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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梅只能咬着笔杆继续做起了阅读理解——哎,别和学霸比人生,不值得!

季恒是真的享受现在的学习生活,以前考科举、赶高考的时候,季恒只觉得学习是为了考试,但是现在的大学生涯,一个月只有一次检测,一个学期也不过四次,考的不好也没有什么恶果,除非是不及格才需要重修,实在是轻松的紧。

再加上现在的课程主要是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

中国当代文学、文学概论这样的一些课程,季恒既可以对以前的所学温故知新,还能听从教授们讲解古文今译,对现代文学的发展脉络又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提升,确实对他的思想、文学理解、写作手法研究等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不仅仅如此,大学里的课外活动还多,他们中文系的同学弄了一个文学社,最近搞起了一个校园诗歌大赛,季恒也好心情地投了一篇,还在校报上发表了。而这个校报的流传范围还不仅仅是在本校,海淀区的好多高校都拿到了北大的报刊,就连吴晓梅都看到了季恒的诗作,夸他写的好。

春风拂过你的脸时,

你低下了头,盛开一脸的青春。

当时吴晓梅反复读着这句诗,还问季恒这是给哪个女同学写的,逼着季恒承认这就是给她默默写的小情诗,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其实这首诗季恒写的含蓄,文学社这期的主题是写“春”,季恒既写了高考后第一批大学生在春季开学的喜悦、对新事物的向往,又也暗暗写了一些对吴晓梅的爱恋。

吴晓梅收到季恒的酸诗已经厚厚一叠了,哪些是写自己的,现在都能很敏感的分辨出来了,虽然对这首诗登上了校报还流传到他们学校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心里又有着两个人小秘密的暗喜。

季恒看到吴晓梅继续埋头课业了,自己也投入了写作大纲之中。

上一本书已经告一段落,林孟茜那边催的紧,季恒自己写完了也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倒是真的对写小说有了养家糊口之外的兴趣。

对于上一本小说,因为现在算是比较火,难免就会被一些眼红的人拿出来比较,酸话说着说着就变成了抄袭之类的,虽然季恒问心无愧,但是难免会心生芥蒂。

季恒最近在听课的时候学到了中西方神话传说对比这一章节,突然有了些新的想法,又重温了一遍中华神话故事和道教故事,有了写修道故事的想法。

以前的季恒思维还有些固化,可是上了大学,接触了越来越多的新鲜事物,领略了北大图书馆浩如烟海的书籍后,季恒思维开拓了不少,也有了很多新的想法。

对了架构一个新的世界规则的想法,对于重新设定故事中权利体系的构建,一点点记录下来,汇聚到他的大纲里。

当季恒在笔记本上写下“仙人境”这个标题的时候,总算觉得自己方向已成,现在可以动笔正式去写了!

第七十二章 :校园探访

季恒又开始了日常写稿, 吴晓梅也开启了大学第一次的月考,两个人都再一次忙碌了起来。

吴晓梅月考结束后, 自认为考得不错,心也放下了一大半,第二天下午又没什么课,准备去郭敏那边看看, 却被季恒阻止了。

“开学也这么久了, 你还没有去我学校看看,要不明天你上完课之后就来我们学校,到我们北大食堂一起吃个午饭, 尝尝菜式吧!”

“不行不行, 我得去小郭那边看看,今天了, 他那里一点消息都没有传过来,我估计情况不是很好, 明哥那边也没有后续订单,心里不太踏实。”

一般货发出去后,明哥三天之后必然有返单, 哪怕返单的数量少一点。但是这次月考结束也过了五天了, 明哥不仅没有返单,对新产品也没有消息,吴晓梅心里挂着事儿,就不太想为了吃个午饭去北大找季恒。

再说北大学校在没开学的时候,因为出于向往, 吴晓梅就跟着季恒去参观过了,再多去一次也没啥意思。

没想到季恒一反常态地坚持:“不行,你得来一次,小郭那边明天晚上我陪你一起去。”

季恒都快被烦死了,北大原本女生就多,自从他这个文学系大才子的名声传出去后,又加上他亮眼的月考成绩、在校报上发表的那首诗歌,搞的好多女生都给他偷偷送情书。情书也就罢了,这年头的女生到底还是胆小含蓄的多,但是他们同班的那个王怡柔总是跟着他,他就是一块木头,也被那含情脉脉的眼神给搞的一身鸡皮疙瘩。

可是偏偏这个王怡柔也不当面和他说清楚,也弄了匿名情书那一套,天天往他课桌肚子里放一封情书里面写一首小诗,诗写的怎么样他不想评价,只是偶然有一天撞到了也是够尴尬的。

人家不当面说,他也不能抓着别人就说:诶,别给我写情书了,我是有老婆的人了。

所以只能把吴晓梅拉到他们学校走一遭,好杜绝这些他不想要的桃花。

吴晓梅多会来事的人,漂亮的杏眼往季恒身上一扫,马上就有了一个合理的猜测:“恒哥哥,你是不是在学校挺受欢迎的。”

换了别的男人可能会说:我不是,我没有。

但是到了我们季恒这里,那是一五一十的交代:“没错,有好些个女生给我写情书,每天还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小礼物。不过我不喜欢她们,我只喜欢你。”

吴晓梅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还被猝不及防地表白了一次,眼波流转间很快就给了季恒答复:“放心,我明天中午一定来你们学校找你。”

季恒见吴晓梅答应下来,心里一块大石头也落了,低头专心继续写自己的稿子。

在他看来,既然认定了吴晓梅,那这辈子就只此她一人,再无他人可能。

而吴晓梅则是郑重地思考了起来:明天穿什么衣服。

虽然她和季恒两人收入的水涨船高,吴晓梅对买衣服、打扮这件事也热衷了起来,衣柜里慢慢地添置了各种时髦的衣服,新买的梳妆台上也有了一些初级的护肤品和化妆品以及一些简单的首饰。

基本上都是她和季恒去商场买的,还有一些是上上周她过生日,季恒一次性给她买了好几款首饰,包括一块上海牌的手表。

北大要离他们家稍微远一些,而且季恒一向有早起去图书馆先看一个小时书的习惯,用他的话来说是积累素材,方便晚上写作。所以每天都是季恒先起床,先走,一般早饭都是在学校解决。毕竟学校食堂很实惠,选择性也多,季恒不想让吴晓梅每天还得早起特地给他准备早饭,能多睡一会儿就让她多睡一会儿。

年轻人总是爱睡觉的,以前是没有办法,现在到了北京,在季恒的娇惯下,吴晓梅周末也有了睡懒觉的习惯。一开始不给季恒做早饭还有点不习惯,但是被季恒劝了几次后,发现也确实这样更简单省事,就也开开心心地收下这份体贴,安安心心地睡到7点再去坐公交去学校。

不过今天吴晓梅和季恒一道起来,季恒穿上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就骑自行车出了门,是的,吴晓梅为了季恒出行方便买了一辆自行车,毕竟季恒要离车站更远一点,等的那班公交车也更久,有辆自行车方便了许多。

吴晓梅一起来就去浴室洗澡,季恒忙着要去图书馆看书,约好了中午一起吃午饭后就先出门了。

吴晓梅慢条斯理地洗了澡,用了最近刚买的沐浴露和洗发水,浑身上下都洗的香香的,然后用电吹风吹干了头发,端端正正地坐在了梳妆台前。

自己的眉毛很浓密,就是有些杂毛,吴晓梅将杂毛修了一下,然后又用眉笔加深了轮廓,看上去更加有神了。其实吴晓梅本身的皮肤很白,看身上腿上的皮肤就知道了,只是之前一直要下地干活,再白的皮肤都要被晒黑了。后来为了参加高考小半年不用下地,来了北京之后更是主要专心读书就行,皮肤捂白了很多,用粉饼稍稍涂上一层薄粉,这皮肤光滑细嫩的和刚刚剥出来的鸡蛋似的。

弄完之后,吴晓梅就涂了一个口红,接近于原本吴晓梅的唇色,只是更有了点艳色。

这时候的化妆不像后世,一层又一层,涂了这个又涂那个,就简简单单的三件套,打扮上了却也更有一番风情。

吴晓梅将吹干的的柔顺秀发用发绳绑了一个马尾,看起来更加青春富有活力。

想到今天季恒穿的白衬衫+黑色中山装仿西服的款式,吴晓梅选了一件白色的雪纺连衣裙,配上肉色丝袜,再外搭一件黑色针织衫,脚上蹬上一双圆头小高跟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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