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我从十岁开始,照顾了她六年,每天一睁眼,她就会哭会闹,会忘了我,会走出家门却不知道怎么回来,我一年365天,一半的时间可能都用在找她,从警察局,从居委会,从陌生人手里把她领回家。”陆戎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说,“你刚让我画画,让我玩,我知道你是好心,想让我高兴,我也想满足你,但我不可以。”
“我不能有自己的时间,自己的事情,自己的喜好。”陆戎说,“因为我知道,这些我都要不起。”
林暮张了张嘴,他有些无措,结结巴巴道:“我、我不是要和你吵架,我……”
“你听我说完。”陆戎打断道,他似乎在考虑该怎么讲,半晌才慢慢道,“就像刚才的事情,你只要和我在一起,就一直会发生。”
林暮急道:“我不怕,你不要……”
“你不要和我分手。”陆戎的声音有些大,连嗓子都能听出点哑音来。
林暮吓了一跳,想去捂他嘴已经来不及了,周围有人好奇地望过来,林暮干脆遮着他脸,不让旁的看去。
陆戎只露出了一双眼睛,目光像湖水的涟漪,荡在了林暮的心口上。
他说:“我什么都要不起,但我还是想要你,所以有时候,你不要因为美美生我的气,也不要和我分手。”
陆戎垂下了眼睫,他小心翼翼地,像一只小鹿:“林暮,你要知道,我会用我所有的喜欢,来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我什么时候能万字更新?
第四十二章 约会(四)
陈美花一整个下午都没再发病,不过精神头也不是很好,她很容易被分散注意力,一时感兴趣的东西又很多,但都不长性,早上还兴冲冲要画画,下午再去就完全不感兴趣了。
图书馆不适宜大声喧哗,陈美花情绪不稳定,陆戎和林暮都不敢带着她多待,两人干脆陪着奶奶在附近的人才公园闲逛。
因为天气好,有不少遛狗人士,大狗小狗做堆似地奔跑,陈美花有些怕,战战兢兢地躲在陆戎的身后。
“美美要不要手拉手?”林暮低头问她。
陈美花想了想,觉得是个好主意,她一手拉着陆戎,一手塞到了林暮的手里。
三个人于是你拉她,她拉我,林暮和陆戎中间隔着一个小老太太。
林暮憋了半天没憋住,他小声嘟囔了一句:“间接拉手。”
陆戎看了他一眼,似乎想笑,他觉得林暮有时候真是要命,冬雪夜里送花,借着春天告白,现在隔着个人拉手都要换着花样编个齁人的说法。
林暮说完大概也觉得自己肉麻,但肉麻归肉麻,他仍旧是开心得很,三个人在公园逛到太阳快落山了林暮和陆戎还没有回去的意思,直到陈美花先闹起来,说天黑要回家。
林暮恨不得一路十八里相送直接把人送家门口去,但还是在地铁站被陆戎留了下来。
“明天就上学了。”陆戎说,“你今天累一天了,早点回去休息。”
林暮满脑子都是“我不累,我可以,我还能继续”的轮换滚动刷屏,但看陆戎的表情也知道没什么回旋余地,只能乖乖答应了一声“好。”
陆戎站在月台上,又低头看了他一会儿,突然问:“下个月是不是有运动会?”
林暮算了算时间,点头道:“六月就要期末冲刺了,五月得办完。”
陆戎低声说:“你那天别报太多项目。”
林暮:“?”
陆戎笑了笑,他说:“我们约会吧。”
像林朝这类的特殊学生,校运会的参与感向来都不是很强,但奈何有个钟和这类的“周扒皮”校长,总能想出点新的花样精来折腾,美其名曰是增进同学间关系的纽带。
林朝被分配到啦啦队任务的时候她还以为是什么恶作剧,结果去了才发现还真就那么回事,她也不需要担心听不听见的问题,因为有人在前面领操,她在后面看着做就行了。
【除了我,小鹭鸟居然还是播报主持人。】林朝比划手语的动作非常激动,【他连操场上几个人都看不清,他怎么播报啊?!】
林暮想了想,说:【可能就是给他找点事情做?】
林朝面无表情:【那曹湛的纪律委员怎么回事?他这脑子能管谁?】
曹湛的表情懵懵懂懂,显然完全不在状态,他只觉得“纪律委员”听着倒挺风光,但要做什么完全不知道。
“纪律方面应该有安锦城带你。”林暮耐心地给他解释,“你跟着他就行。”
曹湛“哦”了一声,他又问:“林暮你参加什么项目?”
林暮去年是十项全能,基本把能参加的都给参加了一遍,除了一些特定项目实在比不过体育特长生外,他简直是红绿赛道上那只最靓的崽。
林暮眨了眨眼,他突然非常规矩地坐直了身子,两手乖乖摆在桌面上。
看清楚他动作的林朝:“?”
莫名其妙的曹湛:“??”
还有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许一鹭:“???”
林暮矜持地假咳了一声,柔弱道:“我运动不是太在行诶,所以就报了个四百米随便跑跑咯。”
许一鹭大概震惊了有一两秒,他不可思议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变成林妹妹了?”
当然对他这种不积极参加活动的做法强烈不满的还有安锦城。
运动会说白了还是班级比拼,有计分项,是个充满荣誉感的事儿,重点班级读书人一大堆,但一碰上体力活全班大部分都是缩头鹌鹑,去年要不是他和林暮包揽了所有项目的前三名,重点班的分数大概得垫底,结果林暮今年居然说不干就不干,留了一堆烂摊子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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