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 / 2)
他还有些更浑的话没说出来,但对付何弈这样母胎单身的纯情少年,说到这个份上已经跟语言强吻无异了。
何弈略微缩了一下,垂着视线没有看他,低声道:“你不会的。”
“嗯?”
那只搭在书页上、白而修长的手动了动,似乎想推开他,最终还是忍住了。他听见何弈克制地吸了口气,又说:“你不会的……该去哪就快去吧,要上课了。”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角落里暧昧的僵持,但天气晴朗、窗户宽阔,迟扬低着头,能清楚地看到面前的好学生视线低垂,秀气的耳廓已经微微红了。
这个反应终于恰到好处地取悦了他,迟扬直起身子,随手揉了一把好学生整齐柔软的黑发,转身走了。
五分钟后迟扬站在第一次撞见何弈抽烟的楼梯拐角,看着那条布满灰尘杂物的楼后过道,摸出根烟含在嘴里,没有点。
有人等他一起吃饭的感觉很新鲜,在他潦草又兵荒马乱的近二十年人生里这还是第一次——也许在他还小的时候,那个传说中颇有几分姿色陪酒小姐,也就是他母亲,还没有把他送到孤儿院,也尝试着去尽到一个母亲该尽的义务,笨手拙脚地替他冲过奶粉,勉强能称为“等他吃饭”。
但后来他被送到那个人间地狱般的孤儿院里,最早最模糊的记忆就是冷硬的木板床和永远没有温度的剩菜剩饭,打发叫花子般摆在平房门口,被一群半大的孩子争抢,最后分到他嘴里的,永远只有难以果腹的残渣。
他在路都还走不稳的年纪,就已经学会了抢食。
再后来年龄渐长,他逐渐展露出了同龄人难以企及的早慧,像一头早早长出尖牙利爪的幼狼,却还不明白收敛锋芒的重要……这样的孩子在寻常家庭是幸运的,会走上一条天资聪颖、光环伴身的平坦道路,但活在孤儿院里,却只有两条路:成为所有孩子的头领,或是被身边年幼的恶魔排挤孤立。
他不太走运,属于后者。
于是后来的每顿饭前都横着一场险恶的斗争,除非打到见血,或是有成年人匆匆赶来调停,否则他永远吃不饱,也再也不可能吃饱——那很像养蛊,他是那条可悲的蛊虫。
吃饱都成问题,就更不要说吃得安稳。有人坐在满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前等他一起吃饭的场景,就像一个从未见过的好梦,甚至不会引发他的期盼,因为不曾见过,所以只有不解。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长到十几岁的时候,也许是上苍终于开眼,有一天他被人找到,领养,接到了家境优渥的别墅里。领养他的人自称是他叔叔,说他那个混社会的亲爹被人打死在了火并里,他是唯一的血脉,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他,要按他爹的遗愿,补偿他一个正常的、不愁吃穿的后半生。
于是他有了户口,被托关系送进一所私立中学读书,又凭借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中考成绩,加上他那个叔叔从中周旋,最终吊着车尾考来了这里。
迟扬低头,随手撸起一边袖子,露出底下肌肉线条分明、横着数不清的新伤旧疤的小臂。他久久凝视着那些疤痕,想起那天在天台上何弈说的话。
何弈说看到这些疤的时候,就认出了他。
“可是,”他似乎叹了口气,衔着那根没点的烟,眼底浮现出一种罕见的、近于悲伤的情绪,像是在自言自语,“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身上没有这些疤,你也永远不要认出我。”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醉酒
迟扬回去跟何弈一起吃了饭,但也只吃了饭。
他们下午有一场小测验,数学老师可能是实在看不下去迟扬趴在那儿明目张胆地睡,把他打发去楼下包干区做值日了——十分钟能扫完的地,生生给他指派出去两个小时,也是人才。
迟扬对此毫无异议,扛着那把夸张的干草扫帚就出去了。上课时间没什么闲人,操场上体育课的哨声和熙攘也隔了一幢楼,模模糊糊的听不清,迟扬一边耳朵上挂着蓝牙耳机,意思意思把落叶扫成一团,堆在路旁的草坪里,突然有点儿理解了电视里拍的那些道士僧人怎么总在扫地,这么听着簌簌的滚叶声,确实能静下心来,并且神游天外。
他无所事事地神游了一会儿,一撂扫帚,坐在台阶上拿出了手机。
这么坐下去不是事,但他们数学老师显然不太想放他进考场,给正在经历测验磨难的同班同学雪上加霜。他也只能开把游戏,傻子似的坐在这里,接受偶尔路过的人探寻又畏缩的打量,熬这两个小时。
怎么比那帮考场上的还煎熬。
何弈这时候大概正戴着眼镜,认认真真地低头答题。他是个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平静的人,无论情绪还是肢体行为,似乎都把控得十分精准,看书做题入神的时候不会太改变姿势,脊背依然挺得很直,最夸张的小动作也不过是屈起手指,克制地叩一叩纸面。
有时候迟扬趴在桌上,百无聊赖地睁着眼打量他,视野中心就总是那双修长好看的手,没有一点疤痕瑕疵,干净得仿佛工艺品。他也说不出自己那复杂的情绪是羡慕还是嫉妒,就是有点儿魔怔,会产生一种伸手握上去、摸一摸的冲动。
然后下一秒何弈就能听见他同桌翻身的动静,莫名其妙地转向另一边,如果恰好穿了连帽卫衣,还会戴上帽子。
可能是吵到他了——何弈会这样想着,有意识地更加放轻动作。
一局结束,迟扬从不知第多少次以何弈为主题的神游里回过神来,随手关了游戏,切出去打开微信,翻到联系人里何弈那一栏,给他发了一条消息:“晚饭自己吃,我出去了。”
怎么还真跟他报备行程呢。
他摇了摇头,在心底嘲笑了自己一下——答案明朗得不可思议,也只能是真把他当对象了。
那颗十几年前落在黑暗里的种子终于无声破土,缓慢地抽枝发芽,在这个萧瑟的深秋开出了花。
他好像喜欢上何弈了。
何弈在学校里不看手机,自然也看不到迟扬发来的消息。测验不难,他提前几十分钟就写完了,耐着性子反复检查——换了别人可能会提前交卷,但他的性格里似乎天生少了张扬好出头的那部分,哪怕给他两个小时去做一页小学计算题,他都会花五分钟写完,然后安安静静地反复检查,一直到两个小时结束。
这和迟扬很不一样。他无师自通的温和与收敛,后者被毒打教了十几年都没学会。
交卷之后还有两节主课,迟扬不回来上也在情理之中。直到两节课过去,晚饭的铃声响起,何弈心头才终于浮起些疑惑来。他起上午迟扬贴在他耳边说的那番话,迟疑片刻,还是没有随着人潮一起走出教室,留在位置上等了一会儿。
几分钟后他合起手上的书,转头看着身边的空位,觉得自己真是不可理喻。
“是你自己不回来的,”他轻声说,“不是我不等你。”
然后站起身,这么多天来第一次孤身一人,踏上了通往食堂的路。
迟扬那条消息挂了六七个小时,直到晚自习结束,才被走出校门打开手机的何弈看见。
裹在清冷夜风里的少年停下脚步,嘴角幅度微小地一扬,似乎被这条语气并不温柔的消息抚平了情绪,过去几个小时里原因模糊的不悦都沉落下来。他动了动手指,回复道:“去哪了?”
打完这几个字他收起手机,似乎也不太在意对方是否回复,动作娴熟地摸出根烟点上,独自向迟扬家走去。
“扬哥,给个面子,再来一杯?”
这家ktv刚开业,东家的儿子是迟扬那圈狐朋狗友里出了名的万金油,大他一两岁,人情世故的道行却比他高了不止一星半点儿,职校毕业没找到工作,跟他爹一起弄了个ktv,今天开门大吉,请迟扬他们过来暖场子。
收到邀请的不止迟扬这些“正经学生”,还有不少浓妆艳抹、染一头张扬金发的小姑娘,穿着打扮一个比一个暴露,没骨头似的歪坐在卡座里,伸长两条裹着网袜的细腿,极具暗示意味地搭在迟扬手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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