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过于此(2 / 2)
猛一挥手,红芒利刃一闪而过,自角魔头顶削去,瞬间将青色的角连同头皮削了下来。
他知道那魔角大有用处,便拾起来,放入储物袋里。一边琢磨:若顾师叔问起我,如何杀了这角魔,我怎么回答?倘若照实说,岂不是要暴露了老伯教给我的功法。不如我先将这魔角藏起来,再说自己趁着黑夜躲到一处隐蔽,骗过那角魔,才侥幸逃得升天。
他拿定了主意,便要起身出洞。
天色已到了蒙蒙亮的时分,一道清晨微薄的光散进洞内,他不经意向洞穴深处瞄了一眼,忽然瞧见地皮上露出一段煞白的颜色,看起来不大寻常。
他好奇心既起,便走过去瞧一瞧,在那处地皮上刨了半天,竟挖出一具人骨架来。
不禁思索起来,琢磨这是何人,又如何会死在这封闭的洞穴之中。
忽然瞧见尸骨下面的黄土中隐隐露出一截布帛,便一并刨出来,原来是一卷帛书。翻开来看,上面写着颇为晦涩的古文。
心想莫不是什么修行的秘籍罢?
这倒是有趣了,艺人的评书里,常有故事的主人公掉进山崖底下,巧不巧地捡着一本秘籍,从此大发神威,威震武林,千古传名。
“我稀里糊涂跟角魔打一架,也能遇到这样的好事?”
不妨算是他步入修行界之后的诸多经历。
自己是修行的废柴,入门干的杂役,宗门里有一位需要高攀的青梅竹马,又有一位看自己不顺眼的天才对头,还有诸多狗眼看人低的师叔院主师兄弟,当真是烂俗评书画本的标准配置。
再往后,扫地能扫出一个斗笠前辈,逃跑逃到树洞里有个树中老伯,有木仙师带着自己赚钱,掉进洞里还有秘籍捡。
要是写进书里,只怕也是当主角的不二人选。
心中忍不住好笑,“小时候听说书的讲,只要牢记你是主角,碰到危险往前冲,看见悬崖往下跳,发现洞穴往里钻,少不了你的好处。看我这样一副根正苗红的主角相,也能这般试一试。”
拿起帛书,他仔细看过,大概读得懂,这帛书上写着此人生平,原来竟是凡人中的武道高手,名叫石追月。原本是一介书生,屡试不第,弃文从武,倒显出稀世天赋,一年小有所成,两年名声在外,三年独步一方,五年便成为凡人之中的绝世高手。
那个时候,修真者极少在凡人面前显露本领。他只以为天下再无可攀之境,不免有些自傲。却在机缘巧合之下,偶遇一个修真女子,被其绝世容颜所吸引,立誓要娶为妻子。
他自以为武功盖世,轻易可以折服她。
岂料那女子与他定下一招之约,只要他能接下自己一招,便委身下嫁。
结果自然是石追月败了,自此隐居在此山中,苦苦研琢可以击败那女子的武功。
转眼四十年过去,他果然天赋纵横,自创出一套空前绝后的《圆明剑法》。出山之后,凭借这套剑法,向宏然大陆的修士宣战。前来挑战的修士,竟没有几个能敌过他。
事已至此,他自然算做到了当初那一招之约。
然而,待那女子再来找他,石追月只能仰天长叹。
原来,再见之时,他此时已是古稀之年,满头白发,皱纹满面。她却仍是当初那般模样,笑颜桃花,衣衫头饰,似乎未有一丝一毫变化。
他心中十分明白,这女子故意穿着打扮同四十年前一模一样,便是为了告诉自己:即便他修得再高武功,身为凡人也抵不过时间的流逝。
那石追月自此退回深山之中,再也没有回来。
“世间之悲,莫过于此。”帛书简介以这一句结尾。
不二看着看着,竟缓缓读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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