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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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教书先生被床脚稀稀疏疏的响声弄醒。

他点亮油灯。从门口到床边一路血迹,狐狸窝在床脚下,一动不动。

半晌,它似乎休息够了,颤巍巍直起身来,刨了刨床脚。不一会儿,它筋疲力尽,重重倒在地上。

过了几息,它缓缓收回爪子,将身体团了团,窝成一团,又不动了。

教书先生看着它血泥交杂的毛发一块一块结在一起,垂目,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炷香后,它再次直起身,试图往床上爬。这一次,它的前爪已经勾到床面被子,只需要轻轻一跃就能上去。但是它太虚弱了,只能从半空中掉下去,发出一声细细的哀吟。

最终,有人提起它,将它放在床角。

小狐狸钻进被窝里,用爪子捂住脸,枕着被子,不动了。

教书先生盯着床角微微鼓起的一团很久,最终,他吹掉灯,上床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 前面是背景,有些复杂,没看懂没关系,有个印象就好了。

教书先生是男主角,狐狸是女主角,双失忆。

第二章 怀璧其罪

第二天一早,教书先生用温水给狐狸擦了擦毛。整整两桶水,狐狸稍稍干净。它的毛色依旧灰扑扑,身上的伤口很深,至少十几处。它能活下来,简直是奇迹。

他出门的时候,狐狸窝在灶火旁边舔毛。

他回来的时候,灶房没有。院子里的那块肉不见了。

跟他一同回来的几个孩子问:“狐狸呢?”

“跑了。”

“不是死的吗?”

“没有。”

“这么冷的天跑出去,也活不了了。”

等孩子都走后,教书先生开始看书。他看了一下午,房间里的光线暗下来他才放下书。

一进灶房,灰扑扑的狐狸窝在原来的地方,睡得正香。

教书先生一进门,狐狸就睁开了眼睛。一人一狐对视了一阵。

教书先生想:真是漂亮的眼睛。今天比昨天还要漂亮。少了三分死气,多了两分灵气,看着你的样子,像能听懂人说话一样。

狐狸慢吞吞地爬起来,往边上挪了挪,开始舔伤口。

它之前窝的地方,是教书先生平时烧火要呆的地方。

哪里暖和呆哪里,可真是一只聪明的狐狸。

晚饭后,教书先生特意给灶房埋了碳,用量能撑到第二天早上。狐狸躺在灶房稻草堆上,已经睡着了。

他在旁边放了一碟肉。

半夜,床脚边响起稀稀疏疏的声音,没过一会儿,有什么重量压在被子上。

教书先生睁眼。

狐狸从床边钻进被子里,拱了拱,拱到里边儿,靠着最里边的床栏,趴成一团,没动静了。

小东西。

第二天一早,教书先生起来的时候狐狸竟然还在睡。他远远看了一眼,狐狸身上的伤口好像已经结痂了。

野生动物的自愈能力可真强。

今日休假,教书先生去镇上集市采购物资。他大部分的钱用来买了书。从书铺出来的时候路过告示栏,看到镇上乡绅高价收购珍稀山禽。

一等者黄金百两。

二等者黄金五十。

三等者黄金十两。

这是弥城的一个边陲小镇,百姓大多务农为生,以物易物和钱物交易并存,生活并不富沃,黄金一两几乎是一个家庭一辈子的收入。

小镇上有唯一一个酒馆,教书先生每次采购完都会去酒馆坐一坐。一壶最末等的清酒,一碟牛肉,他能细细喝上半个时辰。

今日酒馆里有人讨论那个告示。

“王乡士这次算下了血本了。”

“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王兄可有消息?”

“按祖上情分说,吾家祖父和王乡士祖父有表舅兄之亲。我为寒门,志在士林,平日里极少和商贾富绅之亲来往,奈何血浓于水,老父又在王家做事,少不得听些不想知道的事来。”

“是是是,预祝王兄今年高中了。”

“逸王的百兽园下月建成,王乡士之孙王守业乃逸王青庒别苑一管事,王守业想被提拔进王府做事,托人写信回来,力求寻一珍禽……”王秀才抿嘴笑笑,颇有些轻蔑。

其余几人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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