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的辩护(2 / 2)
唉,看样子,赵队当时不收他,不是没有原因的。
很快,开庭的常规程序开始了。
书记员刚宣读完法庭纪律,审判长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魏子饶开口道:“审判长,我方在这十年里不间断地上诉,想来大家应该都会以为他只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孽,所以才会这么不间断地上诉。但是,就在前一段时间,我们取得了新的证据。”
“接下来,就请允许我呈上新的证据。”
魏子饶将新证据呈上去的同时,也打开案卷,将里面准备好的照片放在了电脑投屏上。
屏幕上的照片,乃是十年前的案发现场以及各个物证的照片。
其中,有一项证据,在我看到的时候,也是吃了一惊。
在2009年的时候,已经有了dna识别技术。
因为,被告总是声称自己睡着了,并不记得真实的案发情况是怎样的。所以,为了防止有人在他们的饮料里下药,然后,换上被告的衣服行凶。
所以,不仅检查了被告和死者当时所喝的饮料,还对被告身上的衣服进行检测。
没成想,dna的检测报告出来,有两个不同的数据,但结果却是一致的。
其中一份的dna报告显示,衣服上的毛发与被告的dna相比对的结果为百分之99.99。而另外一份的报告则显示,衣服上的毛发与被告的dna比对结果为百分之80.
这就很是奇怪了,按道理来说不应该数据会相差这么大。
但是,从法律和生物学的角度上来说,这种差别是在允许的范围内的。只要不是百分之十或者是百分之二十,其余的,在百分之六七十以上,基本上可以判定为比对成功。
而在我看来,这恰好就应该是关键的问题所在。
“在十年前的调查当中,显示被告白冶为家里的独生子女。但是,他的dna只与自己的母亲比对成功,与父亲白挚的dna比对结果为百分之十九。那么,也就是说白冶并非是白挚的亲生子。”
“而被告的母亲与其父亲在结合之前,白冶的母亲曾经有过一次婚姻。”魏子饶补充道,“当时,她所生下的孩子并非只有白冶一个人。她生下的是一对双胞胎兄弟,而在离婚之后,被告的哥哥跟随了父亲生活。”
原告方律师有些无法理解魏子饶说这些成年旧事,到底有什么用。因为,这些资料他们当时早就已经查阅过了。
“辩护方,请注意,你所说的这些在十年前案发之后就已经全部都调查出来了。所以,现在说的这些无疑是浪费庭审时间,请你出示真正有关的证据,不要陈诉与本案无关亦或者……”
没等对方律师说完,魏子饶便摆摆手道:“接下来我要说的才是重点,请各位耐心听完。”
“我想说的是,真正的凶手并非是我的辩护人白冶。而是另有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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