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夜宴(1 / 2)
两辆车驶入小区,无数人侧目。
都千劫他们先是找到物业管理,租了一间大车库,能同时放两台车的那种,价格真是不便宜。都千劫调侃奇燕燕,让她有时间也去学学驾驶,谁知道奇燕燕回答道:“坐车多舒服,不学!”让都千劫一阵无语。
之后的日子,一下子平静下来。霍德强和刘健,没有再找麻烦。刘彪也好像凑不齐四百万,放弃了打架的兴趣,不过,经常会冷嘲热讽,在旁边捧哏。金猴很忙,放学走人。
都千劫也乐的清闲,上午学习理论知识,下午基本都用来修炼。晚上,有时间会开车去兜兜风,这台焊龙太过拉风,开到街上,回头率几乎百分之百。
随着对武修的深入了解,都千劫完全摒弃了以前的想法。古武的历史是光辉的、传奇的。先古大能,凭借武力修为。能屠龙斩蛟、杀虎裂熊,曾经创造出一个辉煌的玄武时代。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似乎武修变弱了,可实际上,通过精甲和武修的结合,未来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是武修的天下。在确定魂力恢复的实际速度后,更坚定要先把武力修炼好。而且精甲也很强大,很神秘,完全和自己一开始设想的不同。看来这套武修体系,是一套不弱于魔法体系的存在。同级别对战,胜负真的很难说,要是加上精甲,魔法师完败。设想是建立在公平对决前提下,不包括魔法师的偷袭。开玩笑,大魔导师一个禁咒扔下去,武神要是没准备,也得灰灰。
通过这段时间的精修,虽然实际武力没有增长。却稳定了一些由于以前使用武修药剂,造成的根基不稳。这种不平稳,虽然现在不是很明显,但是,万丈高楼始于平地的道理,都千劫还是了解的,之所以自己的提升没有造成太大的问题,还是和自己有超常的魂力有关。魂力即精神力,代表着精神境界,所以,自己武力的快速提升才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但,这绝对不是一点问题没有,隐隐就感觉武修药剂有点不对劲。但还是需要自己细细感悟,慢慢调整。武修是一条崎岖小路,没有捷径,必须靠自己的不断努力和感悟。使用武修药剂后的提升,总有基础不牢的感觉。在它带来高速提升的同时,也埋下隐患,一饮一啄,自在人心。
看着镜子里浑身匀称肌肉,似乎有无穷力量的身体,都千劫笑了。比起那个魔法师羸弱的身躯,还是比较喜欢现在的自己。谢谢你!都明,我会活出你的精彩。
电话铃响了起来,都千劫一看,是易良品的电话。
“易大哥,有事吗?”
“千劫啊,蒲姐晚上有个圈内的交流,她希望你能跟她一起出席。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易良品向来直来直往。
都千劫沉思一下,知道这种交流,不单单是让自己去吃喝,应该是去展示一下金龙纹。虽然心里不是很愿意,但是蒲姐对自己真心不错,只得说道:“我晚上没事,给我时间、地点。”
“蒲姐还怕你不愿意去呢,呵呵,要不我送你去吧。”易良品说道。
“不用,我自己去吧,我买车了。”都千劫解释道。
“晚上六点半,万丰汇顶楼,蒲姐在宴会门口等你。”易良品说道。
“好的,我准时到,你告诉下蒲姐。”都千劫答应道。
挂了电话,都千劫找出一身休闲服。没办法,那种晚会的礼服实在穿不惯,自己也没有准备。看了看时间还早,就又开始打坐,修炼武力。
晚上,六点十分,都千劫就开车来到万丰汇大酒店的楼下,停好车。随意的走进酒店,酒店设计以金黄色为主色调,弥漫着浓郁的异国风情,在大厅里,有仿古的青铜、七彩的音乐喷泉、精美的水晶灯、加上富丽堂皇的回廊,金箔的装饰,由内及外无不彰显皇室气派。仿佛将人置身贵族奢华尊贵的生活之中。
都千劫叹为观止,心里琢磨,这不是浪费钱吗?
坐着观光电梯,直达顶楼。一出来,就看见蒲姐坐在一个休闲空间内的桌子旁,喝着咖啡。今天,蒲姐穿了一身淡黄色的连衣裙,欧兰洲古典风情,高跟鞋,白色蕾丝手套,桌子上还放了一个小皮包,很精致。在旁边陪着的,还是那个叫阿九的年轻人,穿了一身正装,笔管条直。
都千劫上前打招呼,“蒲姐好!”
“千劫来了,来坐!”蒲姐拍了拍身边的位置。感觉到都千劫坐好了,接着说道:“这是我们这些战纹师的一个内部的交流,其实就是见见面,都一把老骨头了,怕是有人说去就去了。呵呵,每个人都会带后辈过来,彼此也都认识下,毕竟这个圈子很小的。”
都千劫点头说明白。
“还有,就是我上次在你身上,点睛出来真龙显圣纹,还没复核、存档备案。这次,正好搞定了,有这么多老东西在,估计没人会再找麻烦。”蒲姐说道。
“这事,还有人找麻烦?”都千劫不理解的问道。
蒲姐微笑,旁边的阿九接口道:“天级尊师一步登天,这天级师之争,说白了,就是利益之争。在显圣作品上,做文章的,大有人在。就算被评定为天级师后,谁敢保证,每个作品都是显圣作品。但是,做战纹的费用可就差了十倍。所以,大家表面上一团和气,背后下黑手的,有很多。”
都千劫听完阿九的话,自己一琢磨,就大概理解了其中的道理。天级尊师,谁都想当。一个名头,就让收入飙升十倍,里面用点手段,在所难免。
“好了,差不多了。千劫啊,一会要是有人为难你,压压火气,一切有蒲姐呢,懂吗?”蒲姐意味深长的说道。
“我懂,放心吧,我今天就是蒲姐的一个活动作品,一切听蒲姐的。”都千劫说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