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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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莲:

“我要告一个人。”

荀正义:

“告谁呀?”

李雪莲:

“董宪法。”

李雪莲本来告的是秦玉河,后来加上了王公道;是王公道把她的案子判错了;现在先放下秦玉河和王公道,开始告董宪法。本来她与董宪法无冤无仇,就见过一面;她求董宪法把案子平反,董宪法说这事不该他管;如果事情就此打住也就罢了,但当时在法院门口,两人越说越多,越说越戗,街上的人越聚越多,董宪法恼了,骂了她一声“刁民”,又骂了一声“滚”;正是这两句话,把李雪莲也惹恼了:我有冤来告状,你开的是官司铺,咋能骂我是“刁民”,咋能让我“滚”呢;便越过董宪法找法院院长,状告秦玉河和王公道之前,先告董宪法。荀正义一下摸不着事情的首尾,问:

“董宪法咋你了?”

董宪法没咋李雪莲;骂一声“刁民”,再骂一个“滚”字,也够不上犯法。但情急之下,李雪莲说:

“董宪法贪赃枉法。”

说董宪法贪赃枉法,这话没有根据;也许董宪法在别处贪赃枉法过,但在李雪莲这件事上还算不上;董宪法老婆收了李雪莲一包袱棉花,两只老母鸡,也够不上贪赃枉法;倒是董宪法看他老婆把鸡炖了,骂他老婆“贪赃枉法”。

这时一阵冷风吹来,荀正义打了个寒噤。刚才是半醉,风一吹,倒成了全醉。荀正义清醒时很谨慎,喝大了容易脾气暴躁。酒前和酒后是两个人。这也是他平日不喝酒,给自己规定五条禁令的原因。这时不耐烦地说:

“如果你说他别的,也许该我管,但你说他贪赃枉法,这事我就管不着了。”

李雪莲:

“那我该找谁呢?”

荀正义:

“检察院。”

荀正义说的也是实情。董宪法是公职人员,如果董宪法案子审错了,该找法院院长,如果董宪法涉及贪赃枉法,就不是法院能管的事了,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但李雪莲不懂其中的道理,反倒急了:

“咋我找一个人,说不该他管;找一个人,又说不该他管;那我的事,到底该谁管呢?”

接着又冒了一句:

“荀院长,你是院长,你不能像董宪法一样,也贪赃枉法呀。”

这句话把荀正义说恼了。也许荀正义在别处贪赃枉法过,但在李雪莲这件事上却没有。也许不喝酒荀正义不恼,一喝大,就真恼了;恼怒之下,便对李雪莲吼了一句:

“咱俩刚见面,我咋就贪赃枉法了?可见是个刁民,滚!”

骂得跟董宪法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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