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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儿子不是同母所出的,再有林老太太和大周氏搅和,关系本来就微妙,而小王氏这个长媳又不是个宽和的性子,天天就盯着林李氏,盯着其它几房,大到钱财,小到一针一线,都能让小王氏为此吵闹。

林李氏对小王氏是不怎么管的,毕竟继母难为,又还是继婆婆,她林老太太和大周氏那里都盯着呢。

男主外,女主内,家里的活是林李氏和几个儿媳分担,不过忙不过来时,从前林李氏也会叫小王氏搭把手。

但小王氏就觉得林李氏使唤她了,不公平了,这事闹到林老太太那里,林老太太和大周氏自然找林李氏的麻烦。

所以林李氏就是使唤自己的儿媳也不会找小王氏,这一来,小王氏又觉得林李氏故意把她排斥在外了。

这会林老汉和林李氏对小王氏的动作也是皱眉,但到底没说什么,林老大也觉得小王氏的动作有些过了,手扯了扯小王氏。

小王氏撇嘴,不以为意,林大郎和林二郎也并没有觉得自己娘有什么不对,他们心里其实也是觉得娘是为他们好,若不是有娘,他们就没得吃了,这也是小王氏从小到大给他们灌输的。

林大郎和林二郎默默地吃着,林三郎则和林明诚在分鸡腿,林明诚冲着林三郎摇头道:“三哥,我不吃鸡腿,你吃吧。”

“四弟你吃吧。”林三郎原本想考虑着咬一口再给弟弟的,听林明诚这么一说,也觉得分着吃太麻烦了,干脆就把整个鸡腿放在林三郎的碗里,想着明天约林拴子进山去打猎,也让家里有肉吃。

林明诚看着碗里的鸡腿,再看眼巴巴地看着的四妞五妞,还有大妞二妞三妞也忍不住往这里望,他心里叹了口气,面对这几双眼看着,他也是吃不下的。

当下林明诚用手把鸡腿肉给撕成条块,然后分给四妞五妞,大妞二妞三妞甚至小姑姑也有份。

第31章 林家第一宠

林老五也顺手把碗里的大鸡腿夹给了林明诚, 林李氏瞪眼,但她话还没有说出来,小王氏已经出声了, “小丫头片子吃什么鸡腿。”

说着又似笑非笑地看着林明诚道:“四郎倒是大方, 今个儿才分了糖, 又分鸡腿肉,这大鸡腿可有三郎的份呢。”

想着林明诚从老宅那边拿了糖回来大方的拿来分, 得了林老汉的赞扬,就觉得林明诚鬼精,故作大方讨好林老汉。

“我给四郎就是四郎的。”林三郎道。

赵氏看着林明诚这么把鸡腿分给姐姐妹妹吃了, 也是觉得儿子傻, 有好东西也不给自己留点, 这性子让赵氏有些担心啊。

只是一听到小王氏的话,赵氏就不乐意了, “三郎四郎那是关心姑姑和姐妹, 心地良善。”

小李氏也接着赵氏的话道:“可不是,三郎四郎有好吃的也不忘记挂着姑姑和姐妹,自是好孩子。”说完了,小李氏还瞅瞅林大郎和林二郎, 这两个光顾着吃的, 可不管别人呢。

四房钱氏把鸡腿肉喂给了女儿, 然后默默回了一句:“大嫂也别忘了自己从前也是个丫头片子。”

钱氏生了五妞一个女儿,肚皮再没动静,这心里不是不急的, 甚至在家里也没多少底气,所以几个妯娌里是话不多的。

女儿在家里是没有地位的,也不能给儿子比,现在听小王氏一口丫头片子,钱氏自也是不喜的。

小王氏脸色不好,朝着钱氏瞪眼,正要开口怼回去,就被林老大瞪了回去。

小王氏这才不甘不愿作罢,心里委屈的很,就觉得一家子婆婆妯娌都欺负她一个。

林李氏不语,她虽然不喜小王氏,但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说。

“四郎是个好孩子。”林老汉忍不住对林明诚赞了声,如果林明诚只是给大妞三妞四妞五妞,林老汉也不会说什么,但大房所出的三妞也有份,林老汉对林明诚这个孙子就有些喜欢了。

大房和其它几房关系微妙,林老汉不是不知道,但这事他也没办法,大儿子有老娘和大嫂那边看顾,偏着这边,林李氏这里就委屈,偏着林李氏这边,大儿子那里就委屈。

所以整个家里,林老汉最疼的就是林老五,因为林老五会读书,他偏着林老五也没人说什么。

“五叔,这个鸡腿像不像个中字,鸡骨鸡肉可不就是个中字吗?”说着林明诚拿着鸡腿在林老五的眼前晃了晃,然后又道:“这个鸡腿该五叔吃,侄儿也祝五叔考中秀才。”

说着林明诚把鸡腿放回林老五的碗里,林老汉和林李氏听了林明诚的话眼睛一亮,不住的点头。

林老五笑了,这个侄子确实聪慧过人,而且脑瓜也机灵,反应快,很讨人喜欢。

“好,那五叔就承你吉言了。”林老五再没客气,拿着鸡腿就吃了起来。

大家对林明诚投以赞许的目光,便是林老大都忍不住多看了林明诚几眼,觉得这个侄子是个宽厚的。

谦让是自古的传统美德,也是一种风度和智慧,在生活中,与家人朋友相处也需要一种谦让,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林明诚也并不是假大方,他是真融入这个家庭,把林家当成他的家,那么家中的人都是他的亲人。

现代虽然也不少重男轻女,但古代明显严重多了,这是真正的男尊女卑时代,女儿在家里的地位是不如儿子的。

上辈子,林明诚也是生在复杂的家庭,相比上辈子的林家,现在的林家算是和谐多了。

林家没有分家,大家同住一个屋檐下,没有矛盾是不可能的。

而且古代到底不是现代,古代有父母在不分家的说法,就是分家,也不能由子孙起的,不然犯了律法。

这和明朝的律法是一样的。

林明诚记得,唐律规定:

如祖父母、父母在世,子孙自立户头,分财自过,要各受三年徒刑,如果是祖父母、父母提议分家的,祖父母、父母要各受两年徒刑(《唐律疏议.户婚.子孙不得别籍》)。

明朝沿袭了唐朝的律条,也即坚持子孙不得要求分家的规定。但如果是民间私下进行,子孙要分家,父祖不告发,并不治罪,所以它并不能完全阻止父子分家现象的发生。

注意“私下”,官方是以分户籍为准,但很多时候,古人分家不分户籍,有时候,却是分了户籍而同居,所以古代分家很复杂。

但私下里,子孙提出分家,那是不孝行为,即便父祖不告发,宗族知道了也不会坐视不管,让族人坏了族里的名声。

分家这两个字在林明诚的脑里闪现又很快沉寂了,就算是小辈的有这个心,林老汉和林李氏是不可能分家的,也绝不同意的。

林老大是长子,若是分家,林老汉和林李氏肯定是跟着林老大的,而林家最出息的则是林老五。

若是林老五考中了秀才,其它人更不愿意分家,反正分家这事还得看林老汉和林李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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