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 / 2)
江尧市某个下雪的冬天,人从电影院里出来,冷飕飕的,风吹着雪落在睫毛上。
某个大导的古装武侠,烂得令人震惊,久久说不出话来。
人来人往,街上的灯火倒是绵延热闹。
作家职业病,先开口:“这个人物写的实在是太不好了,丞相最后的洗白毫无意义,要是我,干脆誓死不从,一代奸相写下去,人物魅力也比这个大。”
女房东拉了拉衣服,发白日梦道:“不过,我还是挺想活在古代做个女主角,父母双亡,武功盖世的孤胆女侠。”
作家道:“哎,既然是想,就想好点嘛,父母双全,家大业大,多好。”
女房东傻笑道:“行,那我就是江尧城里首富的女儿,上有两个哥哥文武双全,下有三千婢女任我支使,父母健在,腰缠万贯,我是乱世娇花,倾国倾城。”
富二代笑了,转过身倒着走,看着她道:“继续。”
江尧城首富王家女儿王小夏,家室壮大,武功盖世,国色天香,无数公子一见钟情,频频提亲,偏偏她是个淡泊名利、清高矜贵的天山雪莲,对那些富家公子不屑一顾,曾有江南富豪携一千九百九十八两黄金登门求娶,大小姐冷笑一声将其付之一炬。
“错了吧,”小白说:“真金怎么烧?”
女房东摸摸脸:“烧了三天三夜没有烧尽,救济穷人去了。”
大小姐志在天下。
朝辞爷娘去,爷娘都不许。
娘哭:“我女如此绝色,闯荡江湖怕是要惹火烧身。”
爹嚎:“我就这一个千金女儿,你走了,爹还得重新养一个啊。”
大小姐去意已决。
大哥只好说:“我这里有一支马良神笔,为天山童姥所赐,可写尽天下锦绣文章,画遍世间所有美景。赠与小妹,若科考,必高中状元。”
二哥拔出一把剑:“我这里有一把尚方宝剑,为玉皇大帝曾佩,可杀尽天下无耻之徒,打遍江湖无敌高手。赠与小妹,若做侠,必声名远扬。”
娘也有点不好意思了,从头上取下一个玉簪:“我女,娘这簪子是从都城买的限量款,如今买不到这个size的了,赠我女儿,若嫁人,必是如意郎君。”
爹摸摸这,摸摸那。
大小姐体恤地道:“爹,算了,算了。”
爹不许,从腰带上抠下两枚还带着红线的铜钱配饰,硬塞到大小姐手上。
爹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爹给你两文,遇到问题,难不倒你。”
大小姐出发了。
作家不乐意了:“你这也太金手指了,全天下的好处给你占完了,再说了,你一个女人,参加不了古代科考,写那么好的锦绣文章干嘛,你给我,我写。”
中原有个大才子,三岁写诗,七岁著述,学啥啥精,风流潇洒,但凡女子见到他,都要爱上他,他慷慨地为女子写诗作画,都流传很广,千里之外也有人为求先生一幅字不惜重金远途来取。
“等一等,”富二代道:“你这也太扯了。”
“就许她做白日梦,不许我做?”
但是大才子志不在此。
读书人心里都有救世济人之梦,大才子已经修身齐家了,接下来一心治国平天下。
治国平天下,便要先入庙堂。
入庙堂,就要先科考。
他是名满天下的大才子,皇帝为了他决定取消科考,直接黑幕录取,第一年县丞,第二天尚书,第三年直接宰相。
“滚你妈的,”女房东道:“我的马良神笔怎么办?你不考我考,你凭什么取消?”
“别急,没说完呢。”
大才子一身正气,自视甚高,不需要皇帝的这种黑幕,他婉言谢绝皇上之后,又拒绝了都城所有美女丽人的邀约和文人墨客的求见,在某家高档客栈一心备考。
大才子名声在外,一住进客栈就有许多同样预备科考的学子挤破头住了进来,只为沾沾才气,一时间店内书生如云,但是水平良莠不齐,令大才子十分痛心,祖国的教育事业实在是任重道远。
一天夜晚,他忽然听见楼下许多人欢呼喝彩,大才子探头一看,只见许多人传看着一篇文章,大声朗读,词采绝艳如司马相如再世,绝非凡尘俗笔。
大才子大惊,世上还有如此才华盖世之人?
他想,这等词采,怎会到现在还没有闻名于世?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个瘦小的白面书生,脸生得很,长相也颇为秀气,左佩剑,右备一支眼熟的笔。
大才子一看便知,这不是天山童姥的笔么?怎么会落入一个女人手里?没错,大才子一眼看出这个人是女扮男装试图科考的大小姐,考不能考的试,用开了挂的笔。
大才子觉得这样不行,自己已经在皇帝面前如此夸口,若是未能一举夺魁,还有什么脸入朝为官。
当天晚上,他便偷偷潜入大小姐漆黑的房间。
淡月透轻纱,大小姐姣好的睡颜如芙蓉花般美好。
“打住,”富二代道:“你别给我整那些骗订阅的套路,偷笔就偷笔,少给我渲染这种带颜色的气氛。”
“好好好,”作家道:“总之,他用了一支普通的笔,不动声色地替换掉了这只马良神笔。”
自此,大才子如虎添翼,名满天下,而大小姐,失去了落笔成章的本事。
“我杀了你,”女房东跳起来打他:“你偷东西还做什么丞相?平什么国治什么天下!”
“不止偷笔,”作家委屈地说:“我左右逢源,官场得意,一代奸相,偷人偷梦偷账本,区区一支笔只是开始,还算不了什么。”
“不行!”女房东道:“我不能容忍这种人的存在,我也不会坐视我的笔被偷!”
“那我已经高中状元,春风得意,你拿什么跟我斗?”
“我……”女房东左看右看,一拍小白:“我报官!这里,必须有个嫉恶如仇,不畏强权的超级清官!”
小白想了想,说:“清官是文官,嫉恶如仇没有用,还是来无影去无踪,身手如电的天下第一名捕吧。”
白名捕接到一个女子的求见,十分不解,女子说自己出来闯荡,神笔被偷了,这只是一支普通的价值三百两黄金的紫檀兔毛笔。
白名捕说:“告辞。”
“等等!”大小姐说:“我说错了,这只是一支狗尾巴草编的三文钱的破笔。”
白名捕问:“你的神笔有什么特征?”
大小姐说:“看上去和这只紫檀……狗尾巴草笔没区别,但是神笔能写出来全天下最优美的文章,你看我现在说话很没有文化,就是因为笔不在我身上,我原来闭着眼睛写的东西,都能被全店传颂。”
白名捕皱起眉头。
大小姐说:“所以,谁能写出全天下最好的文章,谁就是偷笔的盗贼,前几天高中的那个状元,就是因为偷了我的笔!”
白名捕说:“可是从逻辑上来讲,他原本就是人人皆知的大才子,下传百姓,上达天听,写得天下第一的好文章不奇怪。”
“他的确写得好,但是没有那支笔,他写不了那么好,那支笔是我的,是天山童姥的马良神笔,我亲哥送我的,本来状元之名也该是我的,虽然神笔是个buff,但也的确是我自己开的,怎么能强行被抢?”
“对不起,”白名捕没有感情地说:“涉嫌灵异的案件概不受理,建国后不许成精。”
“另外,”白名捕继续说:“你女扮男装报名科举,明令违法,跟我走一趟。”
大小姐傻眼了。
作家微微地抬起眼睫,白色的雪花落在漆黑的眼睛里,唇角带起笑意。
“你现在明白,为什么没法和我斗了吗?”
大小姐被白名捕抓了,宣传鬼神之说,诬告新科状元,试图假扮身份,数罪并罚,眼看就要锒铛入狱。
好在千钧一发之际,大小姐及时想起来自己的尚方宝剑,杀尽天下无耻之徒,打遍江湖无敌高手,她蹭地拔剑,不出三招就击落天下第一名捕,转身便要跑进深宫,去杀无耻的新科状元。
小白站停了脚步,不满道:“白名捕可不是吃素的。”
说时迟,那时快,白名捕朝天上发送一枚烟丸,四大名捕与众多御前侍卫军纷纷从角落里飞出,身手之快,人数之多,如天罗地网。
两拳难敌四手,宝剑难逃群殴,人生地不熟的宫城,谁打的赢一群当差的。
“我他妈,”大小姐边跑边说:“我闯荡江湖,一身bug,怎么还成了第一个领便当的?这是哪本女频狗血重生文?!”
大小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后面的官差穷追不舍。
再跑就是深宫了,她说:“我死了算了。”
“进来,”一个年纪稍小的少年忽然朝大小姐招手:“往我这里跑。”
女房东道:“往你那里跑有什么用?后面可是四大名捕。”
高中生咳了一声道:“有用。”
“往我这里跑,”他抬眼看向女房东:“我能保住你。”
少年是当朝太子,暗卫侍从无数,东宫密不透风。
四大名捕追过来,也是气喘吁吁。
“刚刚有没有跑过一个女子,配了剑,武艺高超,打伤白名捕,很危险。”
侍卫说:“好像往御花园跑了,那边林子多,你们多加小心。”
众人施展轻功,如鸟投林,瞬间无影无踪。
“不行,”作家道:“这也太假了,好不容易笔和剑的加持都用掉了,怎么还有太子这么大的背景?她北上进京赶考,怎么可能认识太子?”
高中生想了半天,想起了电影里俗套的情节:“她不认识太子,太子认识她头上的簪子。”
“限量版,只有一个,太子小时候在民间,被这个簪子救过。”
“苍天啊!亲娘啊!”大小姐抱着太子痛哭流涕:“娘!您真是我亲娘啊!”
太子不能和女人靠这么近,太子微微嫌弃地推开了她。
“你怎么落到这番田地?这簪子可是奢侈高定款,中产家庭也望尘莫及。”
大小姐说:“我不是中产家庭,我是大小姐。我一心离家,闯荡江湖,报效天下,谁知遇到盗贼和黑官,才迫不得已,在宫里逃命。”
大小姐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太子。
太子说:“白名捕不是黑官,白名捕是该抓你。”
大小姐女扮男装,一路从乡试考到都城最后一场,金銮殿下,这是欺君之罪。
但是,太子对这个大小姐很感兴趣,神笔神不神他不知道,但是能三招打倒白名捕,这剑的确是绝世好剑。
太子问:“你现在作何打算?”
大小姐说:“偷我笔的人是个奸人,有才无德者可乱世,我们必须把他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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