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2 / 2)
我尴尬又失落地别过脸去,看着雨幕之下的两辆马车,忧愁了会儿:“买两辆马车多费钱啊,而且右边这辆还如此宽敞如此豪华。何况我还不会架车,现学的话还挺麻烦的。”
“不麻烦呀!”
右边那辆马车内突然传来再熟悉不过的甜软嗓音,还带着得逞后的骄傲和狡黠。
我这厢还处在惊诧之中,下一秒,就见又白又嫩的手指撩开车帘,柳目梨涡和清新笑脸在我眼前出现——
她兴高采烈摩拳擦掌,“行走大祁怎么能缺贴身丫头和武林高手呢,”说着就把马车内一身夜行衣还抱着长剑的俊俏公子推出来,“果儿替姜公子雇了季向星,他可厉害了,水上跑步和上墙爬屋他都行!”
俊俏公子眨了眨眼,悄悄戳了戳果儿的手背,纠正道:“是凌波微步和飞檐走壁。”
我:“……我身上带的银子可能雇不了季大侠。”
果儿跳下马车把整个车帘掀开,金灿灿、银闪闪以及五颜六色的珠光穿越雾茫茫的夜,悉数落在我眼睛里。
“果儿有哇,可以花果儿的。”
我和二哥的下巴都快掉了,虽然隔着还有好几步,但我已然嗅到了富婆身上散发的浓烈芬芳。
却见这姑娘眉眼弯弯,笑出两排小白牙来,回到车上拍了拍一个不大不小的箱子,“这一箱是多宝姐姐给的,说是太后这些年的分红。”
二哥却还是盯着那更大的一堆,用胳膊肘拐了我一下:“……父亲大人这一辈子也没赚过这么多吧。”
我苍茫道:“……或许加上上辈子也没有这么多。”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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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官话
二哥不太明白我为何会选择先到东海。
毕竟过去的这些年里,我没有一次跟他嚷嚷过要来这儿。
他靠在马车上,饮着桃花酒酿,任马儿悠悠逛逛:“以为你会去西疆的,当初大外甥领兵去打仗,你整日里跟爹爹斗智斗勇想跑到西疆去的样子,二哥至今记忆犹新。”
“我猜他也会觉得我要去西疆,如此一来,他万一反悔了,可能会一路奔向西,抓我回去,”说到此处,我瞪了二哥一眼,“能不能别再叫大外甥了,我都不是太后了。”
二哥眉梢飞扬,费力憋笑道:“是啊,不是太后了,等他也不是皇帝了,你俩就可以成亲了。”
自二里外吹来的海风,把我整张脸都吹皱。我看了二哥半晌,本打算凶他两句,最后想了会儿,便凄迷道:“姜初照说,我本该是他的皇后的。他还说,上辈子我也把箱子整理好,放在了那里。”
二哥瞬间精神,眸子亮得很惊人,唇角也扯到天灵盖上:“他也诈尸了哇?”
我撑住下巴,看马蹄踩过沙滩后留下均匀整齐的小坑,犯愁道:“但是,上辈子明明好好的他怎么会死呢。”
二哥却不顾这些,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这我就要劝你劝了,他为何会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辈子他跟你一样,又回来了。你先前一直担忧着自己是个异类,还总是想东想西,觉得这辈子是个梦,但你瞧,阿照同你是一样的。即便是做梦,也有他同你一起,所以,你并不孤单。”
即便是做梦,也有他同你一起,所以,你并不孤单。
二哥好像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总是能用三言两语,把封闭在幽暗泥沼里的我拎出来,让我重见天日,让我重归欢愉。
不远处另一辆马车早已停下,年轻的姑娘和俊俏的公子已经到达海岸,各自脱掉鞋袜后,就见小公子蹲下来为姑娘系起裙角,然后揪着她的衣袖,带她往青蓝的海面奔跑。
场面太过美丽,让我不由艳羡,于是伸出腿去:“你要不要也帮我把裙边系起来?”
二哥嗤笑一声,望向大海:“我才不要抢姜初照的活呢。”
我:“……”
在海边蔚海城呆了一整个夏日,逛遍了景色各异的海滩,吃遍了大大小小的馆子,迎着晨昏潮汐踩白浪,再去码头买几斤鱼虾回住的地方。
夜晚在客栈顶楼露天的台子上,浸在舒凉的晚风中,喝新鲜麦芽酿的酒,吃果儿送到我嘴边已经剥好了的甜丝丝的虾肉,看烛火中嫉妒得眼睛发绿的小星公子,再和二哥相视而笑,趁他二人不注意,我俩从顶楼撤离,给两个人谈情说爱腾出地方。
也结识了许多有特色的人,比如这家客栈的李掌柜,比如对面卖海鲜干货的马老板,比如码头附近专门缝西洋纱帽的刘夫人,又比如她斜对面那个喜欢用贝壳和珍珠做漂亮首饰的张小哥。
张小哥是这些人里最有意思的,而且是个话痨,每次我拎着鱼虾从他门前路过,他都要喊住我把昨天到今天码头发生的新鲜事讲给我听,且不是白让我听的,听完后他总是送些款式简单的小手镯给我,这时候,刘夫人爽朗的笑声总是能从帽子铺里传过来。
二哥说海边的秋季很凉很冷,怕我身体刚有好转又被海风刺激到再染上寒症,便决定八月十六日我生辰那天就启程去中原。
八月十五天降小雨,清早吃过饭后回客栈二楼睡了个回笼觉,再下楼时已是中午,李掌柜说二哥他们仨出去采购特产了。我无事可做,便撑伞去码头闲逛,准备在离开前最后一次看看这时而平阔安宁,时而骇浪惊涛的东海。
路过刘夫人的店时,再一次看了看里面的帽子,先前我不太喜欢这样的款式,觉得太大太夸张,戴在头上跟斗笠一样。但后来却越看越喜欢,尤其是海天放晴之时,顶着这样一个帽子,就不会被毒辣的日光晒到。而且,它还比荷叶挺阔,比斗笠漂亮。
这次买了一个最新的秋季戴的款式,帽檐比夏季的窄小许多,帽子上有两朵灰毛绒球,很像姜初照曾随信附送来的那个两朵。只是帽子下面缝了金丝黑线的薄纱,这叫我不是很喜欢,它挡住了我大半张脸,还挡住了我的视线。
但刘夫人说这是这薄纱才是帽子的亮点,所以不愿意给我拆掉。我有点气,抬手摸了摸帽子上的小绒球,鼓起腮肉跟刘夫人说:“这绒球才是亮点啊。”
因为薄纱遮挡眼睛,叫我不太适应,所以出门没走两步呢就被两个家仆打扮的人给撞到了,他们匆忙撂下两句抱歉,就去继续往前跑,像是在追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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