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_3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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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冷。”

“你躺过来一点啊,你这样会掉下去的。”任明卿往后让了让,招呼他到自己怀里,然后双手穿过他的怀抱,费劲地替他掖了掖被角。

“好了,凑合一下吧。”任明卿收手,异常保护地搂住他,像是小孩子抱着一个特大号的布偶,喜欢得要命,“不过明天一定要去酒店睡,好不好?”

“好。”庄墨眼中深不见底的黑洞消失,他又变成了那个好的庄墨了。

男人可以奸诈,但绝不能下三滥。即使任明卿同样是男人,也不意味着他可以不绅士。爱情之所以是爱情,因为那是自由意志的双向选择。他要是无法克制自身的肉欲,恬不知耻地占有任明卿,那就和他痛恨的那些人毫无区别,不论是不是出于爱的名义。庄墨不能让自己,也让任明卿蒙羞。

既然深爱,就应该给予最好的爱情,这才是一个绅士应有的担当。

他把那个计划丢到脑后,和任明卿一道埋在温暖的被窝里睡了过去。

——

烈火哥回家的时候,发现迎客毯上有双ins超火的老爹鞋,钥匙碗里有备用钥匙,地上飞着一只,沙发上躺着一个懒洋洋的人。

久别重逢,烈火哥特高兴地揉揉他的头:“大美男,你怎么回来了?”

叶瞬正在打游戏,闻言送了人头,摊在沙发上有气无力道:“辞职了。”

“为什么?企鹅不好吗?”

叶瞬眼神恍惚:“在大公司做螺丝钉没意思。”

“下家找好了吗?”

叶瞬依旧恍惚:“我要去环游世界。”

烈火哥了解叶瞬的性格。叶瞬小事精明,大事糊涂。他个性里有非常洒脱的一面,不是一心求稳的上班族,也从来不做职业规划。就像这次,他根本不管所在的公司已是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大平台,工作不开心了,说走就走,下家都懒得找。

他喜欢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成就感。把他关在一个小格子间里看文,他难也难受死了,对内容方面也不擅长。

烈火哥从书架上抽出本《为什么幸运的人总是幸运,倒霉的人总是倒霉》丢在他身上:“你还是想想自己喜欢做什么吧。我觉得你适合做自由职业者,不适合当编辑。你来当编辑就是个错误,要不重新回去捡起摄影试试。”

叶瞬从脸上摘下书,随便翻了几页,又是鸡汤,赶紧蒙在脸上装死。等烈火哥从厨房把饭菜都端出来摆好,叶瞬才活过来,懒散地把屁股从沙发上挪到餐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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