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魔山比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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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天霜话音一落,只见大使馆之中,飞速冲出一个大块头,飞起一拳,就把那金发青年直接打飞了!

并没有因为金发青年曾经是自己人而手下留情。

这大块头身高两米以上,浑身都是结实的肌肉,长着一张方脸,眼神凌厉,却扎着一个马尾辫,看上去就不好惹。

但最让徐风意外的是,这个大块头徐风居然认识。

魔山比尔!

魔山是他的绰号!

比尔是他的名字!

与华夏一样,米国做为一个超级大国,自然也有对应于华夏兵王的强大人物。

只是华夏叫兵王,米国叫超级战士!

好莱坞电影之中的米国队长,其实就是对这种超级战士的神化。

魔山比尔就是米国的超级战士之一。

徐风曾经调查过一个情报,就是关于米国基因强化计划的情报,这份情报上显示,魔山比尔就是基因强化下的产物。

其战斗力非常强悍,没有什么境界的说法,但就是力大无穷,至少等于神变境界。

徐风心道,莫非自己危险的感觉,就是这个魔山比尔带给自己的?

徐风有些不信。

“徐风,咱们华夏有绝世高手,米利坚是天下第一强国,自然也有自己的绝世高手。”沈天霜笑吟吟道,“这位比尔先生,就是来自米利坚的绝世高手,绰号魔山。”

“这一点,并不用你介绍。”徐风冷冷道,“米利坚的所有超级战士的资料,都存在于我的大脑之中。魔山比尔,就是米利坚超级战士之中最强悍者之一,当年米利坚斩首苏美尔总统,就是魔山比尔以一个人的力量,硬生生打垮了人家整个总统卫队。”

魔山比尔听到徐风的说法,十分高兴,咧嘴笑道:“雪豹徐风,我也听说过你的威名,你比你的传说之中更加厉害。不过我们虽然不是敌国,但有时候难免有一些敌对行为,我倒是对你很感兴趣。我们米国人,最喜欢割人哦头皮,要是能收藏你的头皮,想来就是一件趣事。”

当今的米利坚国,虽然是天下第一强国,但是却不是北美大陆的原住民。北美大陆的原住民其实是印第安人,米国人是从欧洲移民过去的。

一开始移民过去的米国人,一无所有,活都活不下去,是印第安人帮助了他们。若不是印第安人教会他们如何在美洲生存,他们估计都得饿死。

米国人有一个专门的节日,就叫感恩节,据说就是为了感恩印第安人而设立的。

不过米国人崛起之后,却就鸠占鹊巢,对原住民印第安人赶尽杀绝,甚至专门颁布发令,凡是割掉印第安人的头皮,都能拿到赏金。在这个政策的鼓励之下,米国人大肆屠杀印第安人,也养成了割头皮的习俗。

以米国的国父落樱神斧华盛顿为例,不仅割印第安人的头皮,还拿印第安人的人皮做出长筒靴,自言这长筒靴穿着十分舒服。

米国人骨子里的野蛮,就是从那时候就传承了,而魔山比尔非常推崇自己祖先的行为。他每杀死一个对手的时候,如果觉得这个对手有纪念价值,就会割下对手的头皮来珍藏。

当然更变态的是,他还会用他所爱的女人的人皮做笔记本,用来写日记。

魔山比尔最珍贵的一个头皮,就是苏美尔总统的头皮,堂堂一国总统,都落得如此下场,可见米国人的野蛮和霸道。

现在这魔山比尔想收藏徐风的头皮,言下之意,就是想杀死徐风。

这样的潜台词,徐风自然听懂了。

却见徐风上下打量着魔山比尔,冷笑道:“魔山比尔,我知道你一贯野蛮凶残,但是我们华夏,可不是你撒野的地方。我对你的身体倒是毫无兴趣,我杀死你之后,一定会把你挫骨扬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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