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傻子白不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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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不厌和阎良华一样,是后转学过去的。在阎良华玩转学堂,受夫子欣赏,被同学敬佩,一起出去狎妓夜游的时候,白不厌非常不合群。

他才不屑于理会那群脑子养鱼的蠢货呢,面对很多事情,一个笑容敷衍过去就好。

在他看来,只有一件事情值得他付出所有的精力,那就是怎么杀死自己的父亲。

直到阎良华意外闯入。

他们两个在一个寝室住着,接触的时间难免就多一些。阎良华总喜欢用一个莫名奇妙的事情来找他说话,每一次他都敷衍微笑不说话,对方还是会兴致勃勃,一点都没有被泼冷水的样子。

有一次,他忍不住问:“你不会是断袖吧?”

阎良华沉默三秒,放声大笑。

阎良华是那种模样生动又干净的人,五官并未棱角分明,却又透着少年的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眼中永远含着三分狡诘,很难让人讨厌。

白不厌看着对方的笑,心跳的很快,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断袖。

在心里纠结的时候,身体已经先一步的做出动作。

阎良华特别的优秀,除了乐科,君子五艺远胜众人,性情爽朗清举。

院长就曾称赞:“此儿若非龙驹,当是凤雏。”

白不厌每当看着众人和阎良华打成一团的时候,就忍不住心里阴晦。

他想让阎良华看着自己。

所以,他想赢过她。

想让她知道,只有我们两个是人中龙凤,其他人不过是与潘安同行的左思而已。

他展现出了自己的优秀,两人却渐行渐远。

阎良华不逗他,不和他闹。他越发惶恐着急,越来越想赢,就为了他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她看着他的时候。

直到后来一次宴席上,有人问:“良华,你定亲了么?要是没有,我给你介绍一家吧。”

众人哄笑:“不会是你家妹妹吧。”

阎良华道:“谁家都行,我喜欢傻白甜。”

白不厌瞬间恍然大悟,原来,她喜欢傻子。

他还没来得及调整自己的状态,就传出了阎良华其实是女子的消息,紧接着人就消失了。

南安王曾说过,对人颇为欣赏,要将人娶回来。结果被老太妃一顿毒打,三个月后终于能下床,结果就被白不厌扣留。

白不厌扣人的原因很简单:“你从小到大上房揭瓦,怎么可能你娘不同意,你就不娶?”

南安王说:“因为我从世子变成了王爷,我娘在床头哭了一夜。”

两个人沉默。

南安王问:“你找到人了,准备怎么办?”

白不厌想也不想的说:“她是我的,谁抢,我就杀了谁。”

……

阎良花和白不厌约好了在春风楼见面,万万没想到白不厌的排场那么大,直接包了整栋楼。

她进了楼,一眼就看见了坐在二楼边上的白不厌,他一身锦衣,手握青瓷茶盏,修长的腿笔直,腰身纤细,坐在梨花木的椅子上,静静垂眸沉思。

阎良花喉咙微微一动,不可否认,白不厌坐在那动也不动的时候,是最惹人怜爱的,她恨不得将对方做成一朵永生花,姿容既好,神情亦佳的一幕永远保留。

白不厌抬眼,甜甜的笑了笑:“良华。”

然后笑容凝固在了嘴角,阎良花一身灰色粗衣女装,挽着妇女发髻,簪着一根木质发钗,无不昭示着已婚妇女的身份。

阎良花“嗯”了一声,上了二楼抽开椅子坐下:“上次就想说,感觉你瘦了不少。”

“沈腰潘鬓消磨。”白不厌暗示道。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

他是因为心被人俘虏,才腰身消瘦,鬓角发白如潘安那般。

阎良花想,好自恋,自比沈越潘安两大美男呢。她干笑一声,问:“吃点什么?”

白不厌飞速收敛自己的情绪,流畅的说:“我挑了好几道名菜,清汤白燕、红烧鱼翅、珊瑚白菜、芙蓉竹荪汤,还有两分甜品,小地方没什么好吃的,你不要嫌弃。”

“……”

阎良花想翻白眼,这是嘲讽么?

她面无表情的将人打量一番:“你干嘛穿粗衣麻布?”

士农工商,只有士族能穿绸缎,其他都只能穿粗衣麻布。这年头,读书是贵族的专利,阎良花就是仿造了贵族的身份,进去国子监读书,靠着王家的赠礼伪装身份。

同学们会相互赠礼,阎良花往往只收不赠,所以不喜欢的人也会在背后说她太高傲,不和人来往。

实则,穷。

白不厌有些害羞:“我觉得麻布衣服比较好,天然健康,丝绸的衣服太软,到了夏天密不透风,有些闷热,我一点都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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