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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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雪一开始看不上钱家,虽然钱家在镇子上有点钱,但是肯定不如大城市里的人,所以她当初反抗不想嫁给钱元宝。可是,这段时间钱家经常来送东西给她,村里人看到后都夸她找到一个好婆家,说她有福气,这让她觉得嫁给钱元宝挺好的,就像她妈说得那样,她嫁过去不仅不用下地干活,还能一辈子吃好的喝好的。

如果她嫁到大城市里去,说不定老婆子会欺负她,让她干活。但是,她嫁到钱家,钱家人不仅不敢欺负她的,还要把她当做菩萨一样供奉起来。她以后在钱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有贺知非这个“大佛”在,钱家人就会把贺知雪给好好地供起来。这也是当初贺文海为什么坚持要把贺知雪嫁到镇上的原因。

孙青梅一开始也不满意贺知雪这门婚事,但是后来听了贺文海分析后,觉得丈夫给大女儿找的这么亲事挺好的。这不,大女儿还没有嫁到钱家,钱家人就巴巴地来讨好。

“大哥,你放心,二娃子他们在美国一定没事的。”贺文山这个做爸爸的,并不像贺文海这个做大伯地这么担心。“再说,二娃子会说英语。”

“美国佬坏得很,我怕二娃子在美国被欺负。”

贺文海这句话得到贺文河他们的赞成。在他们心里,美国人是大大地坏,没有一个人是好东西。

“二娃子看起来文质彬彬,但是绝对不会让人欺负的。”在贺文山这个老父亲心里,二儿子是无所不能的。

孙青梅白了一眼贺文海,“二娃子那么聪明厉害,怎么可能让人欺负,你这个做大伯的就喜欢瞎操心。”说完,她亲自给贺文海倒了一杯酒,“喝你的酒吧。”

贺文海听到孙青梅这么说,摇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就是有点不巧,二娃子不能赶回来喝小雪和元宝的喜酒。”四天后,贺知雪就要和钱元宝结婚。

“二叔,您这话说得太客气了,二哥又不是故意不喝我和小雪的喜酒。”钱元宝长得白白胖胖的,整张脸看起来十分喜庆,也讨人喜欢,“二哥代表国家参加比赛是大事,当然要以大事为重。”

贺文山对钱元宝这个侄女婿还是比较喜欢的,人长得讨喜,而且嘴巴甜会说话,做事也踏实。

“等二哥从美国回来了,我和小雪再请二哥喝喜酒。”

“好好好,二娃子说他会在美国给你们买新婚礼物。”

听到这话,贺知雪双眼顿时一亮,心想贺知非在美国买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

“哪能让二哥破费啊。”钱元宝听到贺文山这句话,心里当然是高兴,不过表面上还要做做样子。

“你和小雪结婚是大事,二娃子给你们买些东西也是应该的,到时候你们可不能不要。”

“大山,你也是的,二娃子说买东西,你怎么不说说他?”孙青梅装模作样地责怪道,“二娃子在美国参加比赛可不容易,怎么能让他破费去买东西?”二娃子这个侄子真的是太贴心了。

“小雪是二娃子的妹妹,妹妹结婚,哥哥哪能不送礼。”贺文山笑着说,“再说,二娃子他们要是在美国获奖,每个人都是有奖金的,不怕二娃子没钱买东西。”

一听有奖金,贺文河连忙问道:“二哥,二娃子他们要是获奖,每个人能拿多少钱啊?”

“听二娃子说每个人能有几千块美金吧,换成我们国家的钱话能有几万块。”贺文山说得云淡风轻,但是听得贺文河他们一脸震惊。

“几万块啊?!”黄翠花心想,他们一辈子恐怕都赚不了几万块。

“二哥真的是太厉害!”钱元宝对贺知非这个还未谋面的二哥充满崇拜和好奇。“难怪古话说知识就是金钱!”

“这是肯定的啊,不然怎么从古代起,哪怕砸锅卖铁也要供一个孩子读书,还是二哥有远见,一直以来不管多么辛苦都要供小非读书。”贺文河拍着贺文山的马屁说,“你看小非现在就有出息了。”早知道小非这个侄子这么有出息,他当初就该跟大哥一样借钱给二哥,不然现在他们家也在盖新房子了。

对于贺文河这句话马屁,贺文山没有回应,只是笑了笑。

就在此时,远在帝都的沈琳琅醒了过来。

前几天,沈琳琅感冒发烧,而且烧得非常厉害,嘴里还说着胡话,把她爸妈吓得不轻。如果她再不醒来,她爸妈就要去请大师来给她看了。

沈琳琅醒来后,发现自己重生回到十八岁,回到一切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上辈子,她不仅被贺知非骗得团团转,还被贺知非害得家破人亡。这辈子,她一定要报仇,让贺知非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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