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之言1(2 / 2)
根据案卷上的记录,在20xx年9月27日早上6点,本地西山派出所接到报案,有群众在西山苍华岭附近的支旺镇外发现了一具尸体。
警方迅速派出警员,封锁现场,并开始勘查。
尸体位于支旺镇外的一片荒野里,周围盛开着野雏菊,正好把死者的遗体围在正中。
经勘察,死者为女性,二十五岁左右。在被发现的时候,其身上衣服较为完整,袖口、领口处有血迹,一枚上衣纽扣遗失。腰带上有一个空着的手机包。尸体周围的花丛中有血迹,约有两平方米的雏菊花被踩踏、弯折。此外,通向支旺镇的土路上,有拖拽的痕迹。土路上有对称的轮胎印痕。
对尸体进行进一步检查,发现尸体左手大拇指、手腕处皆有擦伤。在其大腿内侧的裤子上发现了疑似鞋印的痕迹,在死者的头部有一处钝器伤,颈部有两处锐器留下的切割伤痕。
法医在死者的胃里发现了大蒜、驴肉糜、面糊,此外还有未消化的芝麻。法医在其阴.道内检出精.液。
经法医判定,死者的死因是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身上的致命伤为颈部的锐器伤。死亡时间为餐后两小时。
两天后,在距离支旺镇不远的山道上,发现一只钱包,钱包内有证件。证件的主人名叫曾喜瑞,证件上的个人照与死者相貌吻合。警员们认为这钱包就是死者的。钱包内没发现任何现金。
看完这组信息之后,周金城说:“这案子跟咱们现在办的案子高度相似。同样是发生在山里,受害人都是女性,死后都被弃尸在雏菊地。”
胡栗问张一钊:“这个案子的经办人是谁?最后有没有抓到凶手?”
张一钊还没来得及回答,门口处就传来了说话声:“这案子的经办人是我,案子已经破了。凶手也抓到了。”
说话的人正是刘水。
刘水手里捧着茶壶和杯子,脸上的表情很平静:“我是路过这里,看到大家都在熬夜,担心你们口渴,想送点儿热水过来。”
看到刘水这样,之前对他剑拔弩张的周金城倒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还是胡栗脑子活,赶紧上前抢过刘水手里的壶和杯子:“刘队,您怎么这么客气……来来来,快坐,给我们讲讲当年这个案子吧。”
刘水坐了下来,他对张一钊说:“你这个在办案思路倒是挺有趣,在以前办的案子里找线索,换成是我的话,未必会想到这么做。当年我为了办支旺镇这个案子,可是费了很多功夫。”
张一钊问:“您是从哪里入手的?”
刘水说:“当然是先确定杀人动机。我在想,如果是情杀或者仇杀,没必要把死者的钱包拿走。此外,死者身上的一件必需品也不见了。”
“啥必需品?”
“手机。死者腰带上有一个空的手机包(当年流行把手机装在腰带上),但手机不见了,现场也没找到手机,显然是被人拿走了。那个时候不比现在,手机没有指纹锁或者密码锁,落到谁手上,就归谁用了。死者的钱包里还没留下现金,那时候也没电子支付,都是靠现金付钱。此外,死者手腕和大拇指根部的伤痕,似乎是在抢夺某种类似手镯、手表之类的东西时留下的,结合这些物品和现金遗失的情况,我怀疑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周金城疑惑地说:“这只能判断出凶手的动机,并不能马上帮你抓到凶手吧?”
“嗯,真正帮我抓到凶手的,其实是死者的胃。”
张一钊糊涂了:“死者的胃?死者的胃也能说话?”
刘水说:“你们还记得在死者胃里发现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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