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血染江山壮行色(1 / 2)
天上阴霾聚拢,人间难见晴朗。
鹅毛大雪飘然落下,江山染白,万里一色的苍穹下。
能见度急转直下。
但据说这种情况对功夫已臻化境的高手并不会造成多大困扰。
两个男人四目相对的刹那,李牧野的短刀指着对方,而就在这一瞬,咸东平忽然拔枪。
动作比闪电还快,迅雷不及掩耳的瞬间指向了李牧野的头。
从一开始,这就不是一场功夫高低的较量,作为顶级职业杀手,在这种情况下,他根本没打算选择用格斗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自己的拔枪速度,咸东平向来很有信心。哪怕他已经瞧出李牧野手中短刀的机关。
轮式手枪和咸东平的大黑星的枪声同时响起!
两个人却有不同的结局,出手快半拍儿的咸东平当胸中弹后缓缓倒在了地上,而慢了半拍儿的李牧野却还站在那里。
在对方开枪前的一刹那,李牧野歪了一下头,这个动作误导了咸东平,让他把瞄准的目标由头部改为当胸。就算临时修改目标他也还是更快的一方。而李牧野则从一开始就瞄准了更容易被打中的当胸心脏。枪声响过,外面的西装和里边的衬衣都是避弹衣,并且还穿了一件坚韧绝伦的飞天夜甲的李牧野理所当然占了便宜。
所以,尽管咸东平的动作更快,枪法更厉害,最后倒下去的却是他。最顶级的杀手,都很少穿避弹衣,因为他们更崇尚的是进攻,追求的是精准和快速,避弹衣的存在会影响拔枪速度,而且那东西并不能保护住全部要害,而高手过招,往往只要一个明显破绽就够了。他之所以会输掉性命,其实只是输给了李牧野歪头的那一瞬。
李牧野这一枪打的不够准,没有直接命中心脏,但好在轮式手枪的子弹被张金亮改装过,而且抹了毒药。咸东平已经无力回天。李牧野并不打算这么放过他,牛毛针跟着命中在他拿枪的右手背上。半身麻痹,手枪落地,咸东平刹那间万念俱灰,眼神中充满了不甘和不解。
“为什么?”他忍着剧痛,手按在当胸,血咕嘟咕嘟的往外冒着,心有不甘的问道:“为什么你会歪一下头?”
这是一种感觉,或则说是预判,在咸东平抬手的刹那,本能做出的规避动作。
“因为我脑袋上没有避弹衣。”李牧野走过去,将短刀刺入咸东平的心脏,道:“我得活下去,所以只好送你去死!”
“你也活不了多久了。”咸东平丢出这句话,一瞪眼,全身一紧,死硬了。
李牧野看着手中的短刀手枪,又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轻轻叹了口气。如果没有这些厉害的杀人武器,凭自己的真本事,按照许扬尘说的那个实力划分层次比较,十个小野哥也未必够他打的。
这个时代,不属于武夫。
??????
北方的雪,南方的雨,究竟哪个更冷一些?
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跟温度无关,而与幸福指数息息相关。
快乐的人总有温暖的感觉,被人温暖也温暖别人。不快乐的人则反之。
街边的小吃摊冒着腾腾热气,不快乐的长腿助理一直在抱怨这鬼天气,直到那个朝思暮想的男人出现在视线中,顿时笑逐颜开,那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都温暖起来。
李牧野宠溺的抚摸着她的秀发,小助理则一如既往的善解人意,乖乖坐在那里,将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隐藏起来让自己看上去有点小鸟依人的意思。
“大叔,我好想你。”
“小傻瓜,我也想你。”李牧野在她额头轻吻,问道:“其他人不都挺好的吗?”
“上个月初,四海楼开业了,我爸和叶伯伯都挺好的,兵兵大姐现在已经是津门名人了。”小助理抱着男人的手,用脸颊紧紧贴着,温柔的说道:“乌兰珠想给琪琪格找个丈夫就去了外蒙探亲,老崔媳妇把寄养在俄罗斯的宠物弄到了上海天天引来好多人围观,孟庆夫的那个手下孙景春在年初一登门拜年,跟老崔过手以后吐血走的。”
“老崔看来进步不小。”
“崔大哥从张翼德那里拿了一些东西来提升自己。”
“这头狗熊!”李牧野忍不住骂了一句,道:“都告诉他那玩意副作用太大,用了等于是在透支生命,还他吗用。”
小芬道:“崔大哥是恨自己没能力保护大叔,所以才急于求成的,我把那个药酒方子给他用上了,三天去医院检查一次,目前看没有问题。”顿了一下,又道:“其实,我也试了一次,怕你回来不高兴,就没敢再用。”
“绝对不能再用了,包括他也不许。”李牧野沉声道:“我这次跟许扬尘道长出门走这一趟,算是大开眼界了,习武者到了一定层次,都讲究百养一敌,否则底子再厚也扛不住败坏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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