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大河向东篇 大河舅舅(1 / 2)
师父也低头看着自己的腿,他冷冷一笑,“冬儿。师父跟你说过,敌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自以为的亲人,你以为师父的腿是被人所伤吗?”
“师父……”
师父闭上了眼睛,嘴巴闭的紧紧的,不再说话。
向冬脑子里波澜起伏,却又什么都抓不住,一时间心如乱麻。
国内,楚家别墅。
楚江河从浴缸里出来,近190公分的年轻体魄健美有力,修长的腿,壁垒分明的腹肌,堪称完美。
他扯了一条白色浴巾围在腰间,又另外扯了一条,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往客厅走去。
客厅里,一只柯基正在睡觉,也不知道做梦梦到了什么,小短腿一蹬一蹬的。
楚江河抬起脚轻轻踹了它一下,“蠢蛋。”
小柯基哼哼着,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又困的不行,轱辘翻了个身,倒在另一边去。
楚江河扔了毛巾,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晃动杯子,红酒的涩香气溢出来,很像某人身上的香味。
大概,这就是他最近需要靠一杯红酒来助眠的原因,他怀念这个味道。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他好像并不知道。
那天,离开楚家很多年的姐姐忽然联系到他,说她的女儿要来海城,请他帮着照顾。
这个姐姐跟楚江河同父异母,她的母亲早亡,她二十岁岁就去国外求学,后来嫁给了当地华裔大族海氏二少。
楚江河的母亲是楚老先生的第二任妻子,她是楚老先生的秘书,俩个人日久生情成了一对恩爱夫妻,最后却在楚江河十岁那年出车祸双双死亡。
楚江河跟这位姐姐年龄相差十岁,在他童年最痛苦的那段日子里一直是这位姐姐在身边,他对她很尊敬。
所以当她要把女儿拜托给楚江河的时候,他自然是好好照顾的。
姐姐还偷偷告诉他一个秘密,这个叫海鸥的孩子其实并不是她亲生,而是她大伯的孩子。
海家大少爷年轻时候风流成性,跟家里的一个女佣搞上了,后来那个女佣生下孩子自杀,他这个当爹的却不认这个女婴。
当时他和当地名流的女儿婚礼在即,家里的人一商量只好让二少爷认下这个孩子,楚大小姐虽然觉得委屈,但为了丈夫也只好认下这个孩子。
因为孩子的身世,楚江河打心眼里就膈应这孩子,本以为来了给她住的吃的就好,却没有想到被她死死缠上。
十八岁的女孩清甜美丽,一口一个舅舅叫着,整天缠的他要死,开始他是烦得。
就像这只柯基,他怎么看都不是养这种小狗的人,要养也养藏獒。可是就因为她看到这个小狗可怜给抱家里,他现在却成了名副其实的铲屎官。
他一向是个独来独往的人,除了那几个好兄弟,很少有人能亲近他。
开始的时候,那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给他吓得哭,最后是哭着去缠他再最后知道他是个纸老虎就爬到了他的头顶上,整天要抱抱举高高。
开始,他真把她当孩子看,是什么时候改变的呢?
那个下雨的晚上,她吃葡萄,然后把籽儿吐到他手里,还把葡萄汁乱往他身上蹭。
他也往她身上抹,抹来抹去的,竟然碰到了她的胸部。
女孩的胸部饱满成熟,虽然不是特别大,但已经不是个小女孩了。
俩个人虽然把这个尴尬揭过去,可晚上他却做了春梦。
梦里的他把她按住沙发上,从头亲下去,还亲到了摸的那个地方。
他醒来的时候一头热汗,简直懊恼的不行。
她是他的外甥女,即便没有血缘关系,可也不能有非分之想。
他刻意回避她,给她换了住的地方不和自己在一起,甚至有半个月避开不见她。
那天,也是下雨,晚上他回家的时候发现她站在别墅门口,怀里抱着一只小柯基,外套倒是给狗包了个严密,自己全淋湿了。
她穿着简单的短裤T恤,衣服湿淋淋的全贴在了身上。
楚江河下车把外套脱下来把她给包住,然后就把她给打横抱起来。
他抱着她,她怀里抱着小柯基。
狗可怜,人更可怜。
楚江河那颗冷了硬了三十年的心一下就软的一塌糊涂,人家不过是个缺爱的小姑娘,他自己起了淫邪之心却把过错都推到了孩子身上,他真是个蛋!
浴室里放好了热水,他把人给抱进去,然后把狗从她怀里抱出来。
她还抱着不放,“你别把它给扔了,它怪可怜的,这么小一只就孤零零的蹲在草丛里,瞪着个小黑眼睛,我觉得我今天不收留它就是天理不容。”
楚江河看着她黑漆漆的眼睛,因为淋了雨,连睫毛上都是水,看起来倒像是泪珠,那样子仿佛真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在极力说服一个不养除了人之外生物的他收养这只狗。
现在再想起这段儿,楚江河觉得极其讽刺,这个满嘴谎话的女人大概是因为不能接近他才找了那么一只狗来装可怜,但是他也是个傻子,就这样上了套儿。
不但同意收养那个小畜生,还抱着它去另一间浴室给洗了澡。
干这事儿的时候楚江河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可不是个这么有爱人的人。
化名海鸥的向冬洗了澡,一头卷发凌乱的洒落下来,穿着楚江河的睡袍就要去抱狗。
楚江河把小狗洗的喷香,毛也吹的松软干燥,他捏着女孩的衣服领子把她按着坐下,“别动,给你吹头发。”
暖烘烘的风哄的女孩昏昏欲睡,她用脚丫子逗着小狗儿,仰着小脸儿说:“大河舅舅,我觉得你这个样像是我的男仆。”
“滚。”
“大河舅舅你别生气,我胡说还不行?一会儿我给你捶腿捏肩膀,我当你的小女仆,任由你发落。”
她的声音甜甜软软,就好像一种楚江河小时候吃过的糖。
他小时候是被限制吃糖的,因为怕蛀牙。但是偶尔被妈妈奖励一块,所以那味道他念念不忘。
大概,就是因为没真正得到,缺着,想着,所以才放不下。
就像这个满嘴谎话没有一点真心的女贼,向冬。
他费了多大的力气才打听到她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却迟迟没有上门去。
她是一朵有毒的花,他受不住诱惑,却又怕被刺伤。
上次打听她出现在东南亚,恰好沈良夜也为了明玥的事儿去T国,他就先去了打先锋,却没有想到压根没见到那个女人的影子,却差点死在那里。
他不是一个人,他的身后有楚家有好几百的兄弟,他死不起。
一杯红酒很快见了底,他手撑着额头,觉得有些许的困意。
站起来要去卧室,他又回头,轻轻的用脚碰了那只柯基一下。
这只柯基的名字叫冬瓜,是那个女人给起的名字。
他以为这狗圆滚滚的像个小冬瓜,现在却懂了,向冬,冬瓜,她还真把这狗当成她的所有物了。
掀开被子躺下,他拿起枕头边的女士机械表看了看,北京时间,晚上11点。
因为时差的关系,米国这个时候是大白天。
向冬去私人诊所复查,这里的医生是师父信赖的,哪怕她受的是枪伤,也不会有人多问一句。
今天给她做检查的不是年迈的姜老中医,而是他学西医的孙子姜舟。
姜医生是华人,孙子却有点西方血统,蓝眼睛高鼻子,很是英俊。
他让向冬用力抓握,但她还是握不碎一个煮熟的鸡蛋。
摇摇头,他很懊恼,“怎么还是不行,没有一点力气。”
向冬倒是豁达,“也算好的,起码能拿起筷子吃面。”
向冬喜欢吃面,喜欢一切东方的面食。
姜舟看着她如栀子花一般雪白的面庞,却不甘心,“不不,这只美丽的手还可以干很多事情,不能这么糟蹋了。”
向冬心头其实是苦涩的,她这只手的用处远比姜舟想的还要大。
云飞在外面溜达了一圈儿才进来,看到姜舟那毫不掩饰的火热目光十分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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