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的日子下(1 / 2)
对于许清菡来说,这是一段让她不堪回首的经历,也是让她每当想到便会面红耳赤、心如小鹿乱撞却又深感羞耻的经历。
即使在很长时间后依然如此。
她觉得自己做错事了,做了一件令自己不耻、若被人知道便更会被人所不耻的有伤风化之事,对此她很肯定。
虽然这件事除了他和她之外,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但每当她想起时,总还是有些无法原谅自己。
你和你……怎么能这样呢?不应该的啊……
便是关于那只“脚”。
在那躲沈淼的几天里,每当无事时,他都会以替她尽快恢复的名义抱起她那只伤了的脚揉捏着。
早上一次、下午一次、晚上一次,简直是没完没了,如三餐一般稳定。
到了最后,她觉得陈辰应该该比她自己还要熟悉她的脚,或者说……这只脚就是为陈辰长的?
她当然是想要拒绝的,从第一次就想拒绝了,因为她接受不了。可阴差阳错之下,她似乎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为什么第一次的时候,不严词拒绝了呢?
当时她自己给出的理由是,他并不懂脚对于一个女儿家的重要性,而且她与他的纠葛牵扯太过匪夷所思也太繁杂,剪不断理还乱,她并不想失去这个曾经愿意为自己付出生命、让她感动落泪的人。
若是她当时把严重性说明白了,在已经被他握住了脚的前提下,将来两个人再见时要如何相处?总归是心怀芥蒂无法面对的啊,久而久之便会断了联系。
所以她选择了妥协,选择了把他的行为完全当作一个具有父母心的医者所为。
毕竟那时他确实算是一个医者。
如此将来即使他知道了脚对于一个女儿家的重要性,知道不仅不能摸、就连看都不能看的时候,他也会明白,那时的她是把他当作是治病疗伤的医者的,如此两人才能坦然相对。
可是在事后,在夜深人静时她会翻来覆去的思考着那些点滴,最终觉得,自己当时的理由其实有待商榷。
因为无论有多么冠冕堂皇或是情非得已的理由,她的脚总归是被他给摸了,不仅看还摸,而且摸了无数次。
她的选择的确是可以让她面对他,但……怎么面对别人、乃至怎么面对自己将来的夫君呢?
终究心中有愧啊。
可是若再细想想,她又觉得自己当时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因为在她意识到的时候,脚已经被他握到了手中。
谁让她那会刚洗完澡上床?有谁上床还穿着鞋的?
已经握到手中了……她又能怎样?不如此选择,难道还能拿刀把他的手砍了或是自己的脚砍了?
她觉得为难之及,好在此事只有天知地知他和她知,除了自己的内心之外,她不需要经历更多的难堪与指责。
若是被人知道,她的一辈子估计就被毁了。
这个天杀的坏蛋……
在她心里,在陈辰第二次握住她的脚时,坏蛋这个词已经成了陈辰的专属。
原来果真是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可是坏蛋啊,你虽然仍旧是那副坦然的医者神情,但你前一晚不是说过、用热水泡效果会更好的吗?你连热水都没打来,就这么堂而皇之不由分说的把她的鞋袜脱了,然后握着放在他的腿上。
这算什么?
她当时是悲愤的,当然想要拒绝,这与有没有热水无关,可坏蛋的那副模样让她犹豫了。
因为前一晚已经有了第一次,若是这会拒绝岂不是前功尽弃?她正想着怎么开口应对时,脚已经落到了他的手上。
天可怜见,她真的是在想如何拒绝如何应对,因为一点先兆都没有,直到他蹲到她的面前,低下头搬起脚来才意识到。
就犹豫那么一丝丝,她就已经“失脚”了。
然后她又落入到第一次时的窘境。
她后来找了很多说辞,可惜都没奏效。
她说:“很疼,快放下,我不想弄了。”
他的回答是:“疼就对了,要忍着现在的疼才能好的快。”
她又说:“我自己来,不用你。”
他的回答是:“这么疼你自己能下得了手?找什么借口,不就是怕疼吗?”
她还说:“你放下,男女有别,被人看到不好。”
他的回答是:“又给疼找借口!你伸头看看,这门锁着呢,谁长了透视眼能看到?再说我是给你治伤,光明正大问心无愧,有什么可担心的?”
无奈之下她又找了个理由,苦苦哀求着说:“求求你快放下吧,我已经快要好了,不需要这样了啊。”
他瞪着眼回答道:“你看这肿的……这算哪门子快要好了?你这不还是怕疼吗?再疼也得忍着!要知道你不仅是为你自己忍,也是为我忍。否则等回了文州,你还一瘸一拐的……你哥能那么轻易原谅我吗?”
……
除了关于那个“论一只脚对于女儿家重要性”的理由没有说出口,她几乎找遍了借口,可都被他给一一化解。
虽然知道那个理由说出来他一定会放手,但她不敢说,若是敢说前一晚就说了,何必等到现在?
她不想让他知道其实她并未真把他当成医者,也不想让他从她的口中知道,其实女儿家真的真的非常在乎脚。
你这坏蛋,这是名节啊。
后来她便屈服、放弃了抵抗。因为抵抗已经没有意义,脚都已又被他捏了好一会,还反抗个啥?
都付出这么大代价了、已经都这样了……还能前功尽弃不成?
还好没人知道……反正也没人知道,那便由着吧,反正除了这个,坏蛋也不会拿她怎么样。
这便是她在哀怨之及委屈之及后的退而求其次的想法。
……
有了一而再,再而三便是水到渠成。
第三次是当天下午吃完午饭后,当时她准备睡午觉的。可他却说,你白天睡多了的话夜里睡不着怎么办?她觉得有道理,于是稀里糊涂之下,脚又又落到了他的手中。
不过这一次她没有反抗,没有任何反抗,而且在其后的日子里,她也都没有反抗过。
都已经这样了还反抗个啥?反抗也没用啊。而且反正已经有了两次,根本不在乎数字再往上加啊。
她记得他讲过的故事中,有一个名叫温水煮青蛙,她觉得与自己的状况很切合。
那只青蛙被扔在水中,水温缓缓升高,身在其中的青蛙是感觉不到的,等感觉到的时候已经一命呜呼了。
她觉得自己就是那只青蛙,而且是已经被煮熟了的青蛙……
……
当然,那几天里除了这段不堪回首的经历之外,也有很多值得她珍惜的难忘片断。
或者说,除了贯穿始终的揉脚会令她不堪回首之外,其余的经历都无可挑剔,值得她珍惜、回味,乃至每当想起时、嘴角都会不由自主的弯起来,心也会变得柔软。
比如说,他会变着花样为她弄吃的,果然如他先前所说,他做的那些菜与家里的厨子相比也不差。
但她感动的不在于此,不在于好不好吃,因为哪怕难吃她也同样感动。
一个男子愿意为她下厨,而且一连数日每餐都如此,这份情义如何不令她感动?
普天之下,有几个男子能做到这种程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