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7章 以爱情为信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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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七章 以爱情为信仰

古典名著的爱情,好像爱情一定是浓烈的,带着攻击和伤害的,仿佛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激发人最大的野性和生命力。

有一位诗人曾经说过,爱就是彼此拥有了互相摧毁的能力。

这种说法当然显得娇柔做作,病态残忍,会极大的激起人的自毁心态,当然不是健康的爱情观念!

可是,人的心灵有时候就是会沉溺在这种愚昧又有害的情感之中!明知道这样做不可为可是还是心甘情愿的陷进去。

很明显,冯美荷与徐开明之间的感情肯定有这种变态的部分。

甚至,若说冯美荷没有一定程度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恐怕是说不通的。

也许里面也有真挚的感情吧,就像有些小男孩,见到自己喜欢的小女孩,会去抓小女孩的辫子。

这里面的爱与伤害是说不清楚的!

徐开明很可能刚开始的时候只是想要践踏,想要在某种无耻的罪恶里获得某种乐趣。

可冯美荷是一个人啊,一个风韵犹存,有感情,有温度的人啊,他反反复复的折磨,一再的获得乐趣,就算他不爱,也会痴迷这种乐趣的。因为在某一方面她自己也会或者一定的满足,或者是弥补了内心的某种感情的不足。

里面似乎有某种上瘾的东西,有虐待与被虐待的关系。

同时,恐怕还有一种过度补偿的心理,因为虽然性格不同,可是从身材上看,冯美荷和齐晓兰是很像的,都是那种丰腴的身子,和西方古典油画中的女人很像。

徐开明一直被齐晓兰照顾,这当然是好听的说法,恐怕徐开明自己之前活的相当的压抑。

他欺负冯美荷,很有可能是把冯美荷当做齐晓兰来欺负的!

补偿心理,爱,性,欲望,审美,攻击,摧残,发泄……

在冯美荷的身上,徐开明一定寄托了太多的东西。

在电影《沉默羔羊》中,有一段台词说的相当好,大概意思是说,人的精神其实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贪图,尤其贪图那些得不到的东西。

人怎么样才能精神健康呢?得到!

只有得到!

凡是得不到的都病态!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其实都是病态的,因为大部分人都无法得到,无法得到就会更加贪图。

一直得不到就一直贪图,贪图到病态的程度就会犯罪!

这便是犯罪心理学的根源了!

像徐开明这样的人,得到的太多了,妻子,情人,女学生,各种模特,以及身份地位,所以他这样的人基本已经满足了。

尤其在冯美荷的身上,他摧残,他贪婪,他攻击,他发泄,他羞辱,他践踏,他践踏冯美荷的身体和精神,他得到了莫大的满足。

得到满足的人,基本是不会犯罪的!

只是,另一个问题出现了,徐开明满足了,冯美荷满足了吗?

一切犯罪源于不满足,如果她不满足,她会从什么地方获得满足吗?

从徐开明身上吗?

“所以,你对他有爱也有恨对吧?”

爱恨交织,足以杀人!

张子扬这一问还是在问犯罪动机的问题,这个案子又分明是预谋杀人,冯美荷是完全有机会的。

“唉!我也说不清楚了!

在我发现他害怕失去我之后,我心里是窃喜的,因为我终于有了掌握主动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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