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剧场(1 / 2)
“你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了乔杉,真的是让我没有想到,我原本以为你们的关系并不很好,你不是一直都在躲着他吗?而且搬到我这里,多半可能也是因为想要躲他。”
夜躺在床上,夏雪宜突然之间开口对温雅说。
“哦?这都被你看穿了。雪宜,你真的有点太厉害了,弄得我都有点害怕了!我究竟是跟个什么样的人在交闺蜜呀!难不成你是狐狸精变的能看透人的心思?”
温雅嗔怪的说道,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真的这点小心思,其实早就已经被夏雪宜看穿了。
“能不能换个比方,我可不想当什么狐狸精。你像你这样没有什么感情经历的人,我当然能轻而易举的看明白,你究竟是怎么想的?所以我才会觉得奇怪,你今天见到乔杉的反应。”
夏雪宜被温雅叫作市狐狸精,有些气恼的捏了她后背一下。
“诶呦……真疼, 想不到你这不怎么健身的人下手还真重。好了……我不就是觉得闲的无聊嘛,正好乔杉所有能看孟晓星话剧的机会。我可是听人说,这可是孟晓星的第1部话剧作品,市面上早就是一票难求了,就是黑市里出高于50倍的价钱,也很难买到票,有的时候不得不佩服这个乔杉还多少有些门路的。
如果你说我的反常是这个的话,那我就只能说我确实是孟晓星的铁杆粉丝,真心的不想错过这么一个机会。仅此而已,千万不要多想哟。”
温雅吃痛,红着脸解释道。
每一个女孩子的心里,可能都有一个最钟情的偶像。这无关于这个女孩的年龄身份,以及她现在的情感状态。
他们总是会把自己的心灵深处留下那么一块区域来。专属的留给自己的偶像,当然也专述的留给自己。
孟晓星是整个国家的国民偶像,他在影视歌三个领域,都有惊人的表现。而且每年每个季度,每个月甚至是每一天,都几乎会有新的作品推出。让人们时时刻刻都记着他的样子,记着它的精彩演出,记着他的迷人微笑。尤其是他的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就好像是夜空中的繁星一样碧蓝,带着忧郁迷人的气质让人陶醉。
“如果是这个理由的话,倒也不是说不通,其实我心里还是要感谢你,要不是沾你的光,我可能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我都忘记了上一次近距离接触孟晓星是什么时候?大概是10年前,那时我还没有……。”
对于孟晓星的回忆,让夏雪宜想起了自己的那段青涩年华。那个时候他还没有谈过恋爱,更没有结婚,只是一个青涩的女孩。
“你看看我就说,痴迷于孟晓星的绝不会只有我一个人吧。既然大家都是同道中人,那要何必再分彼此呢?
而且其实我也想给,你和林峰创造一个机会,并不是非常可以的机会,除了调查案件之外,只是希望你们两个人私下里相处的时候,能更加顺畅一点,这样就能有更多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机会,而不会彼此尴尬。我可是先说明白,我这不是刻意而为之,真的是借着乔杉的机会顺水推舟罢了!”
温雅拼命的解释着自己的用意,为的就是不想让夏雪宜觉得,太过介意。
“谢谢……真的谢谢你,如果没有你这样一个好闺蜜在我的身边,我还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下去。谢谢你,凡事都能替我着想……。”
看着温雅紧张的样子,夏雪宜用心的说了一声谢谢。
人有的时候就是会。陷入到这样的一种困局当中。越是对你好的人,反而很难从你这里获得感谢。而往往就这样把最应该感谢的人,最应该感谢的时机,通通都错过了。
“你我还说这些……,其实我也很感谢有你这样一个人在我身边。能忍受我的坏脾气,如果我是一个男的话,我早就娶你了。”
温雅一笑,紧紧的把夏雪宜抱在自己的怀里……。
第二天,乔杉一早就来敲夏雪宜和温雅的房门。说是特意给她们准备了早饭。
不过夏雪宜不问,也知道这早饭一定是林峰做的。因为一吃就知道,夏雪宜现在已经很熟悉林峰手艺的味道了。
“是这样啊,我简单说一下我们今天的安排,孟晓星的话剧的时间是下午5点,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有一整天的时间在周围的街市先逛一下,然后中午的时候就在孟晓星的大剧院门口餐厅就餐,吃完饭之后呢,可以到大剧院的咖啡厅里去喝咖啡,最后就可以直接进入剧院院看话剧了。”
乔杉兴致勃勃地,讲说是自己的安排。看起来他是做了充足的准备的,不过只为看一个话剧,居然要一天的时间,多少听起来有点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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