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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魏瑾抱起他,“怎么了?”

小孩委屈地看着她:“姑姑好久都没来看我了。”

“姑姑很忙啊。”魏瑾叹息了一声,摸摸他的头,“好阿摩,你先去背书,姑姑晚上忙完了就去找你。”

“那,那不可能骗人哦。”阿摩将头埋在她怀里,不肯放手。

魏瑾嗯了一声,这孩子可是她一手带大的,也是姐姐的托付,以后有时间,还是得教导着,平时的话,还是让他跟那位葛老师一起去上课好了。

反正诗词玄学就算了,阿摩可不能学成那些名士的样子,外表华丽,内里草包。

魏瑾上辈子对名士风流什么的挺向往,可来到这里后,已经看得厌烦,倒不是说专注音乐书法哲学不好,而是大部分名士都没有兼济天下的心思,在任上干的事情不是喝酒就是嗑药,看到胡人来了,卷起铺盖就跑。

文化人研究文化就好,串什么岗位。

如果是崔涞这种识实务的,用得倒行,若是王衍这种祸国之辈,还是早早杀掉了事……

“姑娘,你又在走神!”阿摩委屈了,阿摩生气了。

魏瑾急忙笑道:“这不是阿摩生日要到了么,姑姑在想送什么礼物给你啊。”

阿摩将头埋在她怀里,哼唧道:“我什么都不要,只要姑姑陪我一天。”

“嗯,姑姑看能不能,你先去玩好不好。”魏瑾摸摸他的头,温柔地安慰。

小孩很听话,虽然不舍得,还是出门了。

魏瑾松了一口气,再想想自己的事情,发了个给小孩子做补习的日常任务。

她拍了下脑子,将自己思绪抽回来。

却突然忘记了自己想写什么。

她怔了怔,披上披风,走到屋外透透气。

一恍,都好多年了。

她上辈子沉迷穿越小说时,曾经和同学讨论上下五千年,哪个的时代是最不好穿的时代?

群友的结论是:最好的当然是唐和宋,国力强大,没那么多礼教;明清勉强可以,毕竟熟悉历史;先秦汉朝有点倒霉,不是混乱中就是在混乱的路上;三国知道先机也还好,就是乱得不行;只有魏晋南北朝是地狱难度,没有之一。

因为这个年代它没有赢家,英雄能人帝王一堆一堆出,又一群一群地死。

那时的她正处于中二期,为此还专门用买了一包水钻随身携带,就等哪天穿越了可以换钱在古代用。

可惜的是她猜中了开头,没猜中结局。

她死了,成了西晋朝士族的士族贵女,那种吃一顿饭要十几人服侍,上百多道菜还觉得不够丰盛、以豪奢为傲的超级士族。

家变之时,出生的前十年,她还在为将来会嫁什么男人忧愁,也对卫玠这样的美人暗自心许,她不记得八王之乱的细节,但也规划好了线路,派人去东吴之地买田建房,只觉得一但有变,让家人去南方就好。

可没有人理会她的话。

父亲更是说,宁愿死皆是士族,也不愿家族沦落,成为寒门。

哪怕祖父称她聪慧机敏,看出国家将乱,但家人也不可能舍了高官厚禄,听她的话提前逃亡,更何况,越是局面混乱,他身为司空,需要坐镇朝中,否则天下有变,将有无数人丧命。

祖父告诫她:阿瑾记得,绝不可将性命托于他人之手。

然后便是赵王政变,祖父被直到乱起之时,家中将孙辈悄悄送走,却不敢大张其鼓,但前有盗匪,后来官军捉拿,他们一行零落四散,更到后来被追杀之时,只剩下一个家将,带不走两个少儿。

她一个女儿家,便被放弃了。

那时才知道,这世道之中,庶民想活,是何等艰辛。

卫姐姐收留了她,给她安身之地。

可她不想蜗居在这狭小地域,寻个男人相夫教子。

天生吾于世,岂能荒废岁月,将一身委系于他人?

“我想,撞出一条立世之路。”她轻声呢喃道,“我想,真正的活着。”

第22章 解决温饱

忙碌的时光总是过的非常快。

魏瑾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哭天喊地的小姑娘了,略为惆怅了一下,就全心全意地进入了基地的发展中。

潞城是个不错的地方,虽然受地形所限,小了一点,但三面环山,一面环水,短时间的安全无忧,可以全心全意投入发展,趁着大家都没空理会她,可得抓紧时间了。

万物的复苏并没有让中原的局势变得好一点,从年初到四月的这几个月里,诸王的乱战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各地的都督刺史们大多买股自己看好的诸王,而权力的胜者,从来就只有一个。

大家都期盼着到时自己买的股一支独秀,然后吃完整个红利,让家族一跃而起。

最早时,贾皇后携着白痴丈夫令天下,但大家都不看好她,只有魏瑾的祖父几个买了她,谁知道这股逆风上市,飘红了九年,结果因为皇后不想还政而杀太子,引发权利骚乱突然退市。

于是杀了贾后的赵王上场,不少人入手了赵王股,结果没想到赵王不按市场规则来,硬逼傻皇帝退位自己称帝,这下捅了马蜂窝,天下的司马都来讨伐他。

赵王因此被杀,上市一年不到就退市了,买赵王股的几家被杀的干净,血本无归。

然而权利无疑是全天下最诱人的资本。

一起讨伐赵王的长沙王、河间王、成都王,三股同时上市,大家各自己买定离手,亲身下场厮杀,长沙王势单力孤,最先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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