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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穿回来第二十四天

杨思知道了前因后果以及江臣的计划之后,后续的事情也顺利起来。

假期剩下的三天,江臣先是去沈家拜访了沈旭的父亲,与他详谈之后,根据自己对未来燕市各地区发展的记忆,最终选定了一家商铺,并且通过沈父的关系定了下来。

这是一个挑高将近五米,总面积七十平米的临街商铺,内部价每平米七千五百元,总价五十二万五千,对比此时燕市的房价,这间商铺价格相对较高。

可江臣知道,这里不到两年就会成为燕市最繁华商圈之一,而他所选择的店铺更是直面最繁华热闹的街道。五年之内,这个商铺的价值将最少升值二十倍,即使江桌恢复之后不愿意经营这家店铺,租出去也会是一笔不错的收益。

买商铺用的是杨思的名义,又有沈父在旁帮忙,所以从选定交办贷款到首付签合同整个过程都很快,赶在假期结束之前办完了所有手续。

继交了店铺首付以及留下五谷村的尾款之后,江臣用两万元自己组装了一台电脑,剩下的二十六万都留了下来给江桌手术治疗用。

江家的事情解决了大半,五一假期也如期结束。

小长假过后,燕市一中除了紧张备考的高三,高一高二氛围都松懈了下来。

高二一班也是如此,不过代班主任李老师一向佛系,上课前见班上吵闹也并不斥责,只在下午班会时,笑呵呵地道:三天后期中考试是联合考,由一中附中还有承华联合出题,排名也会三校联排,大家到时候记得看看自己在整个燕市大概是什么名次。

此话一出,底下一片哀嚎,叫嚷着老师放假之前没有提前说三校联考,不然放假回去一定好好复习。话是这么说,可学习气氛却立刻回到了小长假之前,三校联考联合排名,所有人都攒了一股劲儿,争取挤在大排行的前列。

学习氛围浓郁起来,课间和自习时讨论问题的人也多了起来,其中以江臣的桌子最热闹,问题的人络绎不绝,沈旭不满有人占了他的宝座,江臣却很欢迎,讲题的同时顺便也帮自己巩固复习了一遍。

只是来的人除了问题外,还夹杂着许多让江臣哭笑不得地鼓励。

——“臣哥,一中的希望啊,必须第一啊!”

——“江神你是最棒的,咱们这次必须让承华和附中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学神,一雪去年高考咱们与理科状元失之交臂以及华燕录取人数第二的耻辱!”

——“江臣,这次联考你一定得拿第一,去年高二的联考理科第一是附中竞赛班的,夏令营的时候那些人尾巴都要翘上天了,今年必须杀杀他们的威风。”

如此之类,数不胜数,除此之外也有不少人担忧。

——“江臣,附中的李潇去年期末理科总分738,听说今年她比去年更恐怖,你觉得你这次能不能稳……”

——“江臣,这次除了你之外,热门第一还有承华的贺千建和附中的李潇,他们也都特别厉害,你别有太大压力啊,保持水平,我相信你才是第一。”

——“江臣……”

三天时间转眼即逝,有人紧张有人期待的联考终于来了。

考试前,沈旭搭着江臣的肩,笑得幸灾乐祸:“江子,压力大不大,全校的希望啊。”

江臣拿起纸笔,走到第一个座位坐下,勾唇道:“既然是希望就不会让人失望。”

沈旭嘿了声,高举大拇指:“江神,牛批。”

周四周五两天考试,周末三校联合阅卷,下周一出成绩。

周末,沈旭美其名曰为了减缓江臣出成绩之前的紧张约他打球,谁知表现得最紧张的就是他,刚到球场还没开始打球,他就忍不住旁边的同学:“你说,这次联考第一到底会是谁?”

沈旭叫来的都是平时班上玩得好的同学,大家自然知道他担心什么,他们也很关心这次的考试排名。

只是……少年们转头,看到不远处运球投篮,丝毫不受影响的江臣,表情都有些无奈。

班长唐启勋摸了摸下巴,摇头道:“很难猜,承华的贺千建不好说,我们之前和他们学校的卷子都不一样,不过听说他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年级第一,也特别牛逼,这次联考估计成绩挺不错,但是附中的李潇却是实打实的天才,我和她一小学的,她小学只上了三年就直接读初中了,初中也只上了一年就直接去了附中,现在才十二岁,却不论大小考都稳坐年级第一,你们不知道,当时她中考的时候,所有学校可都是花钱抢着要她,因为附中离她家近,她才选了附中,而且听说她也是竞赛班的,总之,就是一个用牛逼都不能形容的天才少女。”

罗泽瞪大眼:“卧槽,这么厉害?这还是人吗?咱普通人和天才怎么比?”

“啧,你这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啊!”沈旭跳起来一巴掌拍在罗泽脑袋上:“江子上小学的时候,那些老师也建议过他跳级的,是江叔叔他们不让,还有江子为了陪我和霍博才一直按部就班读下去的,真要比这个,江子也不差。”

“我也没说江臣差呀。”罗泽笑嘻嘻地摁住沈旭,箍着他的脖子,抬下巴指了指江臣的方向:“你这是皇帝不急太监急,现在担心也没用,明天出成绩就知道了,走走走,打球去。”

沈旭踹他一脚,抢过他手里的球,一边转球一边得意地回头龇牙咧嘴,跑到江臣身边道:“来吧,江子,再次开启咱们的球场双煞巅峰时代!”

罗泽就在他身后,听了他的话嘲笑道:“你丫的回回靠着江臣,还好意思说双煞。”

“别逼逼,等会咱二对二比一场?”沈旭反头道。

罗泽翻了个白眼,伸手去拍他手里的球:“要不就斗牛。”

“你当我傻呀。”沈旭一把躲开,笑得意得满志,理不直气也壮。

两人瞬间打闹成一团,江臣抱着球在一边看着,和唐启勋几人对视一笑。

五月中旬,燕市的天气还带着些凉意,可球场上的少年们都只穿着单薄的短袖,一个个意气风发,活力十足。

上一世在星际时代,篮球早已经成为一种古早运动,会打篮球的人很少。而且江臣十二岁之前都在努力完成学业,十二岁进入帝国大学之后,就一直泡在实验室里,虽然后来进入联邦研究所之后,每天都会和现役军一起锻炼一次,但是研究员到底和军人不一样,运动只是为了更好的研究,所以达到标准运动量之后,大家都会争分夺秒地钻进实验室,没时间去寻找其他运动花样。

因此,算上第一世的后期和上一世,江臣已经将近三十年没有打过球了。

刚刚沈旭他们聊天时,江臣练习了一下运球灌篮,从生涩到熟悉自如,不过几分钟就找回了之前打球的感觉,这种感受很奇妙,在记忆之中,这具身体与他分开很久,可身体的记忆却并没有任何生疏,就仿佛他一直在,从未离开过。

比赛开始之后,江臣虽然熟悉了篮球,但却并没有很快找回和沈旭几人打球的默契,第一节失误了几次,导致比分拉开了许多。

第二节开始前,罗泽调侃道:“你不会是看上刚刚走过去那妹子了吧,心不在焉的,要不要兄弟追上去帮你要号码?”

江臣转了转手里的球,扬眉一笑,起跳投了个三分。

“你眼睛都长人家身上了,还说江子。”沈旭翻了个白眼:“刚刚那个篮板你就不该抢,为了表现跳得像只猴似的,人家姑娘也没看你一眼。”

“你怎么知道人家没看我?”罗泽将球扔到沈旭身上:“来!让你见识见识哥哥的魅力!”

经过第一节,江臣已经找回了之前与沈旭的默契,第二节开始,他们这队被压制的局面瞬间转变,本来被拉开的比分也慢慢追回不少,等到第二节结束时,两边比分已经是紧咬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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