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一次介绍女朋友,他会放不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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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她的平易近人让林听慢慢放开自己。

找到共同话题的两人,很快就从吃草莓,种草莓,聊到院子里的花草,葡萄架,千寻还邀请她夏天跟钟斯年过来摘葡萄,酿葡萄酒。

厨房里。

钟启凡看眼一旁认真洗草莓的大侄子,边切菜边问,“你女朋友是林剑锋的外甥女?”

到他们这个年纪,已不像年轻人整天关注八卦,对去年钟斯年跟林听传的绯闻,他们自然是不知道的。

钟斯年大方承认,“是。”

钟启凡切菜的动作顿住,片刻很有节奏的切菜声又响起,“那你该清楚你跟你她的并不是那么适合。”

钟斯年滞了一下,并没有立刻接话,而是把草莓全部洗净放进榨汁机,才直身看向钟启凡,第一次有了想要跟人倾诉的冲动,而他也确实是说了。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才这么高。”他比了个到自己腰部的高度,“还是个喜欢坐旋转木马的小丫头,第二次,时隔两年,她已忧郁得连做自己都不敢了,那时候我就想,总有一天我要让她无忧无虑的做回自己。”

钟启凡抬头看他一眼,没有出声打扰,只是放轻切菜动作,等他继续。

“我觉得那是我欠她的。”钟斯年顿了顿,长舒口气,“我开始让逸辰帮我留意,暗中帮她,后来我从法国回来,再见,她已是亭亭玉立的花季少女,性格不仅比我离开时开朗,还知道给为难自己的舅妈使绊子,后面几年我算是看着她的长大的。”

“我觉得她就是个表面上很乖,内心却很叛逆的小姑娘,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对她生出男女之情,直到有一天她交了个男朋友,我看到她跟那男孩牵手,拥抱,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强烈的,如果那个男的是我就好了,我不止一次的想要把他们分开,可是没有,我知道自己不可以,也不能那样做。”

“如果林家没有发生变故,如果我没有把她带回家,如果她没有喜欢我,我想,我可以克制自己,等到某一天慢慢把她放下,可是她来了,刚好也很喜欢我,若我就这样把她放了,我不甘心。”

是的,不甘心,也舍不得。

“二叔。”他叫钟启凡,“你一定能理解那种感受,很痛苦。”

每一次疏远,每一次推开,都很痛苦。

而每次看到她因自己的疏远而难过时,这种痛苦会加倍。

他说完,钟启凡的一盘菜也切好装盘,榨汁机也结束运作。

钟斯年往草莓汁里兑上鲜奶,分别倒上两杯,而后再为自己接杯白开,三个杯子放进托盘,走出厨房。

钟启凡在他走后摇头,叹气,“希望是有始有终,有缘有份。”

不然……

这么多年,他是没见过这个大侄子对那个姑娘这么上心过。

他们家的男人,情路似乎都不太顺。

钟斯年端着托盘回到客厅时,客厅里传来两个女人相谈甚欢的笑声。

“聊什么笑得这么开心?”他把托盘放到茶几上,分别把两杯果汁递给千寻,林听。

“婶婶跟我普及酿葡萄酒的知识,还说让我们夏天过来摘葡萄。”放下拘谨,林听说话表情都比较灵动,丰富。

钟斯年偏头看她,“那你想来吗?”

林听看了看千寻,又看向他,点头,“想啊。”

听千寻说就觉得很有趣,她当然也想试试。

午饭后,稍作休息,钟斯年便带她出去摘草莓。

只种给自己家吃,面积不是特别广,也就长达十米的三行,一行两排,一行一种口味。

他们带了三个篮子,打算每种口味都摘点。

走进大鹏,林听看着绿油油红彤彤的草莓苗草莓果,掩饰不住内心的喜爱,偏头问身边的人,“这么多都是你叔叔自己种的吗?”

“好像是请了两个本地的村民帮忙。”在乡下住了几年,对种植农作物,钟启凡也懂,但他要照顾千寻,能做这些事的时间并不多。

“哦。”林听想想也能理解,“你叔叔简直是完美先生。”

老婆喜欢吃草莓,就请人种草莓,老婆喜欢葡萄酒,就自己搭葡萄架,老婆喜欢花草,就一盆接着一盆的往家里买,总之,尽力满足老婆的一切需求。

当然,千寻自己也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帮他分担。

他们这种生活类似于古文里说的男耕女织。

林听摘着草莓忽然兴起,抬头看向对面的人,“钟斯年,要是我以后也想回归田园居住,你陪不陪我?”

钟斯年也抬头看她,“没有这种如果。”

“万一呢?”女人或许都是这样,一件事你问出来可能是兴起,没有真的想要施行,但一定要听到你想听的答案才能甘心。

哪怕这个答案只是对方为了应景,或是为了应付你随口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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