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劫_1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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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相贞应声回头,却是在军需处的一行人中,看到了顾承喜。

顾承喜换了一身单薄利落的戎装,标枪似的站在人群里,也看不出他是否还瘸。一双眼睛陷在帽檐阴影中,他在早春的寒天中呼出白色雾气,雾气之中,目光明亮。

视线瞬间交错而过,霍相贞面无表情的转向前方,大步流星的走出了一大氅的风。而在紧随其上的卫士队中,白摩尼的声音响了起来,清朗而又狡黠:“大哥,你把他给我吧!他是个好人,肯定不会耍嘴皮子骗人!”

霍相贞头也不回的抬起了一只手,是个不置可否的手势。黑色大氅最后一闪,他一言不发的进了公署大门。

白摩尼留在了院中。一转身面对了军需处的方向,他抬起带着皮手套的手,逗狗似的对着顾承喜一勾手指头:“过来过来,今天给你放个好差事!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看不出来啊,你打扮起来也像个人似的!”

14、一心向学 ...

白摩尼在英租界内的一家小馆子里坐住了,翻开了侍者送到他面前的皮面大菜单。顾承喜在他对面正襟危坐,双手扶着膝盖,仿佛是随时预备着起身。

他心里也的确是预备着的,跟着白摩尼逛了一上午的百货公司和洋行,他被对方支使得滴溜乱转,怎么转都是不对劲,都是没眼色,都是乡巴佬,他出着热汗忍着腿疼,几乎有些无所适从了。

白摩尼嘴里咕噜着英国话,一样接一样的点菜,因为平时也是常来,所以轻车熟路,不假思索。遛马似的跑了一上午,他并没有什么收获,只跑出一副闹了饥荒的肚肠。把菜单交还给了侍者,他懒洋洋的抬头去看顾承喜,越看越感觉顾承喜挺有人样。顾承喜虽然还是怯头怯脑的带着土气,不过坯子是好坯子,平头正脸的很精神,皮肤也是白皙的底子,只是糙了点,抹几天雪花膏兴许就能细嫩了。想到霍相贞百务缠身,自己只能领着个乡巴佬压马路,白摩尼自怜自艾的叹了口气,感觉自己怪可怜的,晚上得回去闹一闹霍相贞,不闹对不住自己。横竖他和霍相贞永远闹不翻,他们是至亲。

百无聊赖的又望向了顾承喜,他眼睛忽然一亮,伸手一把抓住了顾承喜横撂到桌边的小臂:“哎?让我瞧瞧!”

顾承喜刚换了个姿势,冷不防的被他一把撸起了衣袖,不禁也是吓了一跳:“白少爷,怎么了?”

白摩尼看着他左腕上的手表,一双眼睛瞪得又圆又亮:“这不是我大哥的表吗?”

顾承喜一点头:“大帅……送给我了。”

白摩尼当即转向了他:“他送给你了?他为什么要送给你?”

顾承喜乖乖的答道:“我挺喜欢它的,就跟大帅开口讨要了。”

白摩尼把他的小臂往下一掼,若有所思的坐回了原位。给出去更好,他想,否则他身上总有灵机的东西,他总忘不了灵机。可若是灵机不算数了,自己的地位会不会也随之动摇?

他自知没有灵机的智慧与魅力,霍相贞肯把他当个活宝宠着,他绝对是沾了灵机的光。灵机走得太久了,走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少年,现在已经长成了大人。他承认灵机的好,但是对于他来讲,灵机真的是已经淡化成了一个符号,一个可供他在和霍相贞吵架时,大喊“要是我姐活着的话”的符号。

白摩尼想入了神,直着眼睛发呆。他一直在向灵机学习,霍相贞的部下,他全认识。他替霍相贞瞄着他们听着他们,顶着嚼舌头的罪名做千里眼顺风耳。然而还是比不得灵机。没办法,天生成的,他没那个灵气。不过话说回来了,慧极必伤,他傻一点,也是个福分。

一道罗宋汤上了桌,白摩尼终于回了神。勺子蘸了汤送到嘴边,他伸舌头轻轻一舔,紧接着满意的点了头:“小顾,吃啊!”

顾承喜早就饿了,但是管着自己的手和嘴,不肯妄动。终于得了白摩尼的命令,他端起面前的小白瓷碗,呼呼噜噜的一口气把汤喝了个精光,一边喝一边还用勺子把汤中的菜叶往嘴里划,勺子在瓷碗里刮出一阵清脆的响。末了把小碗小勺往桌上一放,他舔着嘴唇抬起头,忽然发现满餐厅的人全在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

莫名其妙的望向白摩尼,他不知道自己又犯了什么罪过。白摩尼手里捏着一小块面包,苦笑着低声骂道:“丢人现眼的货,你是饿死鬼投胎吗?”

顾承喜红了脸,也长了知识。跟着白摩尼是有好处的,他半天里明白了很多的事。

沙拉和羊排上了来,顾承喜不敢再妄动了,他认认真真的向白摩尼学习。刀叉全都用不惯,羊排却是香气四溢。他垂涎三尺的一心向学,费了牛劲才切下了一小块肉。白摩尼慢悠悠的吃,他也跟着慢悠悠。白摩尼边吃边说,东一句西一句的都是闲话。他停了刀叉静静听着,从闲话里面,听平安的故事——平安特别厉害,前几天刚把马从戎给抽了,抽得马从戎那脸像花瓜似的;平安特别好玩,在玉清池泡了回澡,说是泡得舒服,回去就在家里砌了个大池子;平安不分美丑,总让马从戎把他剃得愣头愣脑;平安可没意思了,到了天津都不知道玩……

听着听着,他忽然发现白摩尼嘴里除了平安没别人。不动声色的仔细审视了白摩尼,他没看出白摩尼的岁数。白摩尼像小孩子一样细皮嫩肉,又像少年一样活泼顽劣,一掷千金的气派,则是成年人式的。顾承喜想他至多也就是二十岁左右,反正得比小林大。小林要是好穿好戴的打扮起来,也能挺好看,但是比不得白摩尼。就好比自己虽然也穿上了一身呢子军服,但是站在平安身边,都不如人家手下的一名副官像样。

一顿西餐吃得他不饱不饿。出了馆子继续玩,他拖着微跛的右腿,鞍前马后的为白摩尼效劳。在北京他已经是眼花缭乱,如今到了更摩登的天津,他越发的露怯,一动就是出丑,而且还全是一般人想出都出不成的丑。白摩尼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看他和万牲园里的猴子也差不多。

顾承喜好脾气的跟着他笑。在白摩尼面前丢人,总好过在平安面前现眼。想要脱胎换骨,不吃苦头是不行的。

入夜之后,顾承喜终于当完了一天的差。独自在街边找了家小铺子,他进去连吃了三大碗热汤面,一边吃一边回想着今天的事。晚上白摩尼又带他进了外国馆子,还给他点了一杯鸡尾酒。他没见过这么绿莹莹的酒,闻着还带着点清香气。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酒是出乎意料的又甜又辣,让他“哈”的出了口气,紧接着很响亮的咂了一下嘴。

这一哈一咂又惹出了白摩尼的笑。所以此刻顾承喜一边吃面,一边检讨。这一天真是没白过,他长了太多的知识。

吃饱喝足的出了小铺子,他沿着大街慢慢的走。夜风刮着他热烘烘的面孔,抬手用冰凉的表蒙贴了贴脸,他想这块表可能真是平安的宝贝,表壳子都不亮堂了,是被人戴了太久的模样。真想把平安拽到面前狠狠的抱一下,不干别的,只抱一下就好。他和平安是个不分高低的身量,平安正好够他结结实实的抱个满怀,谁也不用迁就谁,是势均力敌的一抱。

顾承喜觉得自己这一天没白逛,白摩尼也有同感。出浴之后托着大毛巾,他一边擦头发一边对着霍相贞大说大笑:“嗬!好个大土包子!这一天丢尽了我的脸,不过人是真恭顺,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我记得当时是怎么来着?他因为偷东西让人打了?看着挺老实的啊,他能做贼?是不是被人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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