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_3(2 / 2)
“庄先生?”
“你们不是住一块儿么?总归要他接送,多添双筷子的事儿。”
放下电话,任明卿把徐家的邀约跟庄墨交代了:“你和徐老很熟吗?”
庄墨颇为意外:“没有。”只是去接任明卿的时候见过两面而已,混个眼熟。
“他叫你跟我回去吃饭。”任明卿忐忑不安,想不通徐老找庄墨什么事。
庄墨反过来安慰他:“你还怕他把我吃了?说不准他只是想帮你考察考察我。”
任明卿觉得有理。如果他只是安老师喜欢的学生、受他救济长大,徐家仅仅是对他有恩。他成年了,徐家没有责任再照拂他,他也高攀不上。然而他选择了安老师的事业,了结了安老师未完成的《浩荡纪》,这就完全不一样了。徐家父子把他当做安老师的继任者来对待,觉得他继承了徐安之的某些非常重要的东西,对他非常亲,把他当自己的家人。可能徐静之把他签给庄先生的事告诉了徐老,徐老要帮他把把关,怕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在外头吃了亏、受了委屈。
第二天中午,两人起床收拾稳妥,去徐家赴宴。徐静之穿着他标志性的T恤短裤人字拖,邋邋遢遢等在门口,一见任明卿的面,就上前勾肩搭背:“大侄子!”
庄墨忍不住把徐静之的手扇开了。
徐静之莫名被打,无辜地搓了搓自己的手背:“你打我干什么?!”
庄墨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下意识就不想让徐静之碰任明卿。他明白自己这么做不得体,只好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你对太太客气点,我们还要靠他吃饭。”
徐静之表面上是个炸药包,实际上根本没架子,挨揍那就挨揍了呗,也不往心里去。反而庄墨一提工作,他就狗腿兮兮地去闹任明卿:“太太,你下一本写什么,什么时候开坑?”
因为要涉足文化产业,他现在也时不时看点小说了。看来看去,果然还是任明卿写得好。
都说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以前任明卿续写《浩荡纪》,对比对象是他哥,徐静之还没有那么大的感触;现在拉出去和别的作者比比,任明卿简直是陈独秀。
三个人说说笑笑来到中式庭院里,徐老正坐在太师椅上对着Ipad办公。任明卿发觉餐桌边只摆了四张椅子,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他天性怕生,不喜社交。庄墨却是应酬惯了的,什么场面没见过,大大方方地上前跟徐老握了握手:“徐老您好,我是任明卿的文字编辑庄墨,久仰。”
“文字编辑?你也太谦虚了。”徐老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番庄墨。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了,之前打过好几次照面。庄墨知道任明卿跟他们家走得挺近,却没有攀附的意思,来去接送从来都是隔街等着,很有规矩,徐老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今次拜访,庄墨着简单的牛仔裤、米色的薄毛衣,浑身上下只配了一块理查德米勒RM011碳素手表,把刘海放了下来,比平时更清爽,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公子哥。虽然这番打扮年轻得近乎青涩,但面对徐老,他依旧不卑不亢,镇定自若,言谈间散发着强大而从容的自信,别有一番掌事人的气度。徐老觉得这孩子一表人才,还很大气,倒是带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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