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衣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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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什么问题吗?”对方律师很是自信地说道,“这里已经明确地表示了,武城没有作案时间。”

魏子饶没有说话,而是出示了另外一份笔录。

“这份笔录的主人是孙大爷的老伴,孙婆婆。在孙大爷去世之后,孙婆婆不久也去世了。这份笔录上明确地写明了,在案发当晚的11点半过后,孙大爷便回到屋里准备给儿子的夜宵。而孙大爷的儿子,也证明了这一点。”魏子饶将两份笔录上交道,“至于案发当天,武城的父亲则是在麻将馆打麻将直到凌晨2点才回家。”

“武城的父亲打麻将的时间是在晚上11点,10点半的时候就已经出门了。而孙大爷在11点半的时候就已经回屋了,而且,武城家旁边就是楼梯。并且,两家人中间还隔着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在晚上九点半的时候就已经熄灯休息了。虽然,武城家与白冶家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但是,从武城家到案发现场的电影院,只需要三十分钟。”

这么看来,确实在晚上11点半之后,就已经有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空白。

不仅如此,电影的开场是在晚上的12点。那么,武城从晚上11点半之后偷跑出来并且准备好相关工具行凶不是没有可能的。

“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原告方律师很是肯定地说道,“如果说武城的家里没有监控录像,那么,在2009年时案发地点已经使用了监控摄像头。所以,并不存在与武城进了电影院而监控录像却拍摄不到的状况。”

我坐在旁听席上,听着两方律师唇枪舌剑,但目光却依旧看着在前面不远处的白梨。虽然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看她微微颤抖的肩膀,便已然可以感受的到她波动的情绪。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不断地去追求真相的同时却发现所谓的真相,会变成一把利剑,斩断自己与最亲密之人的最后一丝联系。

这种身不由己,我如今算是彻底地体验了。

希望,白梨看完今天的一切后,不要恨我。

“我并没有说武城是凶手,但是,死者身上的那件衣服却是武城的。”魏子饶得意一笑道,“武城与白冶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分开了,这么些年除了过年的时候双方走动一下以外,其余的时候根本没有来往。那么,这件衣服又是怎么到白冶的手上,原告方有合理的解释吗?”

“你所说的是父母之间带着孩子的走动,但是却并不能代表两人之间没有私下走动。只要两人私下有所走动,那么互换衣服并不是什么难事。况且,只凭借一件衣服就想证明真凶不是被告。这是不是有些太武断了?请辩护方出示更加有力的证据,不要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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