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首富的炮灰前妻 第26节(2 / 2)
当然她爸再升职得等老厂长退下,但是她妈还是有升职空间的。
王美兰笑着说:“我们老厂长说小徐是个人才,想要留下他在厂里当个干事,以后纺织机有什么问题就能及时解决,工资应该是以前技师的标准,至少有六十块,比我还高呢!如果干得好说不定还能升职,厂子还是得靠你们这些年轻人支棱。”
赵嘉丽扁扁嘴。
好叭!是金子放在哪都会发光,不用自家队长老爹给他推荐工作了。
现在一下子进了县城工作,只要父亲一封推荐信身份审核应该能过关,到时候他们就可以分居了。
一想到分居差不多恢复了单身生活,她又高兴起来:“那挺好的,能进厂里工作家里肯定会支持的,晚上回去就跟我爹娘说说。”
“对,让姐夫写好推荐信,最好把这大半年下乡时勤劳朴素艰苦奋斗这些词都写上。”
于是,徐千城的工作就这么定下来。
……
得知女婿进城一趟就找了一份好工作,每个月能挣六十块钱,王美娟高兴极了,别的不说自家闺女能占不少便宜。
赵大强也按着要求写推荐信,女婿的成分确实不好,不过他下乡后勤劳肯干,跟闺女结婚了也没闹出任何幺蛾子,依旧老老实实干活,也算是个不错的后生。
何况他祖上以前捐过不少钱和物资支持国家和军队,这是实打实的功劳不可能因为现在局势而磨灭,只不过是受了他父亲的影响才下乡,本身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些弟弟让人查清了,所以他也没有什么顾及用最快的速度写好了推荐信。
晚上,赵嘉丽躺在床上见男人也上了床,眉头微皱:“你怎么还不整理东西呀!明天早上临时收拾可别落下东西。”
徐千城:“整理什么?”
“当然是衣服鞋袜啊,”出行时要准备日常用品这种基础常识都不知道,赵嘉丽都有些这人的脑袋瓜子出了问题:“小姨都已经想好了给你腾间房住每个月交些伙食费,买个小礼物就行了,难道你想让我来给你收拾东西?”
徐千城哭笑不得,让她给自己收拾东西的几率比母猪撞树都低:“不敢让赵大小姐帮忙,我不打算收拾东西去小姨家住,反正骑车最多也就半个多小时,就当运动锻炼身体。”
而且自己一个外甥女婿住在小姨家里也不像话,妻子的表妹年轻轻轻尚未嫁人,虽然晚上王美兰夫妇都在家里住,但还是有各种不方便。
“不行!”赵嘉丽猛地坐起身,坚决不让自己的单身生活和独占一床的计划被打破:“你必须去县城住,每天早晚骑车来来回回多危险。”
没感觉到她在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倒像是在策划什么小阴谋,徐千城有些好奇地问:“那你呢?”
“我,我当然是待在家里啦!”
“……”
所以,她的目的就是为了把自己赶走。
再一次感觉到亿点点寒心的徐千城决定作为报复自己不仅待在家里睡觉,并且还要占掉一大半床,绝不让她一个人开开心心地霸占一整张床,哼!
不知道自己的小心思被某个狗男人察觉了的赵嘉丽也开始想给自己找点事做,最好是脑力活那种,不然这么持续一两年,再好的脑子也会废掉。
明天有时间就找对长爹问问,或许能给自己安排轻松合适的工位,可惜队里记工分的工位安排给了三嫂。
不过这种简单的计分谈不上脑力活,还要到处走动算是体力活了,在乡下要找个脑力活的工作还真不容易。
怪不得徐千城这狗比那么懂得见缝插针,一下子直接进县城里的纺织厂里当工人了,而且还是高级技师级别,让人羡慕嫉妒恨,他不成龙傲天谁成龙傲天。
……
事实证明工作还真不是那么好找的,不仅要运气、实力和人脉,脑力活占比比较多的工作只能去县城里找,还得姨父帮忙安排。
“正好啊,小徐以后也在厂里上班,咱丽丽能在城里找份工作小夫妻俩就能聚到一起了,都有工资拿日子过得更好了,想买什么东西也方便。”
而且这样一边工作一边造人,王美娟觉得很好。
赵嘉丽就觉得不怎么好了。
她又不是疯了,自家马上要盖好的新房子不住跑去和小姨一家挤,而且还不能跟徐千城分居。
偏偏这个时候队长爹还点头认可自家媳妇的话:“我也觉得闺女是该有个工作,如果能在城里找到工作工资还要高一些,又比较轻松。”
赵嘉丽立马举爪表示反对:“爹,我觉得还是给我安排村里的工作比较好,城里的工作要求肯定要高,我的身体情况又不稳定,要是有什么不舒服的也不好随便请假。”
赵大强觉得也有道理,只是村子里适合的轻松的工作不多,最好的莫过于小学老师。
现在当老师的知青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推荐名额很快就要离开村子里,接下来很多知青都会通过笔试选拔得到这个工作。
自家闺女只是一个初中生肯定竞争不过那些读了高中的知青,而且人家知青下乡后的日子也不容易,他不想闺女也去掺和一脚。
“你还是在家里好好待着吧!”
赵嘉丽:“好的。”
她还是老老实实当一条咸鱼,有吃有喝,不用干什么活,这样也挺好的,何必为难自己跑到城里去找工作呢!
“多看书练练字,我听说写文章投稿给报社也能赚钱,你也可以试试看。”赵大强补充了一句。
虽然他养得起闺女,但也希望闺女未来能有所作为,最起码能养活她自己,有个孩子也只是多一重保障,人活在这世间终究还是要靠自己立得住,否则当初在她身子不怎么好的情况下也不会送她去读初中。
赵嘉丽想了想这段时间看的那些样板书,要自己写这样的文章实在是太难了。
就算穿到七十年代她过得也是享福的日子,队里的活从来没干过,家里的重活也没干过,对于周边发生的比较正能量的事很少有什么感悟,关注得比较多的都是王美娟同志跟她聊的各种村里的八卦,心里想的最多的还是以后怎么发家致富,各种杂七杂八的心思怎么可能静下心来写出好文章。
不过队长爹倒是给她提供了一条好思路,自己可以写一些东西出来过几年再投稿赚钱,一版中文,一版英文,投稿被选中的几率应该不低。
而且她被领养之后读的是双语学校,有专门的外教教学,进入大学以后书籍都是纯英文版的,在这个时代里英语水平绝对是拔尖的,完全可以写一些类似安徒生童话的英文小故事,以后时代发展新生代必须提高英语水平,自己的小故事就能作为课外书阅读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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