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一剑惊长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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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的视线自他脸上,滑到剑上,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

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正握在王子异的手中,他正冷静的旁观着。

沈浮如有些着急:“切磋而已,点到为止。王兄,停下吧。”

王子异视线停留在场间:“他二人不停下,你跟我说也没用呀。”

陈平之的手在微微发抖,那还是去捡起了那把被人挑起的剑,看那意思竟是不肯认输。

沈浮如到了平之身边,按住了人的手,接过了那把剑,清俊的面容上分外严肃:“即便要打,也该我来。”

沈家二郎拦在了二人身前,冲着白不厌拱了拱手,笑的如沐春风:“头一次知道不厌用剑如神,这把剑我受之有愧。”

白不厌还了一礼:“匹夫之勇罢了。庄子曾经说过,这世上有三把剑。”他将剑插进剑鞘里,双手呈给沈家二郎,还算是给了脸面。

沈二郎为了缓解局面带来的尴尬,连忙让人托着这把剑给场间众人都一一过目。

霍音看了两眼:“好像不是什么名贵的剑。”

王子异听见了,淡淡的说:“名剑之所以是名剑,是因为握在了名人手中。”

霍音抿嘴不语。

白不厌微微偏了偏头,越过了驸马,冲着陈平之笑:“咱们两个打斗之前下过赌注,可要对方身上的一个物件。”

陈平之点头,认这话,直接伸手去摸自己腰间的玉佩。君子配玉,欲讲究一个色泽光亮,通体无瑕疵,比金子还贵。

白不厌却道:“我不要玉佩,我要你手腕上的手镯。”

陈平之眯了眯眼睛,他的手腕上带着一个墨绿色的镶金镯子,正是阎良花卖出去的那一个。他笑着问:“你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是想要它?”

白不厌理所当然的点头:“什么是好东西?自然是心爱之物。”

这镯子很小,是给女子佩戴的。陈平之戴上去的时候用了很多的皂角,如今硬生生的往下拽,手腕都红。

沈浮如让他不要动,吩咐丫鬟去端来皂角。

白不厌又不紧不慢的开口:“若是拿不下来,给钱也行,听说这镯子花了一千两。”

众人议论纷纷:

“镯子这么贵呢?看着也不是上好的料子,款式也很旧。”

“好像是钱公的东西,钱公的东西原本就不多。”

“都说杀人诛心,夺人心爱之物,也算异曲同工。”

陈平之停住了动作,神情上流露出了若有所思,他的视线四散在场间搜寻,最终在看热闹的小姑娘当中发现了阎良花的身影,忽然间绽放出了一个笑意。

阎良花背后一凉,心里泛起了嘀咕。

“我这便派人去取一千两。”沈浮如赶紧吩咐人去拿现钱,最终拿来了一千两银票。

白不厌毫不客气的收下,回到了王子异身边,递过去了五百两:“如今都还上了。”

王子异接过:“一千两,真是狮子大开口。”

白不厌:“在画舫上的时候,一开始说的是五百两,是他喝醉了酒,发起了疯,说价值千两。阎良花纵然有怂恿他的嫌疑,但下决定的终究是他。他酒醒之后要是不想买,把东西退回去就是。扣着东西不给钱,想看小姑娘着急,忒不是人。”

王子异:“就得让你这样不是人的东西收拾。”

两个人暗地里又掐了几句嘴。

沈浮如还叫来了大夫,给陈平之看一看。

“不必了吧,比试输了也就罢了,还叫大夫来看一看,太丢人了,”

“一定要看。”沈浮如很坚决。

陈平无奈的接受,他其实其实没有受伤,就是握剑的手有些发抖。

青年人有的是力气来回相撞,两层力气叠加,手腕自然会发麻。

大夫看了两下确认没有大碍,不会影响写字便离开。

陈平之道:“回头我再把钱送到你家。”

沈浮如摇头:“不必,我连累了你……”

“是我连累了你。”陈平之打断,露出了笑意,说:“待会儿陪我去见个人吧。”

已经走出后殿的阎良花打了一个喷嚏,夏季晚上也很凉。

眼下时候不早,一番闹剧落幕,大家各自散去,却还在边走边谈着最后发生的那场比斗。

阎良花哼唧着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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