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2)
时修一怔,更加沉默了,仔细想了想,他想不出时他的儿子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就突然长大了。
意识到自己语气重了一点,何清歌缓了下表情,转头看去。
男人还和之前一样高大,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的眼角多了皱纹,鬓角的头发也白了几根,看着苍老了,也憔悴了。
何清歌眼中染上了几丝心疼,又被她眨眨眼,很快眨去。
她将手上的东西都换到一只手上,空出一只手拍了拍时修的肩,微笑道:“姐夫,你的心里只有姐姐,姐姐该满足了。”
“不要再去强求阿瑾。”
那个孩子内心的世界很小,拥有的爱就那么一点,已经没什么能拿出来的了。
再往外掏,心就空了。
“嗯。”良久,时修轻应了一声,“我以后不会再问他。”
音落,“叮”的一声,电梯门缓缓打开。
“给我拿吧。”时修拎过何清歌手上的东西,率先出了电梯。
何清歌低头看了看空荡荡的手,嘴角牵起苦涩,眨眨眼,也跟了出去。
高跟鞋踩在地砖上,发出“咚咚咚”的响声,一声一声在长长的走廊上回荡。
清脆,又空荡。
被忽视的,并不止时怀瑾一个。
……
病房门被打开,听到声音,何风眠转头看去,看到时修和何清歌,她笑了一下,“你们来了啊。”
视线往时修身后探了探,没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人,她眼神变得失落,随后又摇摇头,招呼他们进来。
陈呈去外面洗水果,何清歌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
看了看病床上苍白虚弱的女人,何清歌抓住她的手,眼底控制不住的发烫,声音也变得哽咽,“姐。”
曾经云起市的两大美人之一,曾经在舞台上风情万种的女人,此刻却消瘦得不成人样,皮包骨,脸上再也找不出原来的样子。
何风眠拍拍她的手,笑着开玩笑:“清歌,在国外这么多年,有没有给我找个金发碧眼的妹夫啊?”
何清歌眼神微闪,下意识回头看了时修一眼。
见时修正抱着小橙子,低头给小橙子剥橘子吃,她很快又收回视线,低头看着何风眠的手,笑着摇摇头,“我一个人也挺好。”
“平时工作忙,也没有时间。”
听了何清歌的答案,何风眠不赞同的摇摇头。
她这十几年并没有和何清歌断了联系,所以对何清歌还算了解。
曾经跟在她身后跑的小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长大了,十几岁就主动提出去国外深造。
从汉语言转商,毕业后,将时锦记海外部管理的井井有条,如今已经变成了赫赫有名的女强人,就是身边一直没个伴,让人不放心。
“清歌……”
知道何风眠想说什么,何清歌忙打断了她的话,“别说我了,姐,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闻言 ,时修也转头看了过来。
何风眠笑笑,安慰地拍了拍何清歌的手,“就这样。”
……
申请航线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从医院出来之后,时怀瑾没有回时锦记,而是回了公馆。
“公司这两天的事往后推,没事不要烦我。”
时怀瑾淡声说完,下了车,转身径直走进公馆。
关靳并没有马上离开,他摇下车窗,趴在车窗上往外看,平时的轻松乐观不见分毫,难得认真。
良久,他深沉地叹了口气。
公馆侧面被大树遮挡着,空无一人。
路边的玫瑰已经开败了,焉巴巴地耷拉在枝头,花瓣皱巴巴的,颜色褪得很旧,闷热的风吹过,枝叶一下一下晃着,晃得人心烦气躁。
男人将西装外套住在手上,步子跨得很大,高大的背影气势不减,却让人莫名觉得孤寂,看着人心里控制不住的发沉。
看着那抹身影进了门,关靳收回了视线,拍了拍前面的靠背,“叔,走吧,去公司。”
车掉了个头,缓缓朝公馆外驶去。
关靳低头看着手里的平板,将最近这几天的行程往后排,排到一半,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明天是周末,时总离开云起市的话,他就必须得留在公司。
关靳手上的动作一顿,心顿时更沉了,想到他的老父亲给他安排好的周末相亲,他两眼一黑,差点厥过去。
……
摁下指纹,大门自动打开。
昨晚没回家睡,窗帘还掩着,光线被挡在窗外,客厅的光线昏昏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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