的柔美气质,但这种带着刚劲剑气的模仿,给舞蹈增添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魅力。

每跳一段舞,陆潜的目光都会扫视屋檐下的每一张脸。

那目光是专注且极具侵略气息的,即使在黑夜里,也能传递他这个年纪的男孩特有的火热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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