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杏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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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走,你教我功夫吧,我和冬珠都不会功夫,以后真出了什么事,我尚能自保,冬珠就交给你了。”

苏灵点点头,主仆二人走到了院子里的杏花树下,开始打拳了。

天,下起了毛毛细雨,不知何时,杏花已经谢了,枝头上还残留着枯萎的花瓣,杏树下有一条小渠沟,浅浅的小渠沟沿着假山,一直延伸到了院子外的水沟里。

这是冬珠前几日挖的,这段日子雨水多,她担心杏树泡在水里,会把根部泡坏,就挖了这么一条小渠沟。

这棵杏树已经有好些年了,苏无忧曾听冬珠提起过,这是她的母亲刚入谢府时种下的,后来她去了京城,后来再也没回来了。

谢锦墨也是在这棵杏树上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杏树每年都会结不少杏子,这个时候是谢锦墨和冬珠最开心的日子。谢锦墨和冬珠会一块将它们摘下来,冬珠会将杏子用,蜂蜜浸泡后,做成杏脯,给谢锦墨解馋。

蜂蜜是张康从山上打猎时带回来的,金黄的蜂蜜,配着做好的杏脯,谢锦墨抱着蜂蜜罐子,坐在杏树下,吃得津津有味,这是冬珠唯一让她尽情吃甜食的日子。

冬珠是从来不吃的,不是她不喜吃,也不是她不想吃,而是她将这最好的东西都留给了谢锦墨,看着吃得满嘴都是蜂蜜的谢锦墨,坐在一旁做绣活儿的她笑得合不拢嘴,时而掏出帕子替谢锦墨擦嘴。

苏无忧抬头看着杏树,高大的杏树,就像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仿佛看透了一切,却又无处诉说,它,低着头,唯有微风经过时,晃动一下枝头的叶子,只愿有人能读懂它的心思。

“小姐,今年的杏花开得比往年都多,定然能结不少杏子。”冬珠也走了过来,摸了摸杏树,“一转眼它长这么大了,正好还省了半罐子蜂蜜,就留着做杏脯好了。”

“苏灵,今年你有口福了,冬珠做得杏脯最好吃了,我敢说福州除了冬珠,还没有谁能做出这么好吃的杏脯呢。”

“小姐快别说了,奴婢那点手艺,比那些糕点铺子里的大师傅差远了,也就小姐喜欢吃。”

这的确是谢锦墨吃过最好的杏脯,冬珠用全部心血做成的杏脯,是她在短暂的一生中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奴婢也喜欢,奴婢的母亲当年也喜欢做杏脯,只是自从她走了后,奴婢再也没有吃过杏脯了,冬珠姐姐,今年我也想尝尝杏脯。”

“欸,好,好,回头我多做一些。老杏树,你今年可要多结一点杏子,咱们可是有三个人呢。”冬珠听了后十分高兴,拍了拍杏树,仿佛杏树也能听懂她的话一般。

三个人各怀心事,一起抬头看着杏树,只是后来她们的愿望到底还是落空了,那半罐子蜂蜜被元宝偷吃了,而老杏树今年没结一颗杏子,在接下来的大雨中,它渐渐死去,最后带着无尽的秘密走了。

“对了,冬珠,元宝这几日去哪儿了?整日在我这儿白吃白住怎么行,让它去给康哥带个信吧,省得让康哥担心我们。”

“欸,奴婢这就去。不过,小姐,怎么让元宝带信?”元宝是一只老鼠,冬珠没法让它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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